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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数据”到“可交易数据”:数据交易法律治理范式的转向及其实现
被引量:
19
1
作者
徐玖玖
《电子政务》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2期80-89,共10页
数据被视为数字经济时代的新型生产要素,通过交易实现流通利用是最能体现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的重要方式。然而,在新的政策形势和发展契机下,数据交易市场却仍未真正实现多层次高质量发展。其根本原因在于,以强父爱主义为内核的数据交易...
数据被视为数字经济时代的新型生产要素,通过交易实现流通利用是最能体现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的重要方式。然而,在新的政策形势和发展契机下,数据交易市场却仍未真正实现多层次高质量发展。其根本原因在于,以强父爱主义为内核的数据交易治理范式存在着功效失范、模式错位等问题。对此,需要以弱父爱主义重构治理范式,回归数据交易法律治理的逻辑起点,以交易语境中的“数据”为切入口,重新构建“可交易数据”的范围,并在此基础上通过数据交易安全管理制度、市场秩序管理制度、数据交易平台管理制度、可信数据交易体系等基础性规则,实现数据交易的“安全化”“市场化”“阳光化”和“可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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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数据
可
交易
数据
数据
交易
数据
要素
数据
市场
原文传递
可商业交易数据的保护规则研究
被引量:
4
2
作者
李展儒
《财会通讯》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6期28-34,共7页
可商业交易数据是能够用于商业活动,市场主体能够平等自由交易的数据。在大数据产业中,纳入人格权保护体系及国家机关依法使用的数据不在这一范围内。就可商业交易数据保护诉求看,消费者关注的是个人数据商业化流转的安全问题;经营者关...
可商业交易数据是能够用于商业活动,市场主体能够平等自由交易的数据。在大数据产业中,纳入人格权保护体系及国家机关依法使用的数据不在这一范围内。就可商业交易数据保护诉求看,消费者关注的是个人数据商业化流转的安全问题;经营者关注的是数据财产利益保障问题;竞争者关注的是数据竞争的边界问题。面对不同市场主体的诉求,在我国立法尚未承认“数据权”的情况下,通过保护数据上的财产利益是推进可商业交易数据保护的务实做法。因此,应完善消费者个人数据商业化的安全保障体系,构建合同化的数据利益交易规则并尊重经营者以技术保护措施构筑的数据竞争边界来规范不正当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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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可
商业
交易
数据
大
数据
数据
权
财产利益
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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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从“数据”到“可交易数据”:数据交易法律治理范式的转向及其实现
被引量:
19
1
作者
徐玖玖
机构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出处
《电子政务》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2期80-89,共10页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数据治理公私合作的法律规制研究”(项目号:21BFX166)。
文摘
数据被视为数字经济时代的新型生产要素,通过交易实现流通利用是最能体现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的重要方式。然而,在新的政策形势和发展契机下,数据交易市场却仍未真正实现多层次高质量发展。其根本原因在于,以强父爱主义为内核的数据交易治理范式存在着功效失范、模式错位等问题。对此,需要以弱父爱主义重构治理范式,回归数据交易法律治理的逻辑起点,以交易语境中的“数据”为切入口,重新构建“可交易数据”的范围,并在此基础上通过数据交易安全管理制度、市场秩序管理制度、数据交易平台管理制度、可信数据交易体系等基础性规则,实现数据交易的“安全化”“市场化”“阳光化”和“可信化”。
关键词
数据
可
交易
数据
数据
交易
数据
要素
数据
市场
分类号
D922.16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可商业交易数据的保护规则研究
被引量:
4
2
作者
李展儒
机构
广西财经学院
出处
《财会通讯》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6期28-34,共7页
基金
2021年度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广西专利效率与质量评价研究——以高技术产业为例”(项目编号:2021KY0637)
广西财经学院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课程思政’理念下《质量管理学》课程教学改革的研究与实践”(项目编号:2021JG05)
+1 种基金
广西财经学院防城港学院学科团队建设项目“中国-东盟贸易背景下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研究”(项目编号:FCGXK2019YB004)阶段性研究成果
中国-东盟创新治理与知识产权研究院专项课题“基于高技术企业视角的专利效率与质量评价研究”(项目编号:2019ZCY02)。
文摘
可商业交易数据是能够用于商业活动,市场主体能够平等自由交易的数据。在大数据产业中,纳入人格权保护体系及国家机关依法使用的数据不在这一范围内。就可商业交易数据保护诉求看,消费者关注的是个人数据商业化流转的安全问题;经营者关注的是数据财产利益保障问题;竞争者关注的是数据竞争的边界问题。面对不同市场主体的诉求,在我国立法尚未承认“数据权”的情况下,通过保护数据上的财产利益是推进可商业交易数据保护的务实做法。因此,应完善消费者个人数据商业化的安全保障体系,构建合同化的数据利益交易规则并尊重经营者以技术保护措施构筑的数据竞争边界来规范不正当竞争行为。
关键词
可
商业
交易
数据
大
数据
数据
权
财产利益
不正当竞争
分类号
D922.16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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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从“数据”到“可交易数据”:数据交易法律治理范式的转向及其实现
徐玖玖
《电子政务》
CSSCI
北大核心
2022
19
原文传递
2
可商业交易数据的保护规则研究
李展儒
《财会通讯》
北大核心
2022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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