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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归入权的体系定位与规范构造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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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淳 《财经法学》 CSSCI 2021年第3期34-48,共15页
我国《公司法》要求董事违反忠实义务所得的收入归于公司所有。此规则源于英美法之信托法理,转接于我国民法典体系会面临体系不合与规范不调的风险。一方面,归入权以收入为对象,过于扩张,只有将收入限缩解释为净利益,归入权才能实现返... 我国《公司法》要求董事违反忠实义务所得的收入归于公司所有。此规则源于英美法之信托法理,转接于我国民法典体系会面临体系不合与规范不调的风险。一方面,归入权以收入为对象,过于扩张,只有将收入限缩解释为净利益,归入权才能实现返还与交出的双重功能。另一方面,民法上的侵权、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均无法解释归入权的规范构造。将归入权定位为公司法对董事违反忠实义务之责任的特别规定,更具可操作性。归入的范围也可以受信关系的解释为基点,根据滥用公司财产与收取佣金回扣、自我交易和与公司竞争三种违信行为类型来区分确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归入权 推定 关系 返还 交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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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委托理财的基础关系与受托人义务的履行要求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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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游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2期107-119,共13页
金融委托理财作为一种典型商事关系,横跨多个金融领域。在“分业经营、分业管理”规范下,司法实务存在“以名定性”或依“主导性要素”的思路来进行法律定性及其适用,但易造成法律适用上的缺位和错位。同时,金融委托理财有异于一般民事... 金融委托理财作为一种典型商事关系,横跨多个金融领域。在“分业经营、分业管理”规范下,司法实务存在“以名定性”或依“主导性要素”的思路来进行法律定性及其适用,但易造成法律适用上的缺位和错位。同时,金融委托理财有异于一般民事委托的特性,法院不宜直接类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委托合同”规则,否则易产生“削足适履”的法律适用上的窘境。金融委托理财可分为信托型理财和一般委托型理财,均是基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信任而委托,且受托人享有能够影响委托人或受益人利益的控制权,故应将金融委托理财视为一种受信关系,而不宜界定为民事一般委托或统归信托关系。以受信关系为法理,受托人承担受信义务,能强化投资权益保护。解释论下,可借道诚实信用原则填补解释和实质重于形式进路展开,在个案中实现《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等相应受信规则的适用,以此改进金融委托理财的司法裁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金融委托理财 类推适用 商事关系 关系 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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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法归入救济中的因果关系适用
3
作者 葛伟军 李攀 《金融法苑》 2023年第1期161-173,共13页
得利交出型救济适用特殊的因果关系结构,除确定不法行为与得利的因果关系外,尚需进一步审视得利与“损害”间的相关性,即被告得利是否导致原告权利受损。针对受托人非以信托利益为代价获取的利益,得利归入的正当性依据可从受托人的主观... 得利交出型救济适用特殊的因果关系结构,除确定不法行为与得利的因果关系外,尚需进一步审视得利与“损害”间的相关性,即被告得利是否导致原告权利受损。针对受托人非以信托利益为代价获取的利益,得利归入的正当性依据可从受托人的主观可归责程度、受信关系的特殊权力构造和《信托法》规范保护目的等角度得出。因果关系检验精度上,“若非,则无”仅为第一道因果关系检验,后续还应以可预见性规则进行校正。可预见性规则旨在处理对不利后果风险的分配,基于法规目的考量,应由受托人承担无法预见的风险,预见时点的确定延后至不法行为发生之时甚至之后。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因果关系 关系 权力 可预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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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慈善组织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应对的法治化路径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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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鹏坤 《行政与法》 2022年第8期56-65,共10页
突发公共事件应对中,政府、其他慈善组织、社会公众等主体基于对特定慈善组织的信任,将物资交由其管理和分配,事实上形成了多类型的受信关系。然而实践中,特定慈善组织尚存一些问题,极易引发信任危机。对此,应构建特定慈善组织参与突发... 突发公共事件应对中,政府、其他慈善组织、社会公众等主体基于对特定慈善组织的信任,将物资交由其管理和分配,事实上形成了多类型的受信关系。然而实践中,特定慈善组织尚存一些问题,极易引发信任危机。对此,应构建特定慈善组织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应对的常态化机制,健全特定慈善组织选任、运行、信息披露和监督机制,明确其受信人地位及职责,以确保特定慈善组织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在法治化轨道上运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突发公共事件 关系 特定慈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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