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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与中国:第30届年会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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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唐建业 《渔业信息与战略》 2012年第3期194-202,共9页
以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第30届年会为例,介绍了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的基本运作与最近发展趋势以及中国在其中的作用。首先阐述了委员会会议的基本结构以及下设的遵守与执法常委会会议主要内容,如养护措施的执行与修订,非... 以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第30届年会为例,介绍了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的基本运作与最近发展趋势以及中国在其中的作用。首先阐述了委员会会议的基本结构以及下设的遵守与执法常委会会议主要内容,如养护措施的执行与修订,非法、不报告与不管制捕捞,渔获文件制度等;接下来分析了南极磷虾与犬牙鱼两种主要渔业的生产与管理情况,围绕与中国相关的三个议题,即两艘渔船、香港适用渔获文件制度以及IMO号等,指出中国的影响和作用,最后对2012年会议进行展望,并提出提高参会能力的有关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委员会 磷虾渔业 犬牙鱼渔业 中国 海洋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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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极磷虾渔业管理形势分析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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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勤 黄洪亮 +1 位作者 刘健 李灵智 《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5年第2期7-12,共6页
明晰不断调整的南极磷虾渔业管理制度,掌握渔业开发的游戏规则对于推动南极磷虾产业化开发具有重要意义。CEMP点建设的加强、更加严格的鲜重报告要求、科学观察员的系统配备、密切关注捕捞活动对其他生物的深远影响将成为南极磷虾渔业... 明晰不断调整的南极磷虾渔业管理制度,掌握渔业开发的游戏规则对于推动南极磷虾产业化开发具有重要意义。CEMP点建设的加强、更加严格的鲜重报告要求、科学观察员的系统配备、密切关注捕捞活动对其他生物的深远影响将成为南极磷虾渔业管理的关注趋势。我国今后应该认真遵守具体制度,结合中国的远洋渔业规划认真思考,加强南极海洋科学调查,重视南极磷虾渔业管理等软科学方面的研究,提出相关科学数据,以便为中国南极磷虾资源开发的进一步发展做基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 南极磷虾 渔业管理 南极生物资源养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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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极磷虾渔业反馈式管理探析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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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左涛 赵宪勇 +1 位作者 王新良 朱建成 《极地研究》 CAS CSCD 2016年第4期532-538,共7页
随着近几年南极磷虾渔业的快速发展,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CCAMLR)正在抓紧建立反馈式管理(FBM)机制,以预防和控制磷虾渔业对南大洋局部生态系统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介绍了CCAMLR南极磷虾渔业反馈式管理的基本概念和理论框架,梳... 随着近几年南极磷虾渔业的快速发展,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CCAMLR)正在抓紧建立反馈式管理(FBM)机制,以预防和控制磷虾渔业对南大洋局部生态系统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介绍了CCAMLR南极磷虾渔业反馈式管理的基本概念和理论框架,梳理了反馈式管理工作开展的具体进程;侧重阐述了近期反馈式管理的两类模式策略,分析了反馈式管理关注的科学问题和基础理论、方法;提出我国渔业相关机构应积极储备科学数据和理论,参与反馈式管理建设,以适应未来南极磷虾渔业新的管理模式,促进我国南极磷虾渔业的可持续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反馈式管理 南极磷虾 渔业管理 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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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参与南极治理的历史进程与经验思考:以协商会议和养护会议为例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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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婉潞 《极地研究》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21年第3期421-431,共11页
自1985年成为南极条约协商国以来,中国正式参与南极国际治理已有36年的历史。南极条约协商会议和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会议是当前南极治理中最重要的两个机制,亦是中国参与南极治理的主要平台。回溯参与南极治理的历史可以发现,... 自1985年成为南极条约协商国以来,中国正式参与南极国际治理已有36年的历史。南极条约协商会议和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会议是当前南极治理中最重要的两个机制,亦是中国参与南极治理的主要平台。回溯参与南极治理的历史可以发现,中国在经历学习规则、利用规则之后,正尝试创制南极治理新规则。当前,中国面临负面言论与制度性话语权较弱等挑战。我国应综合采用各种方式,尽力减弱负面言论的影响,扭转不利态势;关注中小议题,培养相关的外交人才和专家,广泛参与到各类会间联络组,逐渐获得制度性话语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南极治理 中国参与 南极条约协商 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 制度性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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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极海洋保护区建立的法律问题分析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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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闫朱伟 朱建庚 《浙江海洋学院学报(人文科学版)》 2016年第4期8-13,23,共7页
南极海洋保护区的建立不仅应具有相应的法律基础,还应该满足相应的条件。最近的几个提案由于相关国家的反对至今没有获得通过。UNCLOS和《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公约》为CCAMLR建立南极海洋保护区提供了法律基础。南极海洋保护区的建立... 南极海洋保护区的建立不仅应具有相应的法律基础,还应该满足相应的条件。最近的几个提案由于相关国家的反对至今没有获得通过。UNCLOS和《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公约》为CCAMLR建立南极海洋保护区提供了法律基础。南极海洋保护区的建立应满足捕捞种群数量减少到一定程度、有最佳科学证据证明、考虑国家的"合理利用"以及制订完善的执行措施等条件。我国应在积极参与完善南极海洋保护区的同时维护我国的正当权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南极 海洋保护区 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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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极海域IUU捕捞的国际法规制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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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董晓婉 陈力 《复旦国际关系评论》 CSSCI 2017年第2期141-166,共26页
在现有国际法框架下,南极海域的大部分水域应被定性为公海。受巨大的经济与政治利益驱动,南极海域IUU捕捞对海洋生物多样性、渔业资源的保护与可持续发展造成了严重的危害。而现行的公海自由、船旗国管辖权以及条约对第三国无损益等国... 在现有国际法框架下,南极海域的大部分水域应被定性为公海。受巨大的经济与政治利益驱动,南极海域IUU捕捞对海洋生物多样性、渔业资源的保护与可持续发展造成了严重的危害。而现行的公海自由、船旗国管辖权以及条约对第三国无损益等国际法基本原则在管控IUU方面存在一定局限性,因此公海IUU捕捞难以受到有效规制。在不与上述国际法基本原则与规则相抵触的前提下,应综合采取区域性与全球性措施,有效打击南极海域IUU捕捞活动。包括强化船旗国对本国船舶的有效管理和控制,充分发挥港口国监管作用,以及利用市场与贸易手段进行规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南极海域 IUU捕捞 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公约》 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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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极海洋保护区的设立及阻碍因素评析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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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宁铂 王勤 CHEN Jueyu(译) 《中华海洋法学评论》 2021年第3期77-107,共31页
南极海洋生态系统作为地球上为数不多的健康海洋系统,对人类生存发展和科学研究有着重要的价值。国际社会近年来致力于将南极海洋保护区议题完全纳入到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的职能范围内。然而,南极保护区的推行仍存在一系列问题... 南极海洋生态系统作为地球上为数不多的健康海洋系统,对人类生存发展和科学研究有着重要的价值。国际社会近年来致力于将南极海洋保护区议题完全纳入到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的职能范围内。然而,南极保护区的推行仍存在一系列问题,包括相关国际法依据的适用冲突、指定区域科学数据的缺乏以及参与方在经济利益上的关切乃至存疑的政治动机等阻碍因素,注定了这是一个长期、曲折而又复杂的过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南极海洋保护区 南极条约体系 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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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AMLR规制IUU捕鱼的措施评估与反思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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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宁铂 《极地研究》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期103-113,共11页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以来,泛滥的非法、未报告及未管制捕鱼造成了南大洋生物资源日渐枯竭。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作为该区域内最重要的渔业管理组织,相继出台了多项规制措施并在缔约国当中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不可否认的是,由于国...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以来,泛滥的非法、未报告及未管制捕鱼造成了南大洋生物资源日渐枯竭。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作为该区域内最重要的渔业管理组织,相继出台了多项规制措施并在缔约国当中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不可否认的是,由于国际海洋法在船旗国管辖规定上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悬挂非缔约国旗帜的船舶在其管理海域内从事非法、未报告及未管制的捕鱼作业仍然无法杜绝,以至于成为现阶段管理南极海洋生物资源面临的最大挑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 IUU捕鱼 南大洋 养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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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法打击南大洋IUU捕捞执法合作:内在成因、外在动因及合作特色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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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曲波 《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2023年第4期52-60,共9页
南大洋IUU捕捞对南极海洋生态环境有重大影响。澳大利亚和法国海域划界的解决及两国对IUU捕捞的共同利益的关切是两国合作的内在成因。虽有多边条约涉及对IUU捕捞的规制,但受条约具体实施机制及效力范围所限,在打击南大洋IUU捕捞方面不... 南大洋IUU捕捞对南极海洋生态环境有重大影响。澳大利亚和法国海域划界的解决及两国对IUU捕捞的共同利益的关切是两国合作的内在成因。虽有多边条约涉及对IUU捕捞的规制,但受条约具体实施机制及效力范围所限,在打击南大洋IUU捕捞方面不能发挥预期作用。这促使澳法有必要通过双边合作来养护海洋生物资源。澳法两国确立了多方位的合作机制,具体内容既有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协调,也有对该公约的突破。从两国合作条约和协定生效十余年发挥的作用可见,澳法合作机制为南大洋打击IUU捕捞起到了示范作用,未来也可能对南海打击IUU捕捞提供借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南大洋 IUU捕捞 澳法执法合作 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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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极磷虾渔业科学观察覆盖率管理策略和中国履约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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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左涛 朱建成 +1 位作者 王新良 时永强 《极地研究》 CAS CSCD 2017年第1期124-132,共9页
回顾了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CCAMLR)管理体系中科学观察覆盖的主要要素,以及在过去的6年中中国南极磷虾渔业执行科学观察计划的主要成果,旨在帮助中国磷虾渔船更好地理解和执行相关的政策、规定。国际科学观察制度是CCAMLR管理... 回顾了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CCAMLR)管理体系中科学观察覆盖的主要要素,以及在过去的6年中中国南极磷虾渔业执行科学观察计划的主要成果,旨在帮助中国磷虾渔船更好地理解和执行相关的政策、规定。国际科学观察制度是CCAMLR管理体系中最为重要的监管组成部分。它是由观察员指派、职责和方法标准、执行效果评估等组成的相对独立管理机制。科学观察员覆盖率是其实施策略的核心评价指标,它在渔船、网次以及具体观察任务3个层次都有不同的管理规定。南极磷虾渔业必须接受CCAMLR严格监管并实施科学观察。2009—2015年6个渔季,中国渔船在贯穿所有渔业活动中,按照CCAMLR要求执行最大可能全面、系统的观察覆盖。已有的23船次中,19船次执行科学观察,聘用科学观察员近30人。各渔季的观察天数覆盖率介于81%—100%(平均覆盖率为94%);渔船覆盖率介于66%—100%,6个渔季平均覆盖率为82%,超过CCAMLR的50%的要求。为应对南极磷虾渔业科学观察管理可能的调整,建议我国建立开放的科学观察培训机制,积极储备极地渔业国家科学观察员人力资源,开拓灵活简便的多重委派途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南极磷虾渔业 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 科学观察制度 科学观察员覆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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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管辖范围外海洋保护区的第三方效力——以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建立的海洋保护区为例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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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段文 《中国海洋法学评论(中英文版)》 2018年第1期75-104,共30页
在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建立海洋保护区,是保护海洋环境、海洋生物多样性和海洋生态系统的有效方式,这种方式已被多个全球性及区域性法律制度所接受。但这些制度缺乏系统性,没有形成一个和谐一致的统一整体,因此不清楚由部分国家建立... 在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建立海洋保护区,是保护海洋环境、海洋生物多样性和海洋生态系统的有效方式,这种方式已被多个全球性及区域性法律制度所接受。但这些制度缺乏系统性,没有形成一个和谐一致的统一整体,因此不清楚由部分国家建立的这类保护区是否对第三方具备约束力。南极周边海域属于公海,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在这片海域建立了2个保护区:南奥克尼群岛南大陆架海洋保护区和罗斯海海洋保护区。鉴于委员会订立的措施具有法律约束力,且这2个保护区的参与国广泛,本文将选取这2个保护区为研究案例,探讨海洋保护区的第三方效力问题。从条约法的角度看,依据《执行1982年12月10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养护和管理跨界鱼类种群和高度洄游鱼类种群的规定的协定》(以下简称“《鱼类种群协定妙》”)第8条的规定,缔约国具有参与或遵守委员会安排的义务。这一规定表明委员会建立的保护区可以间接对第三方产生约束力。然而,并非所有国家都是《鱼类种群协定》的缔约国,而且该协定也仅适用于跨界鱼类种群和高度洄游鱼类种群。因此,本文将进一步讨论下述2个问题,一是委员会保护区的规则是否或在多大程度上适用于《鱼类种群协定》调整范围外的其他鱼类种群?二是该等规则是否或在多大程度上适用于不属于该协定缔约方的第三方?为回答上述问题,本文拟从习惯国际法入手,特别是考察与委员会保护区相关的国家实践和法律确信因素,分析这些保护区的规则是否构成了可以约束第三方的习惯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海洋保护区 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 第三方效力 国际习惯法 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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