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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施剑翘刺杀孙传芳案史料一组 被引量: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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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档案》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2期8-24,共17页
1935年11月13日发生了施剑翘刺杀孙传芳以报十年前杀父之仇的案件。此案经报馆报道,一时间轰动全国,社会各界特别是妇女界纷纷声援施剑翘,呼吁当局予以特赦。天津地方法院一审判决其有期徒刑十年,经上诉至河北高等法院改判为七年,后又... 1935年11月13日发生了施剑翘刺杀孙传芳以报十年前杀父之仇的案件。此案经报馆报道,一时间轰动全国,社会各界特别是妇女界纷纷声援施剑翘,呼吁当局予以特赦。天津地方法院一审判决其有期徒刑十年,经上诉至河北高等法院改判为七年,后又上诉至全国最高法院。在社会舆论的压力下,国民政府于1936年10月14日下令赦免施剑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施剑翘 刺杀孙传芳 特赦 司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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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民国时期传媒影响司法的两个标本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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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慕明春 《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5期116-124,共9页
清末伴随着中文报刊的诞生,法制新闻也粉墨登场并践行其报道法制事件、传达舆情民声、监督司法审判的功能。《申报》对杨乃武与小白菜案件的报道和评论是传媒监督司法的开山之作,对冤案的最终翻案起到了具有某种牵动全局的关键性作用,... 清末伴随着中文报刊的诞生,法制新闻也粉墨登场并践行其报道法制事件、传达舆情民声、监督司法审判的功能。《申报》对杨乃武与小白菜案件的报道和评论是传媒监督司法的开山之作,对冤案的最终翻案起到了具有某种牵动全局的关键性作用,并通过个案的监督,推动中国司法制度的变革。民国时期施剑翘刺杀孙传芳案中,媒体担当了"舆论法庭"职责,将法律命题转化为道德命题,从而剑走偏锋,成为媒介操控下的舆论审判。两个"标本"显示了:媒介报道整合的公众舆论对司法审判的影响力不容忽视;大众传媒的受众本位决定了传媒以公众普遍认可的社会道德观念为基准点来整合舆论;受众的故事化偏好又决定了大众传媒在法制报道上的"好奇(案)情结"并引发故事化叙事模式对审判的干扰;在权力本位的社会结构中,舆论对司法的最终起作用尚需要权力因素的支持与配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清末民国传媒 杨乃武与小白菜案 刺杀孙传芳 法制新闻 媒介审判 《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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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舆论与司法的冲突——以民国施剑翘案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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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齐盛 《枣庄学院学报》 2017年第3期108-112,共5页
施剑翘刺杀孙传芳案是民国时期的著名大案,这一案件的最终结果是施剑翘从被判刑到减刑再到被特赦,这样的处理结果与当时的刑法是相悖的。然而,施剑翘为什么会得到如此宽宥却是值得探讨的。应当说,政治人物的干预和社会舆论的绑架是施剑... 施剑翘刺杀孙传芳案是民国时期的著名大案,这一案件的最终结果是施剑翘从被判刑到减刑再到被特赦,这样的处理结果与当时的刑法是相悖的。然而,施剑翘为什么会得到如此宽宥却是值得探讨的。应当说,政治人物的干预和社会舆论的绑架是施剑翘得以被特赦的关键因素,这些充分体现了中国社会政治、舆论与司法的冲突,而这种冲突背后则具有深厚的文化因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剑翘刺杀孙传芳 政治 舆论 司法 冲突 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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