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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法官解释:服从抑或创造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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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庆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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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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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1年第4期114-11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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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在法官解释法律的过程中,服从法律文本是法官的天职;同时,需要丰富智慧的创造性解释,对于法律的发展和进化意义重大。于是,司法过程中,便产生了两难:法官是该严格地服从法律,抑或创造性地解释法律。我们应该采取有效的措施,以避免冲撞。现实的出路是:服从应该被摆放在第一位,而必要时候的创造应当在法治的轨道之上。这个过程中,法官要科学地运用各种解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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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法官解释
服从法律
创造性解释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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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judge's interpretation
obey the law
creative interpretation of the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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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6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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