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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司法逻辑的刑法文本观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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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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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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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安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21年第3期103-111,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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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9BFX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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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刑法文本的使用价值主要存在于司法过程中,其司法使用方式取决于刑事法庭的结构及其运行方式,由此凸显一种由行为规范、追诉规范、辩护规范、裁判规范构成的司法逻辑的刑法规范结构。刑法文本对刑法本身的反映具有不完整性,这至少表现在三方面:刑法文本未直言行为规范,未完整表现裁判规范,可能存在“制定法上的不法”。因此,在理解刑法文本时,须注意克服语义学的局限性。刑法文本既能容纳不同角色的不同理解及相互交流,又能使对话走向成功而不是归于破裂,这主要是其通过在公共性与专业性、明确性与模糊性、情境性与非情境性之间保持语言张力而实现的。刑事法庭这个“装置”,保障了控辩审依据刑法文本而进行的主体间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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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刑法文本
刑法本身
司法逻辑
刑法解释
刑法语言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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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text of criminal law
criminal law itself
logic of judicature
interpretation of criminal law
conception of criminal law langu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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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4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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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刑法本身:透过刑法文本看刑法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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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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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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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2021年第2期216-226,共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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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刑法学司法逻辑化语境中的定罪论研究”(批准号:19BFX094)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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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无论在立法过程还是司法过程中,现象学方法使我们看到的都是作为社会互动关系的沟通,而不只是文本。刑法文本是刑法本身的基础性沟通媒介,刑事法庭是其关键性沟通媒介,两者同等重要,不可或缺。传统刑法学的文本主义刑法观的思维形态是抽象思维形态。我国学者在借鉴德日刑法学时,应从辩证思维上升到立体思维,而不应从辩证思维倒退到抽象思维。调处刑法正义的矛盾群,不仅要靠辩证逻辑,还要靠系统逻辑,二者统一为司法逻辑。在司法逻辑上,控方的基本立场是合目的性(预防刑论),辩方的基本立场是平等性(报应刑论),法官的立场则是立足于报应,兼顾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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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刑法本身
刑法文本
刑法基本现象
司法逻辑
刑法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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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criminal law per se
criminal law text
phenomena in criminal law
judicial logic
criminal just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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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4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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