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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不作为犯的法定性与相似性 被引量:25
1
作者 白建军 《中国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2期108-118,共11页
不作为犯罪的范围到底有多大?本文在排查九万多份刑事判决和逐一梳理现行刑法全部罪名的基础上提出:不纯正不作为犯的概念在形式上没有法律依据,内容上无法具体给出不作为犯与作为犯之间等价性的判断标准,还使得一些罪名的归类遭遇困境... 不作为犯罪的范围到底有多大?本文在排查九万多份刑事判决和逐一梳理现行刑法全部罪名的基础上提出:不纯正不作为犯的概念在形式上没有法律依据,内容上无法具体给出不作为犯与作为犯之间等价性的判断标准,还使得一些罪名的归类遭遇困境。笔者研究发现了41个法定不作为犯,将其分为充要不作为犯、必要不作为犯、选择不作为犯和混合不作为犯。在此基础上,本文还在比较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法定不作为犯罪的经验定义,为依法限缩刑法义务的范围提供参照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作为犯罪 法定不作为犯 刑法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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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与道德的向度:区分、联系和抉择 被引量:1
2
作者 邓多文 《中共四川省委省级机关党校学报》 2009年第1期63-65,共3页
作为西方法哲学的经典命题,刑法与道德的关系,是法律与道德的关系的具体展开。刑法与道德的基本区分在于,是否具有主观罪过。刑法是道德的低限,故可以把一定的道德义务转化为刑法义务,用刑法予以推行。实践中面临这样的难题:如何处理符... 作为西方法哲学的经典命题,刑法与道德的关系,是法律与道德的关系的具体展开。刑法与道德的基本区分在于,是否具有主观罪过。刑法是道德的低限,故可以把一定的道德义务转化为刑法义务,用刑法予以推行。实践中面临这样的难题:如何处理符合刑法的道德恶行?如何处理根据刑法是非法的,但在道德上可以证成的行为?这都需要我们在实在法与自然法的框架内进行现实的抉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道德义务 刑法义务 实在法 自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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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阻断产品危险的刑法义务 被引量:1
3
作者 邓毅丞 《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6期146-157,207,208,共14页
有关阻断产品危险的刑法义务,学界有重大分歧。其问题症结在于如何理解事实支配与保证人地位的关系。结果原因支配是保证人地位的发生根据,包括危险前行为和事实承担两大类型。阻断产品危险的刑法义务应接受这两者的检视。一方面,除非... 有关阻断产品危险的刑法义务,学界有重大分歧。其问题症结在于如何理解事实支配与保证人地位的关系。结果原因支配是保证人地位的发生根据,包括危险前行为和事实承担两大类型。阻断产品危险的刑法义务应接受这两者的检视。一方面,除非现代科技不能发现产品缺陷,否则,经营缺陷产品原则上是违反结果回避义务的危险前行为;另一方面,经营行为预示着对产品安全性的保证,但是,在经营者欠缺主动保护意思的场合,不得认定为事实承担。以下衍生问题值得注意:(1)企业继任者负担产品危险阻断义务的根据在于事实承担;(2)离任者的产品危险阻断义务不因其离任而解除;(3)产品危险阻断义务的主体宜限定为企业的决策者或者重要管理人员;(4)上述理论归结同时适用于故意犯和过失犯;(5)应承认产品危险阻断义务类型的多元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产品危险 刑法义务 结果原因支配 危险前行为 事实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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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的义务冲突理论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 被引量:2
4
作者 王琳琳 赵羿 《长春师范大学学报》 2019年第9期77-81,共5页
义务冲突是指行为人同时负有两个以上义务,但这些义务之间具有不相容性。义务冲突一旦进入刑法范畴,必然会产生是否承担刑事责任、是否构成犯罪的问题。它具有行为人同时面临数个不相容的义务,未能全部履行义务,冲突状况的发生不能归责... 义务冲突是指行为人同时负有两个以上义务,但这些义务之间具有不相容性。义务冲突一旦进入刑法范畴,必然会产生是否承担刑事责任、是否构成犯罪的问题。它具有行为人同时面临数个不相容的义务,未能全部履行义务,冲突状况的发生不能归责于行为人的构成要件。刑法中,义务冲突的本质有责任阻却事由说、违法阻却事由说,其中独立的违法阻却事由说更具意义。实践中,刑法的义务冲突除了要考虑法律规定之外,还要综合考量道德规范与公共秩序等因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义务冲突 责任阻却 违法阻却 法益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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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平台的犯罪风险防控义务:类型化建构、正当性依据和规范性限缩 被引量:1
5
作者 阎二鹏 《文化与传播》 2024年第1期92-102,共11页
互联网平台的犯罪风险防控义务是一种积极的、主动的作为义务,具体包括刑法作为义务和行政作为义务。犯罪风险防控义务在刑法层面体现为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罪中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在行政法层面体现为身份核验义务、合理注意... 互联网平台的犯罪风险防控义务是一种积极的、主动的作为义务,具体包括刑法作为义务和行政作为义务。犯罪风险防控义务在刑法层面体现为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罪中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在行政法层面体现为身份核验义务、合理注意义务、报告义务等。刑法作为义务的正当性来源是互联网平台的保护保证人地位说和监督保证人地位说。行政作为义务的正当性来源是集看门人说、权利义务对等说和治理协管者说于一体的综合说。为同时实现互联网平台的健康发展和发挥互联网平台的犯罪治理作用,需要构建对作为义务范围的规范化限缩路径。正当性来源不同,作为义务的限缩路径也不同。限缩刑法作为义务,需结合刑法法益进行;限缩行政作为义务,需结合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和互联网平台的市场规模等要素进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犯罪风险防控义务 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 刑法作为义务 行政作为义务 保证人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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