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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法理与非讼法理交错下的共有物分割诉讼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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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磊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3期135-143,共9页
理论界对于共有物分割诉讼性质的诸多争议造成实务审理极大的分歧与误区,实践中即频频产生将分割诉讼定性为不当得利返还诉讼或共有物确权诉讼的认知偏差,进而造成法院突袭裁判、审理不尽、执行依据不明确等问题。分割诉讼系委诸于法院... 理论界对于共有物分割诉讼性质的诸多争议造成实务审理极大的分歧与误区,实践中即频频产生将分割诉讼定性为不当得利返还诉讼或共有物确权诉讼的认知偏差,进而造成法院突袭裁判、审理不尽、执行依据不明确等问题。分割诉讼系委诸于法院的裁量权,依个案酌定适当的分割方法,具有非讼事件本质;而分割事件诉讼化审理可赋予共有人更充分的程序保障,并能合理化解分割事件上诉程序存在的逻辑难题,此为分割诉讼性质的二元化属性。分割诉讼中,诉讼法理与非讼法理交错适用的切入点应为分割方法之确定,交错适用的结合点应为形式上形成之诉的定性。中国物权法未规定裁判分割方法的形成要件,法官审判的作业程序不重在认定形成权的要件事实,而重在直接实现其合目的性的“行政行为”,故将法规适用于事实的司法性格在分割诉讼中被淡化,共有物分割诉讼是形式上的形成诉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共有分割诉讼 诉讼法理 非讼法理 形式的形成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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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物分割诉讼的特殊属性研究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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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磊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CAS 2019年第3期92-98,共7页
共有物分割诉讼是形成诉讼,但分割判决兼具形成判决与给付判决的性质。其本质是非讼事件,虽然被称作"形式上的形成之诉",但具有"诉讼化审理"的特征,此为共有物分割诉讼的二元属性。分割共有物诉讼系共有人利用诉讼... 共有物分割诉讼是形成诉讼,但分割判决兼具形成判决与给付判决的性质。其本质是非讼事件,虽然被称作"形式上的形成之诉",但具有"诉讼化审理"的特征,此为共有物分割诉讼的二元属性。分割共有物诉讼系共有人利用诉讼程序,请求法院判决确定分割方法,共有人所争执的仅为分割方法的事实关系,这也是分割共有物诉讼是非讼事件的本质所在,故诉讼标的应为确定分割方法的请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共有分割诉讼 非讼法理 诉讼标的 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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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有物分割诉讼的特殊程序规则研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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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磊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期119-130,共12页
共有物分割诉讼为形成诉讼,但分割判决兼具形成判决与给付判决的性质;其本质为非讼事件而被称作形式上形成之诉,但又具有诉讼化审理的特征。该事件性质上的特殊性必然会引起审理程序规则上的诸多特殊之处。共有物分割诉讼中,若共有人就... 共有物分割诉讼为形成诉讼,但分割判决兼具形成判决与给付判决的性质;其本质为非讼事件而被称作形式上形成之诉,但又具有诉讼化审理的特征。该事件性质上的特殊性必然会引起审理程序规则上的诸多特殊之处。共有物分割诉讼中,若共有人就同一共有物分别起诉分割,前后两诉诉讼标的同一,构成重复起诉。诉不动产合并分割时,可认为其标的及防御方法有牵连之处,诉讼标的不同,法院对于被告的反诉应实质审理。共有人在诉讼程序中达成的诉讼上和解应具有裁判分割的形成力与执行力。分割诉讼中系争共有物价值非属要件事实,不宜适用举证责任分配原则。对于裁判分割方法,亦不应完全排除举证责任之适用余地。通说认为原告对于法院所定分割方法不服时仍可对之提起上诉,即采实质不服说,故所谓原告分割方法的声明对法院全无拘束性这一观点并非绝对。分割共有物诉讼无不利益变更禁止原则的适用。基于共有物分割请求权与分割方法的牵连性,共有人的上诉效力应及于诉讼判决之全部。即使被告仅对一审准予分割及所定分割方法的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仍可对协同办理分割登记及交付分得物部分调查裁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共有分割诉讼 形成诉讼 分割方法 非讼事件 程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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