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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经济法:经济法的本质解释——兼与李曙光《经济法词义解释与理论研究的重心》一文商榷 被引量: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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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单飞跃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3期18-28,共11页
就研究方法之一的词义解释方法距离揭示经济法本质甚远且存在着方法论上的局限。将经济法描述为“与经济相关的法律”并不能洞穿经济法的本质。在经济法研究中,将国家与市场视为主客体关系的思维范式与单向度的管制思维均需抑制,“立体... 就研究方法之一的词义解释方法距离揭示经济法本质甚远且存在着方法论上的局限。将经济法描述为“与经济相关的法律”并不能洞穿经济法的本质。在经济法研究中,将国家与市场视为主客体关系的思维范式与单向度的管制思维均需抑制,“立体型”与“交互式”才是国家与市场关系的真实反映,管制不能统领经济法的全部方法与机制。经济法是调整公共经济关系之法,其有别于调整私人经济关系的市民法。经济法的本质是公共经济法,但公共既可能是一种福利,也可能是一种危险,对公共的规制是经济法的主要任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经济法 公共经济法 经济法本质
原文传递
公共经济法论略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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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陶广峰 胡小红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2期105-110,共6页
公共经济法是调整在克服市场失灵过程中公共经济部门基于政治机制而发生的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公共经济法的具体调整对象包括: (1)公共经济部门基于政治机制而发生的财产流转关系; (2)国家机关之间、国家机关与国有社会组织之间... 公共经济法是调整在克服市场失灵过程中公共经济部门基于政治机制而发生的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公共经济法的具体调整对象包括: (1)公共经济部门基于政治机制而发生的财产流转关系; (2)国家机关之间、国家机关与国有社会组织之间的财产管理关系以及国有经济组织内部管理关系。公共经济法的基本性质是公私法的交融性。经济法由市场规制法和公共经济法所组成。公共经济法的体系主要由财政法、中央银行法(部分)、国有企业法、产业政策法(部分)等组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共经济部门 公共经济法 之债 财产权力 财产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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