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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罪删除“明知”要件后的理解与适用 被引量: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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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艳红 《当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4期3-14,共12页
刑法分则"明知"要件在限制犯罪处罚范围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刑法修正案(十一)》删除了原《刑法》第191条中的"明知"要件,意味着上游犯罪本犯也被纳入洗钱罪主体范围,洗钱罪处罚范围扩大且惩治力度加强。然而,自... 刑法分则"明知"要件在限制犯罪处罚范围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刑法修正案(十一)》删除了原《刑法》第191条中的"明知"要件,意味着上游犯罪本犯也被纳入洗钱罪主体范围,洗钱罪处罚范围扩大且惩治力度加强。然而,自洗钱定罪自然不需要"明知",他洗钱定罪仍应根据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明知"予以判断。根据修正后的刑法条文文字表述,基于自洗钱与他洗钱性质与方式的不同,同时也是为了遵守联合国国际公约对他洗钱"明知"的基本要求,应确立"明知"为他洗钱的出罪条件。通过刑事推定完成事实认定,实现对"明知"要件的证明,发挥"明知"在他洗钱犯罪认定中限制处罚范围的作用,实现他洗钱刑事处罚的合理性与必要性,以助力司法机关对洗钱罪的精准发力和精准打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洗钱 洗钱 洗钱 “明知”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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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罪主观要素司法证明的形塑——基于《刑法修正案(十一)》的分析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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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斌 《江汉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2期139-144,共6页
《刑法修正案(十一)》通过删除“明知”“协助”,确立了洗钱罪“自洗钱”和“他洗钱”的二元结构,此举不仅未改变洗钱罪主观方面仍为故意的事实,而且为间接故意构成洗钱罪预设了刑法解释学之法律空间,况且根据目的犯之要义及修正案之旨... 《刑法修正案(十一)》通过删除“明知”“协助”,确立了洗钱罪“自洗钱”和“他洗钱”的二元结构,此举不仅未改变洗钱罪主观方面仍为故意的事实,而且为间接故意构成洗钱罪预设了刑法解释学之法律空间,况且根据目的犯之要义及修正案之旨趣,修订后的洗钱罪亦不是目的犯。刑事司法证明机制在洗钱罪主观要素既有困境基础上尚需面向新的境遇,一方面,“自洗钱”主观明知“不证自明”之特征,难以脱离刑事司法证明机制而被直接认定。为之,可设置“司法型法律拟制”“司法型免证事实”构筑多样化的证明机制。另一方面,“他洗钱”主观明知移位“推定知道”,应在遵循推定共识的基础上,遵循末位适用规则、禁止重复性推定规则及完善释法说理制度,以规范“他洗钱”主观明知之推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洗钱 洗钱 洗钱 主观明知 司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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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走私洗钱犯罪中买卖走私货物、物品行为的定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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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吕梅青 张显武 《山西警察学院学报》 2024年第1期36-42,共7页
走私犯罪作为我国刑法中洗钱罪的七大上游犯罪之一,涉及货物和资金的跨国流动,易成为洗钱犯罪的高发区和重灾区。涉走私洗钱犯罪,犯罪行为人买卖走私货物、物品,将以实物形式存在的犯罪所得转为货币形式,最终实现犯罪目的。分析买卖走... 走私犯罪作为我国刑法中洗钱罪的七大上游犯罪之一,涉及货物和资金的跨国流动,易成为洗钱犯罪的高发区和重灾区。涉走私洗钱犯罪,犯罪行为人买卖走私货物、物品,将以实物形式存在的犯罪所得转为货币形式,最终实现犯罪目的。分析买卖走私货物、物品的行为定性,应根据“禁止重复性评价”原则,即销售行为已被上游犯罪评价过,不再单独评价;销售行为未被上游犯罪评价,可以构成洗钱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洗钱犯罪 犯罪对象 洗钱 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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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洗钱入罪后洗钱罪共同犯罪的认定——以犯罪参与体系为切入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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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汪恭政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2022年第3期54-65,共12页
自洗钱入罪后,自洗钱者和他洗钱者都是洗钱罪的行为主体。无论是区别认定自洗钱者和他洗钱者,还是一体认定,适用单一正犯体系都面临困境;适用二元分离体系虽然在区别认定上也有不足,但在一体认定上却为洗钱罪共同犯罪的认定提供了解释... 自洗钱入罪后,自洗钱者和他洗钱者都是洗钱罪的行为主体。无论是区别认定自洗钱者和他洗钱者,还是一体认定,适用单一正犯体系都面临困境;适用二元分离体系虽然在区别认定上也有不足,但在一体认定上却为洗钱罪共同犯罪的认定提供了解释方向。二元分离体系以正犯与共犯的区分为核心,在二者区分已从形式化走向实质化的趋势下,防止实质化导致二者界限的模糊尤为关键。鉴于我国共同犯罪规定的实质化倾向,构成要件的实行情况与构成要件的实现作用有必要分离。其中,前者决定了正犯与共犯的形式区分,后者决定了主犯与从犯的实质划分。以此为认定立场,“协助”“明知”的删除,影响了洗钱罪正犯与共犯范围的同时,依不法、罪责的轻重去判断洗钱参与行为指向金融管理秩序受侵害的因果流程时也影响了主犯与从犯的划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洗钱 洗钱 洗钱 共同犯罪 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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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罪修改后的理解与适用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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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森 《福建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2年第1期10-16,共7页
自洗钱入罪是本次洗钱罪修改的最大亮点,在认定罪数时应区分自洗钱和他洗钱进行具体分析;该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是想象竞合关系,而与窝藏、隐瞒毒品、毒赃罪只是在“隐瞒”方式上存在想象竞合关系,在其他行为方式上... 自洗钱入罪是本次洗钱罪修改的最大亮点,在认定罪数时应区分自洗钱和他洗钱进行具体分析;该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是想象竞合关系,而与窝藏、隐瞒毒品、毒赃罪只是在“隐瞒”方式上存在想象竞合关系,在其他行为方式上不存在竞合关系;认定洗钱行为的范围时应以该罪的法益即金融管理秩序为标准;此外,还应促进该罪与诉讼法中没收程序的有序衔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洗钱 洗钱 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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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洗钱行为入刑的理论冲击及司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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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小彪 张芸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2年第6期56-66,共11页
《刑法修正案(十一)》将自洗钱行为入刑,必将对一系列传统理论共识产生冲击。自洗钱行为入刑的实质根据在于其新的法益侵害,通过对“事后不可罚理论”的解析以及刑法理论自洽,自洗钱行为入刑有其合理性。基于准确打击洗钱犯罪、正确适... 《刑法修正案(十一)》将自洗钱行为入刑,必将对一系列传统理论共识产生冲击。自洗钱行为入刑的实质根据在于其新的法益侵害,通过对“事后不可罚理论”的解析以及刑法理论自洽,自洗钱行为入刑有其合理性。基于准确打击洗钱犯罪、正确适用法律之思路,修改后的《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适用需遵循以下司法路径:坚持“主客观相一致”原则对行为人的行为进行具体分析;当上游行为人仅有物理使用、转移的情况下不应认定洗钱犯罪;洗钱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罪之区别主要在于行为是否侵害金融秩序法益;在与他人成立共犯的情况下,依照洗钱阶段作用的不同和主观犯意的不同区别认定为他洗钱正犯或自洗钱共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洗钱行为 罪数处断 洗钱正犯 洗钱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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