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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从人的发展视角看中国式现代化及其对人权保障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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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常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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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
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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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人权》
2024年第1期35-63,共2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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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人权实践弘扬和丰富全人类共同价值研究”(项目批准号:22ZDA127)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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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现代化作为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一个特定阶段,具有多层面的复合结构,其中每个层面都对人的发展和尊严同时具有促进作用和抑制作用。中国式现代化是在吸取各国现代化进程中各种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作出的战略选择,体现了在现代化进程对人之发展和尊严的利弊判断和价值选择。它以促进所有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价值标准,要求充分发挥现代化对人的发展的积极作用,克服现代化对人的发展的消极作用。人权以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最终价值目标,它既是现代化阶段的内在结构性要素,又是约束现代化发展方向的社会规范工具,与中国式现代化所追求的价值高度契合。中国式现代化对人权保障提出了双重要求:一方面要求通过人权规范来确认和促进现代化过程对人的发展和尊严的正面效应,另一方面要求通过人权规范来防范和抑制现代化过程对人的发展和尊严的负面效应。这两个向度之间存在一定的张力,需要保持适当的平衡,并因此对中国人权保障方式提出了相应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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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中国式现代化
人的发展和尊严
人权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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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Chinese-style Modernization
Human Development and Dignity
Human Rights Standa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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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621.5
[政治法律—政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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