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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艺术品拍卖中的不保真条款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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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葛伟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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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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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1期60-73,共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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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2019艺术法国际论坛“艺术法与文化治理”发言稿的基础上修改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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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不保真条款是行业惯例被上升到法律条文得以规范的示例。该条款的本意在于免除拍卖人对于艺术品真伪纷争的责任,有利于拍卖行业的发展。但是,对于拍卖人的过度宽容,对于竞买人/买受人而言是不利的。实践中,不保真条款不是一个条款,而是一组条款,涉及瑕疵担保的免责、买者自负原则以及图录不确定,是拍卖行自我保护的重要武器。对不保真条款是否公平的判断,应当结合拍卖人的法律地位、谁是更好的风险承担者以及竞买人/买受人的类型区分等多种因素。同时应当完善机制,给竞买人/买受人提供权利受损的救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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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艺术品拍卖
不保真条款
瑕疵担保的免责
买者自负原则
图录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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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6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D922.294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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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金融交易中买者自负原则的适用与展望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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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大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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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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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征信》
北大核心
2014年第8期69-73,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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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2012年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2AFXO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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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买者自负原则产生由来已久,其深受古典经济学理论的影响,最初应用于不动产领域。如今在新制度经济学的背景下,买者自负原则扩展到金融消费领域。在金融市场高度发展的今天,法律逐步强调对金融消费者的倾斜性保护,买者自负原则在我国的一些效力层级较低的法律规范之中的体现显得无关紧要。买者自负原则作为市场经济的一个基本原则,其适用条件和责任分配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可以起到积极的作用。通过对买者自负原则的研究,使其可以在金融市场高度发展的今天更好的为金融消费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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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古典经济学
买者自负原则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新制度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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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classical economics
caveat emptor principle
financial consumer rights protection
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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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830.91
[经济管理—金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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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放松管制背景下我国金融消费者教育制度完善路径探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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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许婉霞
刘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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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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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浙江金融》
北大核心
2014年第5期72-76,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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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面对放松管制背景下日益多样化和复杂化的金融商品和服务,一套良好的金融消费者教育制度对于有效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金融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因此,我国金融消费者教育制度的构建必须服务于金融消费者保护体系,坚持系统性、公益性和实效性的理念。在现阶段应建立"一行三会"的联席会议制度,今后则成立独立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教育)机构。其次,必须广泛开展以金融消费风险教育为基础内容、多种形式的金融消费者教育活动,引导树立买者自负的风险意识。最后,应当尽快建立金融消费者教育成效评估机制并在实践中发展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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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金融消费者教育
系统性理念
买者自负原则
法定机构
评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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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833
[经济管理—金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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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二板市场“买者自负”原则初探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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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杜晓航
田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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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海石油技术服务公司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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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报》
北大核心
2000年第6期41-43,24,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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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目前,我国对于设立二板市场的呼声越来越高,由于二板市场属于高风险市场,因此基本监管方针的确定对市场正常顺利地运行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当代国际二板市场的监管理念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强调信息披露基础上的“买者自负”原则,另一类是强调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的质量控制以及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本文参照香港创业板的实际运作,对“买者自负”原则在二板市场的应用进行初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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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资本市场
二板市场
“买者自负”原则
上市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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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832.51
[经济管理—金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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