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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融资性租赁若干法律问题
被引量: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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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梁慧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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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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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93年第2期51-61,共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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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一、融资性租赁契约之成立与生效融资性租赁交易,是由三方当事人、两个契约所构成的交易.即租赁公司与承租人签订的融资性租赁契约,及租赁公司与供应商签订的买卖契约,两契约相互交错.其通常缔约过程如下:1.用户与供应商之间商定设备买卖契约条件;2.用户向租赁公司提出缔结租赁契约的申请;3.用户与租赁公司之间签订租赁契约;4.租赁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签订买卖契约;5.供应商向用户交货,用户进行验收;6.用户向租赁公司交付物件受领证(借受证),并支付第一期租金;7.租赁公司向供应商支付买卖价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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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融资性
租赁公司
买卖契约
买卖价金
瑕疵担保责任
租赁契约
租金支付
融资租赁
赔偿责任
解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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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83
[经济管理—金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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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民法典》背景下动态质押权利竞合论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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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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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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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2022年第2期29-37,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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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企业存货动态质押担保融资研究”(19SFB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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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动态质押与动(静)态质押竞合时应区分“先现实交付、后指示交付”“先后均为指示交付”“动态质押与静态质押”以及“动态质权人转质”四种情形来确定相应的顺位规则。动态质押与浮动抵押竞合时应按照公示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但浮动抵押是由质权人设定且善意第三人已办理抵押登记时,浮动抵押权优先于动态质权受偿。买卖价金担保权与动态质押竞合时应依据公示先后确定顺序,前者不具有对抗后者的绝对效力。为避免当事人倒签仓单日期恶意损害动态质权人利益,动态质押和仓单质押应走向融合,均以实际交付货物作为生效要件,由此决定优先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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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动态质押
浮动抵押
买卖价金担保权
仓单质押
权利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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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dynamic pledge
floating charge
purchase money security interest
warehouse receipt pledge
concurrence of righ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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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3.1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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