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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权利客体的概念构造与理论统一
被引量: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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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曹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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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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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法学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5期30-42,共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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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作者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人格权确权的伦理基础研究>(17CFX026)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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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民法上的客体有法律关系和权利两个语境,存在颠倒概念种属等逻辑矛盾。民法上的客体语境应限于权利,法律关系主、客体理论受前苏联的不当影响。客体概念源自哲学,强调主体的支配作用,客体理论由此烙上哲学印痕。客体概念应回归法学,为权利的形成机制。权利具有规范和事实的二元属性,应区分其客体与对象,使前者表征权利的规范性;后者表征权利的事实性。客体多元论导致了权利二象性的错位,权利客体应向一元论回归,统一为义务人的行为。《民法总则》不规定权利客体为其解释及理论发展留下了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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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法律关系客体
权利客体
权利对象
义务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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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object of legal relationship
object of rights
carrier of rights
behavior of oblig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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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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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民法上客体与对象的区分及意义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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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曹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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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山东农业大学泰山法治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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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法治研究》
CSSCI
2019年第3期40-53,共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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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人格权确权的伦理基础研究"(项目编号:17CFX026)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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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客体与对象的区分既有其语义学基础,在刑法上也有所贯彻,且与民法紧密关联,民法学界也有许多探索,并日益引起学界关注。就其区分路径而言,客体层次说误判了权利的结构,客体权利说则脱离了权利的视野,均不足取,客体行为说兼有二者之利却无二者之弊,具有合理性。客体行为说可有效解释民事权利诸类型,正确界定民事权利的性质,真正开创了"人格·财产"的私法格局,为人格权正面确权、人格权独立成编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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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客体与对象
义务人行为
客体行为说
人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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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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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析合同关系的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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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戴洪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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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资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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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四川审判》
2000年第4期15-16,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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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合同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
客体
义务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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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6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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