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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性证据审查模式在贿赂犯罪案件中的适用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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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申杰 《中国检察官》 2019年第11期30-33,共4页
客观性证据审查模式作为一种新兴的证据审查模式,近年来在检察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得到推广.客观性证据与主观性证据有着本质不同,因此在审查判断的过程中也有所区别.贿赂犯罪案件证据具有较强的秘密性、隐蔽性,“一对一”性较为突... 客观性证据审查模式作为一种新兴的证据审查模式,近年来在检察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得到推广.客观性证据与主观性证据有着本质不同,因此在审查判断的过程中也有所区别.贿赂犯罪案件证据具有较强的秘密性、隐蔽性,“一对一”性较为突出,以及对主观性证据较为依赖等特点.在实践中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发挥两类证据之间的优势互补,及时调整证据审查方向,进而激活并有效运用客观性证据审查模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客观证据 主观性证据贿赂犯罪有效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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