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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合同法定形式瑕疵之治愈
1
作者
刘征峰
《湘潮(理论版)》
2014年第7期63-64,共2页
合同法定形式瑕疵的治愈是软化形式僵硬性,保护意思自治的重要方式。法定形式瑕疵可治愈的理由包含目的满足和信赖保护。治愈方式则包含一般治愈和个别治愈。适格治愈行为的核心是履行,但各国立法例又额外设定了其他要求。
关键词
法定形式
形式瑕疵
一般
治愈
个别
治愈
适格
治愈
原文传递
题名
论合同法定形式瑕疵之治愈
1
作者
刘征峰
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
出处
《湘潮(理论版)》
2014年第7期63-64,共2页
文摘
合同法定形式瑕疵的治愈是软化形式僵硬性,保护意思自治的重要方式。法定形式瑕疵可治愈的理由包含目的满足和信赖保护。治愈方式则包含一般治愈和个别治愈。适格治愈行为的核心是履行,但各国立法例又额外设定了其他要求。
关键词
法定形式
形式瑕疵
一般
治愈
个别
治愈
适格
治愈
分类号
D923.6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原文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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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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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合同法定形式瑕疵之治愈
刘征峰
《湘潮(理论版)》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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