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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合同法》预期违约制度适用范围上的缺陷 被引量: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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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凯湘 聂孝红 《法学杂志》 2000年第1期13-15,共3页
我国《合同法》借鉴了英美法的预期违约制度,在第108 条规定了明示预期违约。但与英美法不同的是,它规定的明示预期违约在适用范围上包括两个方面,即“一方明确表示他将不履行合同义务”和“一方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我国《合同法》借鉴了英美法的预期违约制度,在第108 条规定了明示预期违约。但与英美法不同的是,它规定的明示预期违约在适用范围上包括两个方面,即“一方明确表示他将不履行合同义务”和“一方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这不仅造成了对预期违约行为的认定困难,而且还使预期违约和该法同时规定的不安抗辩权在适用上产生了混乱。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同法 预期违约 适用范围 不安抗辩权 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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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违约制度若干问题研究 被引量:37
2
作者 王利明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1995年第2期18-27,共10页
预期违约制度若干问题研究王利明(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预期违约(AnticipatoryBreach)亦称先期违约,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两种。所谓明示毁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而... 预期违约制度若干问题研究王利明(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预期违约(AnticipatoryBreach)亦称先期违约,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两种。所谓明示毁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而明确肯定地向另一方当事人表示他将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明示毁约 预期违约制度 不安抗辩权 默示毁约 债务人 当事人 拒绝履行 不履行合同 实际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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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前救济制度的比较研究 被引量:14
3
作者 李中原 《法商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3年第2期127-134,共8页
合同期前救济制度在英美法系中被称为“预期违约制度”。在大陆法系中 ,拒绝履行制度和不安抗辩权制度则具有合同期前救济的职能。而《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和《欧洲合同法原则》则代表了国际上对合同期前救济... 合同期前救济制度在英美法系中被称为“预期违约制度”。在大陆法系中 ,拒绝履行制度和不安抗辩权制度则具有合同期前救济的职能。而《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和《欧洲合同法原则》则代表了国际上对合同期前救济制度的普遍趋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此问题上并未突破大陆法系的制度框架 ,但同时也借鉴了英美法系及国际上的一些具体经验 ,并且在预期拒绝履行规则的适用范围上有所突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同期前救济制度 比较研究 预期违约制度 预期拒绝履行制度 期待贬损 不安抗辩权 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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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统一合同法草案第三稿 被引量:23
4
作者 梁慧星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7年第2期48-53,共6页
关于中国统一合同法草案第三稿●梁慧星1996年5月27日至6月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在北京西郊龙泉宾馆召开会议,修改统一合同法草案。参加会议的专家学者有: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的梁慧星研究员、《法学研究... 关于中国统一合同法草案第三稿●梁慧星1996年5月27日至6月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在北京西郊龙泉宾馆召开会议,修改统一合同法草案。参加会议的专家学者有: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的梁慧星研究员、《法学研究》杂志社张广兴副主编,中国人民大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诚实信用原则 当事人 合同法草案 定式合同 中国统一 损害赔偿 不安抗辩权 债务人 承担违约责任 约定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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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法定解除权的配置机理与统一基础 被引量:26
5
作者 谢鸿飞 《浙江工商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6期18-29,共12页
《民法典》中的法定解除权基于不同法定事由产生,但在法教义学上有统一的基础。一是它们均导致基于不同角度判断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二是法定解除权使当事人摆脱合同义务,重获行动自由,且通常产生新的债权债务关系。《民法典》合同... 《民法典》中的法定解除权基于不同法定事由产生,但在法教义学上有统一的基础。一是它们均导致基于不同角度判断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二是法定解除权使当事人摆脱合同义务,重获行动自由,且通常产生新的债权债务关系。《民法典》合同编通则中的法定解除权规范蕴含了效率、公平、诚实信用等不同理念,分则中的解除权规范多为通则规范的具体化,但也包含对当事人之间的人合性、法益权衡等的考量。法定解除权的终极正当性依据需要从当事人的合意中寻求,法定解除权与契约自由并非扞格不入,但前提是立法者对当事人美德的想象。与《合同法》相比,《民法典》强化了合同解除在终结合同僵局、建构当事人新法律关系方面的功能。但解释论还需澄清法定解除权的一般要件、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中解除权的衔接、固定期限继续性合同履行中的僵局等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定解除 合同僵局 任意解除 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不安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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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权比较研究——兼评我国《合同法》第68、69、94和108条的立法缺失 被引量:17
6
作者 韩桂君 肖广文 《河北法学》 CSSCI 2004年第1期38-43,共6页
英美法系的预期违约制度与大陆法系的不安抗辩权制度都是为了防止一方当事人先期违约而设立的,两种制度在各自法系的实践中都取得了相应的司法实效。但现在看来,预期违约制度相对来说比不安抗辩权制度更为完善。我国《合同法》同时规定... 英美法系的预期违约制度与大陆法系的不安抗辩权制度都是为了防止一方当事人先期违约而设立的,两种制度在各自法系的实践中都取得了相应的司法实效。但现在看来,预期违约制度相对来说比不安抗辩权制度更为完善。我国《合同法》同时规定两种制度,这种立法例的成败得失值得研究。将两种功能相同的制度规定在同一部法律中,显得重叠与矛盾,故建议修改现行《合同法》,废除不完善的不安抗辩权制度,只规定预期违约制度为宜,实现合同法的效益、安全、公平的价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预期违约 不安抗辩权 《合同法》 立法 构成要件 救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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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抗辩权的效力与适用范围 被引量:19
7
作者 葛云松 《法律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3年第1期86-92,共7页
我国《合同法》第 6 8条规定关于不安抗辩权的立法迫使陷于不安的合同当事人不得不先进行履行准备 ,由此将来可能因此造成很大损失 ,对于自己乃至于对方都有重大不利。应当允许双务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在有理由陷于不安的情形下 ,不仅... 我国《合同法》第 6 8条规定关于不安抗辩权的立法迫使陷于不安的合同当事人不得不先进行履行准备 ,由此将来可能因此造成很大损失 ,对于自己乃至于对方都有重大不利。应当允许双务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在有理由陷于不安的情形下 ,不仅可以中止债务的履行 ,而且可以中止履行准备 ,由此导致迟延履行的 ,不负迟延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安抗辩权 适用范围 抗辩权 合同法 中国 合同履行 先给付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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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权 被引量:23
8
作者 王利明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6期5-13,共9页
我国《合同法》将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规定为对合同预期不履行的救济制度,然而二者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适用条件及法律效果存在交叉。实际上,二者在功能、行使条件及依据等方面存在差异,不可相互替代。二者适用范围的区分,需要探讨... 我国《合同法》将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规定为对合同预期不履行的救济制度,然而二者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适用条件及法律效果存在交叉。实际上,二者在功能、行使条件及依据等方面存在差异,不可相互替代。二者适用范围的区分,需要探讨客观上难以履行与主观上不愿履行的情形,考察是否提供履行的担保。预期违约情形下,违约方可以通过提供担保对抗非违约方的违约请求权。我国正在制定的民法典中,应当保留这两项制度,分别确定其使用范围和条件,并将二者有效衔接,即在构成不安抗辩权的情形下,债权人只能主张暂时中止履行,若需解除合同并主张违约责任,则应以债务人合理期间内未提供充分担保及未恢复债务履行能力为条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预期违约 不安抗辩权 违约责任 抗辩权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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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中的违约责任制度 被引量:11
9
作者 徐杰 《中国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9年第3期21-25,共5页
违约责任制度是合同法中一项极其重要的制度,它是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保障,不仅可以促使合同当事人双方自觉全面地履行合同义务,起到避免和减少违约行为发生的预防性作用,而且在发生违约时,通过追究违约方的违约... 违约责任制度是合同法中一项极其重要的制度,它是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保障,不仅可以促使合同当事人双方自觉全面地履行合同义务,起到避免和减少违约行为发生的预防性作用,而且在发生违约时,通过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使守约方的损失得到补偿,使违...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违约责任制度 我国合同法 严格责任原则 不安抗辩权 当事人 《合同法》 实际履行 过错责任原则 违约行为 守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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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合同法》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权制度存在的缺陷 被引量:14
10
作者 范晓峰 《河北法学》 2001年第1期147-151,共5页
预期违约和不安抗辩权分别是英美法和大陆法中的传统制度,《合同法》经过借鉴吸收,在108条和68、69条规定了我们自己的预期违约和不安抗辩权.但由于认识上的局限,这种借鉴却导致预期违约制度传统的优势被削弱以及与不安抗辩... 预期违约和不安抗辩权分别是英美法和大陆法中的传统制度,《合同法》经过借鉴吸收,在108条和68、69条规定了我们自己的预期违约和不安抗辩权.但由于认识上的局限,这种借鉴却导致预期违约制度传统的优势被削弱以及与不安抗辩权在适用上的冲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预期违约 不安抗辩权 合同法 英美法系 大陆法系 比较分析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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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示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权制度法系适应性之探讨 被引量:14
11
作者 李军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04年第4期161-167,共7页
默示预期违约是英美法系的特有制度 ,大陆法系各国民法典一般只规定不安抗辩权 ,它是作为双务合同的特殊效力规定于合同的效力部分。之所以有此区别 ,其原因在于大陆民法体系追求体系完美、逻辑严密而在保护合同一方当事人中煞费苦心 ,... 默示预期违约是英美法系的特有制度 ,大陆法系各国民法典一般只规定不安抗辩权 ,它是作为双务合同的特殊效力规定于合同的效力部分。之所以有此区别 ,其原因在于大陆民法体系追求体系完美、逻辑严密而在保护合同一方当事人中煞费苦心 ,而英美法国家的法官可以判例形式创设一项新的法律制度 ,即特殊的违约救济制度———默示预期违约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默示预期违约 不安抗辩权 英美法系 大陆法系 民法 违约救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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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不安抗辩、解除及债务承担 被引量:19
12
作者 崔建远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6期73-87,共15页
判决转让他人股权合同不因欠缺处分权而无效,判决要旨将之升华为普适性的结论,司法解释予以固定,至少存在六个方面的缺点。约定解除与法定解除并存时,虽然行使约定解除权的条件尚未成就,但在法定解除的条件具备时不妨行使法定解除权。... 判决转让他人股权合同不因欠缺处分权而无效,判决要旨将之升华为普适性的结论,司法解释予以固定,至少存在六个方面的缺点。约定解除与法定解除并存时,虽然行使约定解除权的条件尚未成就,但在法定解除的条件具备时不妨行使法定解除权。在股权出让人已将股权移转给受让人的情况下,受让人拒绝付清余款,其根本原因在于双方共同开发房地产项目的目的不能实现,这不符合不安抗辩权的成立要件。在《承诺函》明确表示出具者向债权人承担偿还责任,却未言明免除债务人的债务的场合,不宜认定为成立了免责的债务承担。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处分 法律效力 不安抗辩权 合同解除 债务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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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预期不履行的救济及其法理基础——再论《合同法》不安抗辩权和预期违约的界分 被引量:18
13
作者 陈韵希 《比较法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6期30-48,共19页
《合同法》中的不安抗辩权和预期违约均为预期不履行的救济制度,在适用要件和法律效果上都存在着重叠的可能性,如何梳理二者的关系,一直是我国民法学界较为关注的问题。本文认为,预期不履行的法律救济有"渐进性"和"径直... 《合同法》中的不安抗辩权和预期违约均为预期不履行的救济制度,在适用要件和法律效果上都存在着重叠的可能性,如何梳理二者的关系,一直是我国民法学界较为关注的问题。本文认为,预期不履行的法律救济有"渐进性"和"径直性"两大模式,二者的适用范围主要根据预期不履行的确定性程度来区分。《合同法》中的不安抗辩权对应于前者,预期违约对应于后者,故二者在功能和适用范围上应有明确区分。在现行《合同法》框架下,应将预期违约的适用范围限定于严格意义上的期前拒绝履行,同时对不安抗辩权的适用范围进行适度扩张,以使其适用于所有不履行可能性较高但尚不确定的情形。此外,针对我国司法实践及学界中争议较多的、债权人根据《合同法》第69条解除合同后如何请求损害赔偿的问题,本文认为,期前解除权和期前损害赔偿请求权在法理基础及成立范围上并不相同,二者在逻辑上属于两个问题,故在不安抗辩权框架下仅规定中止履行权和期前解除权即已足够,既无须将第69条与预期违约规则衔接,亦无须将其解释为新的预期违约规则;而有关适用第69条时的期前损害赔偿问题,则应根据《合同法》第107条而非第108条来处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预期不履行 法律救济 不安抗辩权 预期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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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的完全区分论 被引量:18
14
作者 李建星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2期123-135,共13页
我国《合同法》第69条与第94条第2项规定了两个互相独立的解除权。为免解释的疑惑,我国民法典合同法编应删除我国《合同法》第68条第1款第2项。在具体案型中,后给付义务人拒绝履行,则先给付义务人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存在不安抗辩权... 我国《合同法》第69条与第94条第2项规定了两个互相独立的解除权。为免解释的疑惑,我国民法典合同法编应删除我国《合同法》第68条第1款第2项。在具体案型中,后给付义务人拒绝履行,则先给付义务人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存在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的适用冲突问题;如发生预期履行不能,先给付义务人可立即行使预期违约解除权;如丧失履行能力高度确定,并构成根本违约,先给付义务人可因预期违约直接解除,其他情形下先给付义务人均须待后给付义务人合理期间届满未提供担保时,才可依据我国《合同法》第69条解除合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预期违约 不安抗辩权 拒绝履行 根本违约 丧失履行能力 民法典合同法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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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抗辩权、给付拒绝和预期违约关系的思考——以德国法为中心的考察 被引量:15
15
作者 李伟 《比较法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4期57-63,共7页
关键词 不安抗辩权 给付拒绝 预期违约 德国法 中国 民法 债法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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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析《合同法》中的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 被引量:7
16
作者 钟淑健 《当代法学》 2000年第2期57-59,共3页
关键词 合同法 预期违约 不安抗辩权 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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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违约理论比较研究 被引量:15
17
作者 南振兴 郭登科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93年第1期70-76,共7页
预期违约理论(Anticipatory breach of contract)对世界上许多国家的合同法都有着重大的影响.由于预期违约是合同实践中客观存在的一类合同违约类型,因而随着我国法制环境的优化和合同法的逐步完善,在我国国内合同法中引入'预期违约... 预期违约理论(Anticipatory breach of contract)对世界上许多国家的合同法都有着重大的影响.由于预期违约是合同实践中客观存在的一类合同违约类型,因而随着我国法制环境的优化和合同法的逐步完善,在我国国内合同法中引入'预期违约'责任制度也实属必然.研究预期违约理论,不仅对我国涉外经济合同预期违约救济具有重大意义,而且对完善我国国内合同法也具有理论与现实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预期违约 合同成立 涉外经济 违约方 违反合同 合同义务 不安抗辩权 默示 解除合同 履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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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借鉴预期违约制度之检讨分析 被引量:2
18
作者 解冲 《河北法学》 2003年第6期101-105,共5页
一般认为,对于履行期到来之前拒绝履行合同或不能履行的,英美法上的预期违约制度较为理想,但这一问题在大陆法上仍然可以通过其固有的框架来解决,那就是拒绝履行和不安抗辩权制度。我国新合同法虽然借鉴了预期违约制度,但其规定的实质... 一般认为,对于履行期到来之前拒绝履行合同或不能履行的,英美法上的预期违约制度较为理想,但这一问题在大陆法上仍然可以通过其固有的框架来解决,那就是拒绝履行和不安抗辩权制度。我国新合同法虽然借鉴了预期违约制度,但其规定的实质仍然是拒绝履行而不是预期违约,而对预期违约的借鉴对我国的合同法产生了不利的影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预期违约制度 中国 合同法 不安抗辩权 英美法 法律构成 大陆法系 默示预期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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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不安抗辩权和预期违约 被引量:8
19
作者 金凤菊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7年第4期49-52,共4页
一、概念及其渊源 不安抗辩权又称异时履行拒绝权,是指双方依合同应在异时履行其义务的场合,承担先为给付义务的一方在有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确切证据时,于另一方没有履行对待给付义务或提出充分担保前,可以中止履行先为给付义务的权... 一、概念及其渊源 不安抗辩权又称异时履行拒绝权,是指双方依合同应在异时履行其义务的场合,承担先为给付义务的一方在有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确切证据时,于另一方没有履行对待给付义务或提出充分担保前,可以中止履行先为给付义务的权利。不安抗辩权是大陆法上的概念。在德国,“因双务契约负担债务并应向他方先为给付者,如他方的财产于定约后明显减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安抗辩权 预期违约 当事人 法律制度 履行合同 预期违约制度 不安抗辩权制度 履行义务 难为对待给付 给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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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合同履行规则检视 被引量:10
20
作者 温世扬 《浙江工商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6期5-17,共13页
合同履行制度处于整个合同法律制度的核心位置。相较于其他各国民法典,我国《民法典》合同编对合同履行规则的立法安排具有自身特点:“履行”的指向为“合同”而非“债之关系”,根据合同关系的发展过程规定“履行”,“不履行”被作为违... 合同履行制度处于整个合同法律制度的核心位置。相较于其他各国民法典,我国《民法典》合同编对合同履行规则的立法安排具有自身特点:“履行”的指向为“合同”而非“债之关系”,根据合同关系的发展过程规定“履行”,“不履行”被作为违约形态纳入“违约责任”一章。《民法典》合同编在《合同法》的基础上,对“合同的履行”作出优化法定补充规则、衔接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完善情势变更制度等实质性修改以及若干形式上的修订,同时增补了“绿色”原则、债的履行规则以及“涉他合同关系”之规范。《民法典》合同编对政府指导价格及政府定价的执行、不安抗辩权的构成、债权人原因所致债务人履行困难等规则的保留值得肯定,但“当事人变化对合同履行的影响”之规定则无必要。《民法典》合同履行规则的缺憾包括合同履行原则不合理、债的履行规则不完备、“涉他关系”之规范不适当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合同编 履行规则 不安抗辩权 多数人之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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