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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农地三权分置经营模式的立法研究 被引量: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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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宪忠 《中国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7期145-163,208-209,共19页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要在我国农村推行"三权分置"的经营模式。试验区的经验证明,"三权分置"不但具有建立规模化农业、绿色农业、科技农业和提升我国农业产业地位的优势,而且还有保障农民收入、改善农村以及农业...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要在我国农村推行"三权分置"的经营模式。试验区的经验证明,"三权分置"不但具有建立规模化农业、绿色农业、科技农业和提升我国农业产业地位的优势,而且还有保障农民收入、改善农村以及农业生态,从而解决困扰多年的"三农问题"的优势。但是在我们进行相关问题的调研时,却发现我国相关立法并不能对"三权分置"提供有力的支持和制度保障。现在特别需要创新设置物权性质的土地经营权。报告的事实依据是笔者多年跟踪研究农村土地权利发展状况的调查。调查已经持续多年,主要采取走访田间地头、百姓人家的方式,所以只有现场笔记而没有发放调查问卷。文章的着眼点是立法研究报告,报告结语部分指出,只有准确理解中央关于"长久不变"的精神,才能够为三权分置建立坚实的理论基础和配套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分置 土地经营用益物 自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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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法律内涵和制度设计 被引量:252
2
作者 宋志红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4期142-153,共12页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宅基地"三权分置"的表述未采用法学上的权利概念,该政策在落地实施前必须进行从政策语言到法学语言的转换,以确保该项改革举措的政策目标得以实现为前提,明确其法律内涵,并进行相相应的制度设计。本文...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宅基地"三权分置"的表述未采用法学上的权利概念,该政策在落地实施前必须进行从政策语言到法学语言的转换,以确保该项改革举措的政策目标得以实现为前提,明确其法律内涵,并进行相相应的制度设计。本文结合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方的实践探索,阐释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的初衷和意蕴,探讨其法律内涵和实现途径,并对其具体制度设计提出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宅基地 分置 农村土地 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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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的制度困局与破解之维 被引量:221
3
作者 陈小君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3期48-72,共25页
宅基地使用权的制度困局,源于宅基地承载的社会保障功能和经济价值功能间的冲突加剧,而流转开禁下的制度因应设计亦难点众多。破解之维,一是完善宅基地使用权取得规则,在取得条件上坚守宅基地使用权的身份属性和基本原则,肯认不同情形... 宅基地使用权的制度困局,源于宅基地承载的社会保障功能和经济价值功能间的冲突加剧,而流转开禁下的制度因应设计亦难点众多。破解之维,一是完善宅基地使用权取得规则,在取得条件上坚守宅基地使用权的身份属性和基本原则,肯认不同情形下的权利分野,丰富宅基地的申请与重新分配制度并完善配套法定程序;二是照应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开禁的现实需求并预设规制,其中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的边界、宅基地法定租赁权的制度设计、农房买卖和宅基地使用权抵押的实现路径为其重点;三是补全宅基地使用权消灭机制,完善宅基地使用权收回制度和自愿退出机制,积极探索以保障宅基地资格利益为核心的宅基地使用权回复路径。民法典物权编应以"得丧变更"为主线完整展开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构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宅基地 分置 宅基地所有 宅基地成员资格 宅基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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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法理阐释与制度意蕴 被引量:196
4
作者 高飞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3期3-19,共17页
我国在1978年后逐步确立了"两权分离"的农村土地权利结构,为农村经济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但是,"两权分离"制度自始就存在制度理念重效率而轻公平、制度体系重利用而轻所有、权利设计重土地承包经营权而轻其他农... 我国在1978年后逐步确立了"两权分离"的农村土地权利结构,为农村经济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但是,"两权分离"制度自始就存在制度理念重效率而轻公平、制度体系重利用而轻所有、权利设计重土地承包经营权而轻其他农地使用权的制度缺陷,致使现行农村土地法律制度的发展障碍重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为克服"两权分离"制度的弊端,提出了"三权分置"的农村土地权利结构。但该政策被形式化地理解为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叠加并立的土地权利结构,给农地制度的构建与完善带来了挑战。"三权分置"的农村土地权利结构实为集体土地所有权、成员权、农地使用权三权并立,此是保障农村集体经济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之有效实现的重大政策举措,也是力促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落到实处的有力工具。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分离 分置 集体土地所有 成员 农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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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农地流转中“三权分置”的法律关系 被引量:154
5
作者 李国强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6期179-188,共10页
《物权法》首次确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法定的用益物权,在法律制度上明确了"两权分置"的制度结构。而"三权分置"中集体所有权有别于传统集体所有权,其权能集中表现为处分权能:设定承包权,或者在承包权、经营权消... 《物权法》首次确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法定的用益物权,在法律制度上明确了"两权分置"的制度结构。而"三权分置"中集体所有权有别于传统集体所有权,其权能集中表现为处分权能:设定承包权,或者在承包权、经营权消灭时对农地进行全面支配;承包权具有两权分置下所有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部分权能;经营权则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部分权能。从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分离出来的土地经营权应与土地所有权权能意义上的使用权区分开,将其作为法律制度创制的新的私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土地承包经营 农地流转 分置 承包 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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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70年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变迁、现实困境、改革方向 被引量:148
6
作者 董新辉 《中国农村经济》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6期2-27,共26页
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的历史脉络表现为立法思想从公权主导向私权彰显的转变,治理体系从城乡二元向城乡统一的转变以及权利属性从保障属性主导向财产属性凸显的转变三条主线,并形成了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两权分离”的现状。无论是... 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的历史脉络表现为立法思想从公权主导向私权彰显的转变,治理体系从城乡二元向城乡统一的转变以及权利属性从保障属性主导向财产属性凸显的转变三条主线,并形成了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两权分离”的现状。无论是政策实践探索中宅基地置换模式、宅基地资本化补偿(地票)的流转模式,还是理论探索中的法定租赁权、地上权的流转路径,实质都是为凸显宅基地资产价值等私益属性,而在赋予宅基地使用权更多权能的思路上所作的努力。但是,宅基地使用权公益与私益的双重属性又导致这些在私益权能上的扩张与宅基地自身公益权能无法根本兼顾和融合,这是宅基地制度改革无法取得实质进展的症结所在。“三权分置”对于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问题而言,既是宏观思路上的全新路径,也是微观构造上的流转模式。“三权分置”放弃了对宅基地使用权自身权能的扩展,走的是一条在“两权分离”基础上对宅基地使用权作出进一步权利分解的全新路径,通过新分解的宅基地使用权自由流转实现宅基地财产价值,通过新派生的宅基地资格权保留在农户手中继续维护宅基地的保障属性,实现了公益与私益的兼顾,是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应然选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宅基地使用 土地流转 分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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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权分置”理论反思与土地承包经营权困境的解决路径 被引量:138
7
作者 单平基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9期54-66,共13页
农地"三权分置"理论是经济学界解决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困境的政策选择,但不符合法律逻辑。依据权能分离理论,对土地的直接占有、使用只能集于一人,土地所有权派生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之后,无法再生发具有他物权性质的"土地... 农地"三权分置"理论是经济学界解决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困境的政策选择,但不符合法律逻辑。依据权能分离理论,对土地的直接占有、使用只能集于一人,土地所有权派生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之后,无法再生发具有他物权性质的"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不符合他物权的生成逻辑。遵循"一物一权"原则,土地承包经营权与"土地经营权"作为性质与内容相冲突的两项他物权,于同一宗土地上既不能同生,也无法并存。由土地承包经营权生发具有"权利用益物权"性质之"土地经营权"的观点,在根本上混淆了他物权与具有债权性质之不动产租赁权的区别。解决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困境需要的不是盲目创设新的理论,而是严格遵循法律逻辑:在坚持"土地所有权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二元体系,并严格执行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及农地用途的前提下,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满之后使土地重新回归集体手中,通过再次配置土地承包经营权为失地农民重新提供社会保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分置 土地承包经营 土地经营 能分离 法律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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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内涵、基本要义及权利关系 被引量:136
8
作者 肖卫东 梁春梅 《中国农村经济》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1期17-29,共13页
"三权分置"是中国农村改革的又一次重大制度创新,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理论和政策的重大创新与突破,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有着丰富的科学内涵和基本要义。从内容上看,"三权分置"的创新要义在于农户承包权与土地经营权... "三权分置"是中国农村改革的又一次重大制度创新,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理论和政策的重大创新与突破,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有着丰富的科学内涵和基本要义。从内容上看,"三权分置"的创新要义在于农户承包权与土地经营权的分离,这既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内部权能的分离,更是其负载的社会保障功能与经济效用功能的分离。但从本质上看,"三权分置"旨在重构集体所有制下的土地产权结构,不断促进公平与效率的有机统一和螺旋式互动增进。在"三权分置"的土地产权结构中,存在双层"母权与子权""基础权利与派生权利"的产权关系。在实践中,有效推进"三权分置",要坚持"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的基本方向,其中,落实集体所有权是前提,稳定农户承包权是基础,放活土地经营权是核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分置 集体所有 农户承包 土地经营 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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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背景下的宅基地权利制度重构 被引量:135
9
作者 宋志红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3期73-92,共20页
现行法下的宅基地权利制度运行失灵,实践中于宅基地继承、内部转让、跨村配置、移民安置、市场化利用、经营性使用等情形,存在大量"法外"运行的宅基地利用样态。这些利用样态在主体、功能、用途上呈现出分化。宅基地法定租赁... 现行法下的宅基地权利制度运行失灵,实践中于宅基地继承、内部转让、跨村配置、移民安置、市场化利用、经营性使用等情形,存在大量"法外"运行的宅基地利用样态。这些利用样态在主体、功能、用途上呈现出分化。宅基地法定租赁权的设想无法涵盖实践中丰富的宅基地利用需求,以体系化思维融合多种举措分类重构宅基地权利制度成为必要。以"三条底线"和"体系化分类设计"为指导思想,在总结各地实践探索经验和多方理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扩权+转权+分权"为核心内容的宅基地权利制度重构方案,可以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的深化改革和完善立法提供借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宅基地 宅基地使用 分置 农村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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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与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深化 被引量:134
10
作者 严金明 迪力沙提 夏方舟 《改革》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期5-18,共14页
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保障农民安居乐业的基础平台和必要抓手,是未来一段时期内更有效呼应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满足乡村居民美好生活追求的关键制度创新。针对乡村振兴战略的发展要求,宅基地"三权分... 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保障农民安居乐业的基础平台和必要抓手,是未来一段时期内更有效呼应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满足乡村居民美好生活追求的关键制度创新。针对乡村振兴战略的发展要求,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应当参照制度变迁的历史路径依赖,在坚持集体所有权不动摇的前提下进一步明确集体内涵、赋予完整权能、分离部分产权和强化公共职能;依据多元福利主义和福利实现依赖,以凸显资格权落实乡村农民集体的居住福利保障,并探讨由集体、政府、市场和社会共同提供多元农民居住福利保障替代路径;按照市场主导化配置和利益风险挂钩,以放活宅基地使用权实现资源市场配置优化和农民财产价值显化,并在利益诉求和可能风险之间权衡选择宅基地具体流转路径,实现宅基地由传统单一居住功能向现代多重复合功能转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乡村振兴战略 宅基地改革 分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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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中农户资格权的法律表达 被引量:129
11
作者 刘国栋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期192-200,共9页
我国现行法中并没有"农户资格权"的概念,导致实践中对农户资格权的认知形成"成员权说"和"宅基地使用权说"两种对立的学说。立基于农户资格权的功能负载,其应定位为一项具有身份性的财产权利,即行使受权... 我国现行法中并没有"农户资格权"的概念,导致实践中对农户资格权的认知形成"成员权说"和"宅基地使用权说"两种对立的学说。立基于农户资格权的功能负载,其应定位为一项具有身份性的财产权利,即行使受权利主体身份影响、受次级用益物权限制的宅基地使用权。在内容上,其依然具有宅基地使用权的权能,包括获得宅基地的使用费、征收补偿、有偿退出宅基地、监管宅基地的利用。在立法论层面,应舍弃"农户资格权"的称谓,坚持"宅基地使用权"的立法表述,并明确宅基地使用权的"收益"权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分置 农户资格 宅基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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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权利内容与风险防范 被引量: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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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潘俊 《中州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1期67-73,共7页
城乡一体化快速发展进程中,我国农村土地权利体系突破"集体所有权—承包经营权"的结构而自发形成了"集体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的"三权分置"结构,实现了农地承包经营权的第二次分离。新的权利结构在政... 城乡一体化快速发展进程中,我国农村土地权利体系突破"集体所有权—承包经营权"的结构而自发形成了"集体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的"三权分置"结构,实现了农地承包经营权的第二次分离。新的权利结构在政策层面已得到肯定,但法律层面的支持尚且缺位。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基础上,农地承包经营权分离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后,承包权应主要包括承包地位维持权、分离对价请求权、征收补偿获取权、继承权、退出权等内容,经营权则主要表现为对承包地的自主生产经营权和对经营权进行抵押、入股等处分的权利。为了防范经营权一权独大甚至吞噬所有权和承包权,农地"三权分置"中应当严格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坚守农地用途,合理控制承包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期限、分离价格和流转规模,防范农地"非农化""非粮化"流转,并对农地承包经营权进行确权登记,实行农地经营权登记生效主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承包经营 分置 利内容 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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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权能困境与实现 被引量: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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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韩文龙 谢璐 《农业经济问题》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5期60-69,共10页
宅基地"三权分置"既要从理论上厘清所有权、资格权和使用权权能边界、内涵及相互关系,也要从实践中探索各项权能的实现机制。宅基地"三权分置"面临着所有权主体虚置和处分权缺失、资格权界定和退出机制不健全、使用权流转范围受限... 宅基地"三权分置"既要从理论上厘清所有权、资格权和使用权权能边界、内涵及相互关系,也要从实践中探索各项权能的实现机制。宅基地"三权分置"面临着所有权主体虚置和处分权缺失、资格权界定和退出机制不健全、使用权流转范围受限等权能困境。落实所有权需要实现所有权主体一元化和所有权主体法律化,还权赋能、给予所有权主体一定的处分权;稳定资格权需要严格界定资格权的取得范围,探索宅基地资格权有偿退出机制;放活使用权应该允许宅基地使用权在单个"农民集体"和多个"农民集体"内部流转、租赁和入股,允许农民在宅基地上建房自住或营商,探索闲置宅基地直接入市的实现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分置 能内涵 能困境 赋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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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功能作用、权能划分与制度构建 被引量: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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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朝兵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CSSCI CSCD 北大核心 2016年第4期135-141,共7页
实行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是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新一轮改革的基本方向,但如何界定分置后"三权"之间的权利关系并据此进行相关制度构建仍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从农村土地"三权分置"... 实行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是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新一轮改革的基本方向,但如何界定分置后"三权"之间的权利关系并据此进行相关制度构建仍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从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政策背景和概念内涵入手,重释了农村土地"三权分置"产生的功能价值,并在探讨承包权与经营权权能划分的基础上提出推行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的制度构建建议。研究认为: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离成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为核心内容,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可实现从要素、主体、制度、价值等四个层面释放出此次农村土改的"改革红利"。从土地承包权与经营权再分离的功能目的入手,应将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二者的性质界定为用益物权,并将二者的权利内容划分为:土地承包权主要包括占有权、收益权、继承权和退出权,土地经营权主要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据此,在进行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制度构建时,一个根本前提是立足我国国情和农村实际,并严格坚持一定的基本原则和底线,进而一方面要通过修改调整《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物权法》、《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到赋予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以法律地位、分别设置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的流转规则以及为土地经营权抵押提供法律依据。另一方面要加强有关政策设计与配套,具体包括建立健全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的流转规范机制、构建土地经营权抵押实现机制、建立土地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利益协调机制、构建土地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离的风险防范机制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村土地制度 分置 土地产 利内容 制度 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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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的经济解释与法理演绎 被引量: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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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忠国 卓跃飞 +1 位作者 吴次芳 李冠 《中国土地科学》 CSSCI CSCD 北大核心 2018年第8期16-22,共7页
研究目的:在分析农村宅基地承载的社会功能的基础上,揭示宅基地三权分置的经济机理,并从物权的角度演绎其法理逻辑。研究方法:经济学的产权分析和法学的法理演绎。研究结果:通过重构使用权的权利束,分离保障权能和财产权能,实现资格权... 研究目的:在分析农村宅基地承载的社会功能的基础上,揭示宅基地三权分置的经济机理,并从物权的角度演绎其法理逻辑。研究方法:经济学的产权分析和法学的法理演绎。研究结果:通过重构使用权的权利束,分离保障权能和财产权能,实现资格权承载保障功能,使用权承载财产功能,从而更有效地统筹公平和效率的矛盾。所有权是自物权,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完整的权能。资格权是用益物权下的人役权,为农村集体组织成员而设立,具有收益和处分的权能,保障权利主体的基本居住权益。使用权是用益物权下的地上权,具有较完整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能,可以独立对抗所有权和资格权,但其上设有资格权负担,具有定期给付土地产出物的义务。研究结论:宅基地三权分置符合土地权利束组合和转移的经济学原理,也符合大陆法物权生成的法理,是统筹兼顾公平和效率的好方法,在经过实践检验证明是普适可用之后,应及时上升为法律,为定分止争提供法律依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土地管理 宅基地 分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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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规则之构建--兼评重庆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模式 被引量: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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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圣平 《法商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期3-12,共10页
在"三权分置学说"之下,承包土地的权利构造可以表达为"集体的土地所有权+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经营权"。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土地经营权设定抵押均属"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且均超出... 在"三权分置学说"之下,承包土地的权利构造可以表达为"集体的土地所有权+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经营权"。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土地经营权设定抵押均属"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且均超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允许抵押的财产范围,在相关试点地方应暂停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禁止性规定。土地经营权抵押权未经登记不得设定,但土地经营权抵押权的登记以土地经营权的登记为前提。土地经营权抵押权的实现可以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的协议折价、协议拍卖、协议变卖、强制拍卖、强制变卖等方式,可以选择普通民事诉讼程序或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特别程序,土地经营权的变价可以借助农村土地产权交易平台。农户以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设定抵押时,抵押权的实现可以采取强制管理的方式,不宜采用强制拍卖和强制变卖的方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分置 土地承包经营 土地经营 土地经营抵押 强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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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乡村振兴战略与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 被引量: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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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乔陆印 刘彦随 《地理研究》 CSSCI CSCD 北大核心 2019年第3期655-666,共12页
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破解"三农"问题、实现乡村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其基本路径方向是坚持乡村分化差异性原则下实现城乡融合发展,基本驱动力是城乡一体化的制度体系创建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理论上,乡村振兴是城乡人口自由流... 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破解"三农"问题、实现乡村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其基本路径方向是坚持乡村分化差异性原则下实现城乡融合发展,基本驱动力是城乡一体化的制度体系创建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理论上,乡村振兴是城乡人口自由流动与择业、乡村资源与空间高效利用、村镇居业空间格局优化、社会企业资本持续投入的动态过程;宅基地制度改革能够有效促进人口、土地、产业、资金等城乡要素的快速流动与整合重组,可成为乡村振兴的有力抓手。宅基地制度改革应实现四大目标,即保障农民居住权、管控宅基地规模、赋予农民财产权益、放活宅基地使用权,当前的试点探索仍显不足。因此,乡村振兴导向下的宅基地制度改革需要在使用权自由流转、宅基地用途转换、资格权空间置换、资格认定与有偿使用有效衔接等方面实现更大突破,有力助推城乡融合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乡村振兴 宅基地制度改革 城乡融合发展 分置 市场化配置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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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法律意蕴与制度实现 被引量: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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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温世扬 梅维佳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9期53-62,共10页
传统"两权分立"的宅基地制度功在保障农民的基本居住权利,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但悖离了公平和效率价值。立法与现实严重脱节,激化了农户间及城乡土地权利间的利益冲突。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旨在确保集体所有权保障... 传统"两权分立"的宅基地制度功在保障农民的基本居住权利,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但悖离了公平和效率价值。立法与现实严重脱节,激化了农户间及城乡土地权利间的利益冲突。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旨在确保集体所有权保障功能的同时,释放宅基地使用权的融资功能。但仅停留于政策层面无法妥善解决问题,应细化落实规则设计。明确集体所有权主体为集体经济组织,并赋予完整的收益权、处分权和管理权;民法典"物权编"应纳入农民集体成员权制度,借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以确认成员权,将登记作为宅基地使用权的设立要件;划定农户资格权范围,实行合理范围外宅基地的有偿使用,并鼓励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尝试将宅基地使用权转化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逐步实现宅基地使用权处分的"解禁",回归宅基地使用权及农民房屋的财产权本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分置 宅基地使用 集体所有 农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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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的“三权分置”及改革问题:政策轨迹、文本分析与产权重构 被引量: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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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毅 张红 毕宝德 《中国软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3期13-23,共11页
十八届三中全会后,中央关于农地产权"三权分置"的改革思路日渐清晰,学术界从不同角度展开了讨论与研究,但是目前关于"三权分置"问题仍处于众说纷纭、缺乏共识的阶段。在对近年来地方和中央"三权分置"的... 十八届三中全会后,中央关于农地产权"三权分置"的改革思路日渐清晰,学术界从不同角度展开了讨论与研究,但是目前关于"三权分置"问题仍处于众说纷纭、缺乏共识的阶段。在对近年来地方和中央"三权分置"的政策演变轨迹进行梳理,并运用文本分析法分析中央"三权分置"政策中三权和承包经营权的主要特征后,论文深入辨析了学术界关于"三权分置"中承包权与经营权法律属性方面的共识与分歧,发现在"三权分置"和农地流转的条件下,承包权仍属于物权,并且与农地未流转条件下的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一样,是集体成员基于其特定身份而享有的权利;经营权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和入股方式流转条件下属于债权性质,在转让和互换流转条件下属于物权性质。论文基于上述分析还对我国农地产权重构进行了初步探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村土地 分置 承包经营 承包 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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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改后的承包地法权配置 被引量: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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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圣平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5期44-62,共19页
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强化乡村振兴制度 性供给的重要方面,也是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基本出发点。在 “三权分置”政策 的指导下,2018年农村土地承包法将承包地的产权结构确定为 “土地所有权→土 地承包经... 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强化乡村振兴制度 性供给的重要方面,也是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基本出发点。在 “三权分置”政策 的指导下,2018年农村土地承包法将承包地的产权结构确定为 “土地所有权→土 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其中前者派生出后者;原农村土地承包法中 “以其 他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被重构为土地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具有 身份属性的用益物权,承包方可以出租 (转包)、入股或者以其他方式为他人派生 土地经营权。土地经营权是市场化的财产权利,在性质上属于债权,经登记的土地 经营权具有类似于物权的效力。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均可充任抵押财产, 但土地承包经营权上之抵押权实现时,抵押权人仅得以土地经营权的流转价款优先 受偿,不得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变价受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分置 土地承包经营 土地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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