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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与借鉴:美国网络安全信息共享规制研究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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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雷 《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5期76-81,107-108,共8页
随着网络日益成为人类信息交流的主要载体,网络安全信息的合理共享便成为各国政府不可回避的议题。作为先行者,美国对网络安全信息共享机制进行的全方位研究可谓意义深远。以“共享”为主线,通过剖析共享范围/类型、共享主体与程序、私... 随着网络日益成为人类信息交流的主要载体,网络安全信息的合理共享便成为各国政府不可回避的议题。作为先行者,美国对网络安全信息共享机制进行的全方位研究可谓意义深远。以“共享”为主线,通过剖析共享范围/类型、共享主体与程序、私主体信息共享责任的豁免、共享权力限制等4个方面,力图准确把握美国于2015年通过的《网络安全信息共享法案》的要旨。为此,我国应通过合理界定网络安全信息共享的范围,构建特有的信息共享行政机制,赋予私主体责任豁免,确立利益平衡的基本原则,最终保障共享信息的合理使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安全信息共享 网络安全信息共享 本土化建构 信息共享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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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网络安全信息共享立法的基本思路和制度建构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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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金瑞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5期14-23,共10页
网络安全信息共享制度具有重大的实践价值,已成为各国网络安全立法的重点议题,但在隐私权保护、反垄断、责任承担和政府权限等方面也引发了不少争议。域外法治框架以美国《网络安全信息共享法》为典型代表,界定了应共享的网络安全信息... 网络安全信息共享制度具有重大的实践价值,已成为各国网络安全立法的重点议题,但在隐私权保护、反垄断、责任承担和政府权限等方面也引发了不少争议。域外法治框架以美国《网络安全信息共享法》为典型代表,界定了应共享的网络安全信息的类型;规定了联邦政府和非联邦主体的网络安全信息共享;规定了私主体隐私、自由等权利的保护和共享信息的责任豁免;限制了政府对共享信息的后续利用。在借鉴国外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对我国未来立法提出如下建议:明确网络安全信息共享的定位和范围,不仅限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规定网信部门负责领导协调信息共享,确立具有军民融合特色的行政体制机制;规定强制义务与责任豁免相结合,以促进私主体参与信息共享;平衡信息共享与私权保护的关系,避免政府滥用共享信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安全信息共享 网络安全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 美国网络安全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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