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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反不正当竞争的基本范式 被引量: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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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孔祥俊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期50-67,193,共18页
反不正当竞争基本范式涉及不正当竞争的理念、价值、认定方式和标准,大体上可以归结为竞争观、损害观和法益观等"三观",并通过对于竞争行为进行利益衡量加以实现。这种"3+1"判断模型,即"三观"加上竞争行... 反不正当竞争基本范式涉及不正当竞争的理念、价值、认定方式和标准,大体上可以归结为竞争观、损害观和法益观等"三观",并通过对于竞争行为进行利益衡量加以实现。这种"3+1"判断模型,即"三观"加上竞争行为正当性的利益衡量方法,构成反不正当竞争的基本维度。其中,"三观"是观念支撑,利益衡量是实现路径,"3+1"模型构成了竞争行为正当性判断的独特范式。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应当奉行动态的竞争观、损害中性和法益中性,并采取行为正当主义而非法益保护主义,且对于竞争行为的正当性判断采取多因素利益衡量和利益比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正当竞争 动态竞争 法益中性损害 中性利益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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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交易如何破局——数据要素市场中的阿罗信息悖论与法律应对 被引量: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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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丁晓东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2期144-158,共15页
数据交易已经成为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的难题,各地纷纷建立大数据交易所,但交易规模与额度非常低。数据交易面临阿罗信息悖论:交易需要披露信息,但披露信息即意味着数据价值的丧失。有观点认为,应通过数据产权保护消解阿罗信息悖论,避免相... 数据交易已经成为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的难题,各地纷纷建立大数据交易所,但交易规模与额度非常低。数据交易面临阿罗信息悖论:交易需要披露信息,但披露信息即意味着数据价值的丧失。有观点认为,应通过数据产权保护消解阿罗信息悖论,避免相关的公地悲剧、"搭便车"与激励问题。但数据具有价值不确定、一定程度的非竞争性与非排他性,数据产权并不能解决阿罗信息悖论,也不会克服公地悲剧,反而可能造成公共资源私有化、溢出效应丧失等问题。数据交易与产品流通型交易不同,具有服务合作型特征。大数据交易应以婚姻介绍所为模型,成为撮合数据交易、提供安全认证的机构,而非以商场或证券交易所为模型。法律应设置大数据交易所的安全保障义务,积极利用知识产权、合同制度,同时审慎应用反不正当竞争制度保护数据交易。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据要素市场 数据交易 阿罗信息悖论 数据产权 正当竞争 信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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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反不正当竞争中的知识产权问题 被引量: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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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汉东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期37-43,共7页
知识产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权利具有本原权利与救济权利之分,但两部法律在功能目标与保护对象方面有相通之处。我国的竞争立法,应采取规制不正当竞争行为与规制限制竞争及垄断行为的分别模式,扩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适用主体范围,注... 知识产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权利具有本原权利与救济权利之分,但两部法律在功能目标与保护对象方面有相通之处。我国的竞争立法,应采取规制不正当竞争行为与规制限制竞争及垄断行为的分别模式,扩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适用主体范围,注意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相关民事立法的衔接和协调。在制裁不正当竞争行为方面,可考虑增加侵权行为认定的概括式条款,同时着力解决网络环境下反不正当竞争法面临的知识产权保护的新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正当竞争 救济权 制度安排 网络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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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竞争行为正当性评判泛道德化之反思 被引量: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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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蒋舸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6期85-95,共11页
就主流理论和法院实践而言,道德解读在反不正当竞争法尤其是其一般条款方面占有重要地位。但是竞争有其不同于道德评价的内在规律,在运用一般条款时,应当尊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文本,关注行为对竞争秩序的客观影响,而不应将道德感作为判... 就主流理论和法院实践而言,道德解读在反不正当竞争法尤其是其一般条款方面占有重要地位。但是竞争有其不同于道德评价的内在规律,在运用一般条款时,应当尊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文本,关注行为对竞争秩序的客观影响,而不应将道德感作为判断竞争行为正当性的终极标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正当竞争 道德标准 竞争本位标准 竞争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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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的附加保护 被引量: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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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郑成思 《知识产权》 CSSCI 2003年第5期3-6,共4页
关键词 正当竞争 知识产权制度 附加保护 中国 保护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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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司法创新和发展——为《反不正当竞争法》施行20周年而作(上) 被引量: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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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孔祥俊 《知识产权》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1期3-17,共15页
结合从事《反不正当竞争法》行政执法以及司法的经历和体验,尤其是从司法对于该法的创新性适用的视角,立足于该法适用中的八个基本关系,对于适用该法的一些基本问题进行了探讨。准确把握这些关系,对于正确适用该法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 正当竞争 竞争关系 自由竞争 商业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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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地理标志法律保护的困境及出路 被引量:59
7
作者 林秀芹 孙智 《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期49-61,共13页
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是一项十分复杂的问题。目前在国际上,拥有反不正当竞争保护、专门法保护和商标法保护等不同法律模式。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多层面的实践探索,其中包括对域外多种不同法律保护模式的学习和借鉴,我国对地理标志的法律保... 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是一项十分复杂的问题。目前在国际上,拥有反不正当竞争保护、专门法保护和商标法保护等不同法律模式。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多层面的实践探索,其中包括对域外多种不同法律保护模式的学习和借鉴,我国对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逐渐形成现今"两种法律模式并行、三套保护制度同在"的基本面貌。从目前来看,我国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并完善,还面临一系列困境和难题,比如,地理标志法律概念及保护条件不一致,还存在不同程度忽视地理标志的声誉或知名度等问题;地理标志授权确权制度不完善,地理标志还存在重叠保护、注册和登记主体不一致等乱象;地理标志侵权救济制度也还不完善;等等。在民法"法典化"时代,我国地理标志法律保护的根本出路在于,应以《民法总则》为统领,遵循"一依托、两回归、三改造"的基本改进思路,重新定位我国的地理标志法律保护模式,坚持在商标法律制度基本框架下对现行多套地理标志保护制度作体系化重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地理标志 正当竞争 专门法 商标法 保护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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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分析——兼评《反不正当竞争法》中“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条款 被引量: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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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阁霞 《知识产权》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2期20-30,共11页
在现代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竞争关系不再是适用该法的前提,利益受到不正当商业行为影响的市场主体都可以获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救济。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可以减少司法实践对"诚实信用"一般条款的适用,但规... 在现代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竞争关系不再是适用该法的前提,利益受到不正当商业行为影响的市场主体都可以获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救济。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可以减少司法实践对"诚实信用"一般条款的适用,但规范的立足点应在于对行为的性质的认定,而不是互联网技术。修订后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规定的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有的构成不正当竞争,有的则属于正常的市场竞争手段,不应当为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设置"兜底"条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正当竞争 诚实信用原则 互联网正当竞争行为 正当商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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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数据集合法律保护的客体要件 被引量: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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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崔国斌 《知识产权》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4期18-53,共36页
内容公开的数据集合满足何种条件才能获得法律保护,依然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这里假定立法者将来会选择特殊产权模式来保护此类数据集合并且仅仅赋予收集者有限排他权(公开传播权)。在此类立法下,受保护的数据集合应满足如下客体要件... 内容公开的数据集合满足何种条件才能获得法律保护,依然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这里假定立法者将来会选择特殊产权模式来保护此类数据集合并且仅仅赋予收集者有限排他权(公开传播权)。在此类立法下,受保护的数据集合应满足如下客体要件:第一,数据集合的条目处于公开状态;第二,具有实质量的数据条目;第三,收集者付出实质性的收集成本。除此之外,该立法无需考虑数据收集行为的合法性、数据的时间敏感性、收集者是否采取技术措施等因素。通过上述三项客体要件,特殊产权立法能够与现有的商业秘密保护机制和著作权法有效衔接,并与美国式的热点新闻规则和欧盟式的数据保护模式相区别,实现不同的立法目的,有效平衡数据收集者、竞争者和公众的利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开数据集合 财产权 正当竞争 著作权 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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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用户数据的竞争法保护路径 被引量: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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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继峰 曾晓梅 《价格理论与实践》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3期26-30,共5页
互联网企业间竞争的日益加剧,使得数据作为互联网企业商业资源之一,其重要性亦日益凸显。随着大量涉数据不正当竞争案件出现,对数据如何保护成为各界关注的话题。由于立法不明确,如何解决数据不正当竞争问题需要进一步探索。个人信息保... 互联网企业间竞争的日益加剧,使得数据作为互联网企业商业资源之一,其重要性亦日益凸显。随着大量涉数据不正当竞争案件出现,对数据如何保护成为各界关注的话题。由于立法不明确,如何解决数据不正当竞争问题需要进一步探索。个人信息保护与数据权属确定之后的侵权法保护均提供了可能的规制方法,但或多或少存在难以解决的问题,对数据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还需依赖于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为数据保护提供了三种路径,即商业秘密条款、兜底条款和一般条款规制路径,需区分不同情形,差别化分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互联网企业 数据保护 商业秘密条款 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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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反垄断法的价值目标界定及制度架构 被引量: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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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万一 魏静 《社会科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1期108-112,共5页
反垄断法所体现的价值目标因时代和经济背景的变化而呈现出明显的差异性,我国反垄断法的立法价值目标应界定为追求社会整体效益和实质公平。反垄断法的适用原则应包含本身违法原则和合理原则两个层面。反垄断立法的基本要求是既要有利... 反垄断法所体现的价值目标因时代和经济背景的变化而呈现出明显的差异性,我国反垄断法的立法价值目标应界定为追求社会整体效益和实质公平。反垄断法的适用原则应包含本身违法原则和合理原则两个层面。反垄断立法的基本要求是既要有利于竞争,又要兼顾某些经济领域的特殊性要求;既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又要为国家适度的宏观管理和经济干预留下必要空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垄断立法 正当竞争 社会整体效益 实质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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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时代互联网平台公开数据赋权保护的反思与法律救济进路 被引量: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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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晓宇 《知识产权》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2期33-48,共16页
对于互联网平台公开数据的保护不宜采取赋权的强保护模式,应当采取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行为规制模式。激励理论与公地悲剧理论不能作为互联网平台公开数据赋权保护的正当性基础,赋权保护无法满足数据权利的法定性与透明度的内在要求,强行... 对于互联网平台公开数据的保护不宜采取赋权的强保护模式,应当采取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行为规制模式。激励理论与公地悲剧理论不能作为互联网平台公开数据赋权保护的正当性基础,赋权保护无法满足数据权利的法定性与透明度的内在要求,强行适用赋权保护会过度妨害数据市场运转、数据技术提升、科学研究以及数据共享。运用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互联网平台公开数据时,须转变数据保护的思维理念,摒弃司法实践中的权利侵害式裁判模式,回归对互联网平台数据竞争行为自身的正当性评判。在一般性条款的适用过程中,司法裁判者应秉持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谦抑性,并借用比例原则对互联网平台数据竞争行为的边界进行限定,维持不同数据相关主体利益以及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正当竞争 互联网平台公开数据 利益平衡 数据库 独创性 激励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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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的关系——以图式的认知经济性为分析视角 被引量: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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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蒋舸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2期118-136,共19页
在非典型信息成果和非传统利用方式大量出现的背景下,正确认识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具体知识产权部门法和以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为代表的兜底规范之间的关系,具有重大意义。兜底规范被频繁用于调整新型创新活动的现象引发了顾... 在非典型信息成果和非传统利用方式大量出现的背景下,正确认识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具体知识产权部门法和以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为代表的兜底规范之间的关系,具有重大意义。兜底规范被频繁用于调整新型创新活动的现象引发了顾虑,但停留在本体论层面的研究并不能为纠偏提供完善的指引。激励创新是高度复杂的认知任务,其完成离不开认识论层面的分析。具体知识产权部门法代表高效的图式化认知,能为解决细分创新领域的认知难题提供结构化经验,大幅提升认知效率。兜底规范则代表迫不得已的非图式化认知,所提供的经验在数量和质量方面都无法与具体知识产权部门法媲美。创新规则体系的发展方向是在谨慎对待信息产权扩张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和发展图式,而非放任兜底规范的滥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知识产权 正当竞争 兜底规范 图式 认知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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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游戏要素的知识产权保护 被引量: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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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郝敏 《知识产权》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期69-77,共9页
网络游戏产业是目前全球范围内发展最为迅速的娱乐产业之一,注重保护网络游戏的知识产权有利于网络游戏产业的良性竞争和发展。尽管网络游戏并不是知识产权法域明确规定的某一类保护客体,但是网络游戏中涵盖的各个要素可以分别纳入到现... 网络游戏产业是目前全球范围内发展最为迅速的娱乐产业之一,注重保护网络游戏的知识产权有利于网络游戏产业的良性竞争和发展。尽管网络游戏并不是知识产权法域明确规定的某一类保护客体,但是网络游戏中涵盖的各个要素可以分别纳入到现有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进行保护。对近几年来国内外关于网络游戏侵权做出的具有开创性、影响力的司法判例进行分类梳理,意在为网络游戏的要素分解保护提供参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游戏 著作权 商标权 专利权 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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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公平竞争权初论——基于判例的整理与研究 被引量:27
15
作者 李友根 《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4期54-66,共13页
自从我国制定并实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来,竞争法学界更多地关注该法所规定的各种行为的法律适用及其第2条一般条款的运用问题,对于"经营者合法权益"的内涵并未给予高度重视。《反不正当竞争法》界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 自从我国制定并实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来,竞争法学界更多地关注该法所规定的各种行为的法律适用及其第2条一般条款的运用问题,对于"经营者合法权益"的内涵并未给予高度重视。《反不正当竞争法》界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时所指的"合法权益",在针对虚假广告等行为时,具体含义为何?我国各地法院在裁判不正当竞争案件时,或统称为合法权益、或表述为竞争优势等内容、或表述为竞争利益、或径称为公平竞争权。鉴于法益保护模式存在的缺陷,其与经营权、经营自主权、营业权等具有不同的内涵,有必要将此种法益上升为法定权利即公平竞争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正当竞争 竞争利益 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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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性使用竞争者商标作为付费搜索广告关键词的正当性分析 被引量:23
16
作者 陶乾 《知识产权》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期73-81,共9页
围绕竞价排名推广服务引发的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纠纷不断发生。对于仅将竞争对手的商标选定为关键词,但网络用户经搜索所见的推广广告中不显示该关键词的这种隐性使用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我国司法实务界持不同意见。通过介... 围绕竞价排名推广服务引发的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纠纷不断发生。对于仅将竞争对手的商标选定为关键词,但网络用户经搜索所见的推广广告中不显示该关键词的这种隐性使用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我国司法实务界持不同意见。通过介绍国内和域外法院对此问题的已有判决,进而分析该问题所关乎的消费者利益、竞争者利益以及商标权人利益,然后对这种隐性使用竞争者商标作为推广关键词的行为从经济学的角度进行分析,试图为隐性使用他人商标作为竞价排名关键词寻找正当性的依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正当竞争 搜索引擎 关键词 互联网广告 竞价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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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产品的权利属性及法律保护研究 被引量:23
17
作者 李永明 戴敏敏 《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2期26-37,共12页
对于大数据产品这一新兴事物,学界对其权利属性及法律保护问题罕有研究。大数据产品本质上是算法生成物,不具备著作权法意义上的适格作者,也不符合作品的独创性要求,不可赋予其著作权。实际上,大数据产品已具备财产所有权的四项权能,应... 对于大数据产品这一新兴事物,学界对其权利属性及法律保护问题罕有研究。大数据产品本质上是算法生成物,不具备著作权法意义上的适格作者,也不符合作品的独创性要求,不可赋予其著作权。实际上,大数据产品已具备财产所有权的四项权能,应赋予其财产所有权。对大数据产品进行法律保护时,鉴于现有法律法规的约束,仅可从反不正当竞争法及侵权责任法层面进行法律救济,而确认大数据产品的财产所有权属性后,可拓展法律救济的范围,并最大限度地保护网络运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大数据产业健康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大数据产品 权利属性 财产所有权 法律保护 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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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虫协议”的定性及其竞争法分析 被引量:22
18
作者 宁立志 王德夫 《江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期161-168,共8页
"爬虫协议"是广泛应用于互联网站点与搜索引擎间的一种通信技术协定,在搜索引擎中广泛使用。从法律角度看,网络内容服务商与搜索引擎之间因彼此的公开信息和搜索查询行为构成信息服务合同关系,而爬虫协议则是合同条款之一,并... "爬虫协议"是广泛应用于互联网站点与搜索引擎间的一种通信技术协定,在搜索引擎中广泛使用。从法律角度看,网络内容服务商与搜索引擎之间因彼此的公开信息和搜索查询行为构成信息服务合同关系,而爬虫协议则是合同条款之一,并与商业习惯或道德规范有着一定的联系。除此之外,当爬虫协议作为一种竞争工具而存在时,它的不同运用方式,会对市场竞争产生重要影响,亦需要法律对其做出判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爬虫协议 Robots文档 正当竞争 消费者保护 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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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行业滥用相对优势地位规制研究——以“二选一”行为为视角 被引量:21
19
作者 袁嘉 刘维俊 《价格理论与实践》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5期51-54,共4页
近年来互联网行业的迅猛发展对竞争立法、执法和司法提出诸多问题。其中,比较典型的是滥用相对优势地位的规制问题。滥用相对优势地位在理论上并非新概念,实践中也屡有发生,但在互联网行业却不断引发波澜。为更好地规范互联网行业竞争秩... 近年来互联网行业的迅猛发展对竞争立法、执法和司法提出诸多问题。其中,比较典型的是滥用相对优势地位的规制问题。滥用相对优势地位在理论上并非新概念,实践中也屡有发生,但在互联网行业却不断引发波澜。为更好地规范互联网行业竞争秩序,维护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本文以互联网行业出现的"二选一"行为为视角,结合滥用相对优势地位行为性质和我国竞争法体系现状,提出将滥用相对优势地位行为纳入我国竞争法体系加以规制的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互联网 相对优势地位 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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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时代反不正当竞争规则的守正与创新——以《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三次修订为中心 被引量:13
20
作者 孙晋 《中国法律评论》 2023年第3期33-45,共13页
修法既要回应现实关注,又要厘清自身范畴,前者回应时代,后者关注本体。传统互联网不正当竞争问题、涉数据不正当竞争问题和相对优势地位条款问题,是该轮修法最重要且尚存争议的三个问题,有必要进一步展开讨论和厘清,助力高质量完成数字... 修法既要回应现实关注,又要厘清自身范畴,前者回应时代,后者关注本体。传统互联网不正当竞争问题、涉数据不正当竞争问题和相对优势地位条款问题,是该轮修法最重要且尚存争议的三个问题,有必要进一步展开讨论和厘清,助力高质量完成数字经济时代反不正当竞争规则的守正与创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正当竞争 正当竞争法》 现实关注 第三次修订 互联网正当竞争 相对优势地位 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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