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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译本《论语》关于“兴于诗”章的诠释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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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科毅 《宜春学院学报》 2024年第5期90-94,109,共6页
目前《论语》关于“兴于诗”章仍存在诠释的争议,古今学者都对其进行过注解,同时该研究缺乏对海外英译本的关注。至于此章的分析,无论英译本《论语》亦或是古代注疏都缺乏整体观的视野,局限于方法义角度,缺乏境界义的视角。借助理雅各... 目前《论语》关于“兴于诗”章仍存在诠释的争议,古今学者都对其进行过注解,同时该研究缺乏对海外英译本的关注。至于此章的分析,无论英译本《论语》亦或是古代注疏都缺乏整体观的视野,局限于方法义角度,缺乏境界义的视角。借助理雅各、韦利、庞德、安乐哲的代表性《论语》译本去分析“兴于诗”章,突显该章的矛盾,利于对该章在境界义和方法义上的诠释及翻译,丰富和准确其意义及转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英译 《论语》 兴于诗 诠释 境界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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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兴于诗”章与乐感的培育、融通及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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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科毅 《衡水学院学报》 2023年第6期123-128,共6页
《论语》“兴于诗”章的诠释颇有争议,古今学者常理解为教(学)之序、政之序,后转向乐教、立德、成人、情感、人格培养的理解。如此便仅关注了“兴于诗”的方法义,实际应当还有境界义,即情志与经典的统一,乃至天人合一的境界。方法上,诗... 《论语》“兴于诗”章的诠释颇有争议,古今学者常理解为教(学)之序、政之序,后转向乐教、立德、成人、情感、人格培养的理解。如此便仅关注了“兴于诗”的方法义,实际应当还有境界义,即情志与经典的统一,乃至天人合一的境界。方法上,诗礼乐本质上在兴发、培育人的乐感,再融通美善悦朝人外部方向的社会层面发展,最后又回到人的心性层面升华为贯穿人的一种乐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论语》 “兴于诗” 乐感 乐性 天人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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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译《论语》“兴于诗”章的诠释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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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科毅 王凤英 《巢湖学院学报》 2023年第5期135-141,共7页
《论语》“兴于诗”章的诠释研究因争议过多而难有定论,即便其相关的古注已汗牛充栋,此章仍存在解读的空间。目前的诠释研究偏向于古典注疏,甚少结合海外的英译进行展开。古今中外的注疏和译本都有一个缺陷,多侧重于该章的方法义,忽略... 《论语》“兴于诗”章的诠释研究因争议过多而难有定论,即便其相关的古注已汗牛充栋,此章仍存在解读的空间。目前的诠释研究偏向于古典注疏,甚少结合海外的英译进行展开。古今中外的注疏和译本都有一个缺陷,多侧重于该章的方法义,忽略其所蕴含的境界义。研究结合海外学者的英译本《论语》的解释和孔子诗乐思想,提出“兴于诗”章借“诗”感兴乐感,来培育人的音乐秉性(方法义),以实现儒家君子情感意志与经典的统一(境界义),乃至天人合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英译 《论语》 兴于诗 乐感 境界义 天人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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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地方监察机关司法监督职能考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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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郑鹏 《元史及民族与边疆研究集刊》 CSSCI 2018年第1期88-101,共14页
元代前所未有地建立了行御史台一肃正廉访司二级地方监察网络,其重要职能之一是对地方司法进行监督。举凡受理、检验、审理、判决、监禁等各个司法环节,皆在监察官员的监督范围内。通过录囚、刷卷、受理上诉、复核重刑以及对监狱的管理... 元代前所未有地建立了行御史台一肃正廉访司二级地方监察网络,其重要职能之一是对地方司法进行监督。举凡受理、检验、审理、判决、监禁等各个司法环节,皆在监察官员的监督范围内。通过录囚、刷卷、受理上诉、复核重刑以及对监狱的管理,监察官员对狱讼的违错和淹滞进行纠治和改正,同时对有过犯的司法官员进行惩处。相比前代,元代地方监察机关不仅在组织上更为严密,其司法监督的途径亦进一步拓展,司法与监察之间出现一定程度的分离。在地方司法与行政不分的情况下,元代通过地方监察机关的监督对地方官府的司法权力形成制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元代 行御史台 肃政廉访司 司法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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