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1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异姓不王”的传统国宪规范及其悖论与破解 被引量:1
1
作者 吴欢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 CSSCI 2014年第2期25-45,共21页
传统政治哲学中“赐姓命氏”的实质就是授予治理权,“异姓”被视为“异德”,不得分享治理权.以西周初年宗法分封为标志,传统政治实践逐步确立了“异姓不王”的国宪规范,其精神实质是“家国一体”、“家国同构”的“家天下”理念,终极目... 传统政治哲学中“赐姓命氏”的实质就是授予治理权,“异姓”被视为“异德”,不得分享治理权.以西周初年宗法分封为标志,传统政治实践逐步确立了“异姓不王”的国宪规范,其精神实质是“家国一体”、“家国同构”的“家天下”理念,终极目的在于维护最高治理权独家垄断的治理秩序.不同朝代的治理者以不同方式对“异姓不王”加以重申和宣示,但基于特定政治局势也或多或少地有所突破,封异姓为王,从而形成了“异姓不王”的政治悖论.古代政治家和法律人运用政治法律智慧,通过一系列行为、制度和手段对这一悖论进行了破解,使华夏文化政治共同体在治理集团内部权力分肥这一重大问题上得以“安身立命”.“异姓不王”的政治悖论及其破解表明,传统国宪的实际运行会出现表达与实践相背离的悖论现象,但是这种悖论本身也构成了传统国宪的一部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异姓 “家天下”理念 国宪规范 治理权 传统中国国宪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