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名借名登记问题的经济分析——兼论物债何以二分
被引量:6
- 1
-
-
作者
张伟强
-
机构
山东大学法学院
-
出处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8期98-107,共10页
-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我国基层法院的功能、行为与组织研究”(项目编号:15YJC820080)
山东省社科规划青年项目“经济分析方法在司法中的应用研究”(项目编号:13DFXJ04)的阶段性成果
-
文摘
借名登记的难题在于借名人与第三人的利益冲突问题。无论'物权说'还是'债权说',都不能逻辑一贯地分析解决问题;其只是规定性的事后修辞,而非事先的分析论证。'事实物权'理论更是徒增概念和逻辑混乱。于经济分析而言,难题的实质是由谁承担向出名人追偿不能的风险的问题。风险应该分配给能以最小成本预防或保险的一方,以实现社会总成本的最小化。风险分配的经济学,不但能够逻辑一贯地分析和解决不同类型的借名登记问题,且能够为'物债何以二分'这一民法基本问题提供强有力的解释。
-
关键词
借名登记
经济分析
风险分配
“事实物权”理论
物债二分
-
Keywords
registration under the other’s name
economic analysis
risk allocation
theory of de facto right of things
dichotomy of in rem right and in personam right
-
分类号
D923.2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
-
题名“事实物权”理论之批判
- 2
-
-
作者
赵湘乐
-
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
出处
《科学.经济.社会》
2015年第3期111-116,共6页
-
基金
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14XNH014
-
文摘
"事实物权"理论认为,未登记的夫妻共有人因婚姻财产制度事实上获得了物权。但是,夫妻因婚姻关系成为财产共有人并非意味着其成为共同权利人。非权利人一方之所以享有相应的权利,本质在于其享有的平等处理权分割了界定财产的权利。其中,平等处理权对于物权的适用范围最广,从而造成了"共同物权人"的表象;但对于股权和知识产权的适用范围一般仅限于转让和质押方面。在司法实践中,为保障交易安全,权利人一方擅自转让或质押夫妻共有财产,第三人符合善意取得标准的,另一方不得主张转让或质押行为无效;非权利人一方擅自转让或质押夫妻共有财产,只有当构成表见代理时,方可认定转让或质押行为有效。
-
关键词
婚姻财产制度
平等处理权
“事实物权”理论
-
Keywords
marriage property system
equal treatment right
'Factual Real Right'theory
-
分类号
D92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