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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登记问题的经济分析——兼论物债何以二分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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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伟强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8期98-107,共10页
借名登记的难题在于借名人与第三人的利益冲突问题。无论'物权说'还是'债权说',都不能逻辑一贯地分析解决问题;其只是规定性的事后修辞,而非事先的分析论证。'事实物权'理论更是徒增概念和逻辑混乱。于经济分... 借名登记的难题在于借名人与第三人的利益冲突问题。无论'物权说'还是'债权说',都不能逻辑一贯地分析解决问题;其只是规定性的事后修辞,而非事先的分析论证。'事实物权'理论更是徒增概念和逻辑混乱。于经济分析而言,难题的实质是由谁承担向出名人追偿不能的风险的问题。风险应该分配给能以最小成本预防或保险的一方,以实现社会总成本的最小化。风险分配的经济学,不但能够逻辑一贯地分析和解决不同类型的借名登记问题,且能够为'物债何以二分'这一民法基本问题提供强有力的解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借名登记 经济分析 风险分配 实物理论 物债二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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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物权”理论之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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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湘乐 《科学.经济.社会》 2015年第3期111-116,共6页
"事实物权"理论认为,未登记的夫妻共有人因婚姻财产制度事实上获得了物权。但是,夫妻因婚姻关系成为财产共有人并非意味着其成为共同权利人。非权利人一方之所以享有相应的权利,本质在于其享有的平等处理权分割了界定财产的... "事实物权"理论认为,未登记的夫妻共有人因婚姻财产制度事实上获得了物权。但是,夫妻因婚姻关系成为财产共有人并非意味着其成为共同权利人。非权利人一方之所以享有相应的权利,本质在于其享有的平等处理权分割了界定财产的权利。其中,平等处理权对于物权的适用范围最广,从而造成了"共同物权人"的表象;但对于股权和知识产权的适用范围一般仅限于转让和质押方面。在司法实践中,为保障交易安全,权利人一方擅自转让或质押夫妻共有财产,第三人符合善意取得标准的,另一方不得主张转让或质押行为无效;非权利人一方擅自转让或质押夫妻共有财产,只有当构成表见代理时,方可认定转让或质押行为有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婚姻财产制度 平等处理 实物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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