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3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从“乐则韶舞”到“与民同乐”音乐观转型的原因剖析 被引量:1
1
作者 程荣 何苗 《作家》 北大核心 2010年第20期207-208,共2页
孔子"乐则韶舞"的音乐审美标准,时至战国已不符合时代的审美需要,更不符合艺术自身发展的规律,孟子"与民同乐"思想的提出,在一定意义上缓解了这种矛盾。两种音乐观的转化有着深刻的历史原因,而"新声"的... 孔子"乐则韶舞"的音乐审美标准,时至战国已不符合时代的审美需要,更不符合艺术自身发展的规律,孟子"与民同乐"思想的提出,在一定意义上缓解了这种矛盾。两种音乐观的转化有着深刻的历史原因,而"新声"的兴起则对这一音乐观转型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与民同 新声
原文传递
《论语本解》商榷五则 被引量:1
2
作者 李传龙 钟云瑞 《保定学院学报》 2015年第5期95-98,共4页
孙钦善先生的《论语本解》作为诠释《论语》的注本,学术价值极高,但某些注解似乎存在值得商榷之处。"吾与女,弗如也"之"与"字应释为连词"和";"乐则韶舞"之"舞"字应释为通"武&qu... 孙钦善先生的《论语本解》作为诠释《论语》的注本,学术价值极高,但某些注解似乎存在值得商榷之处。"吾与女,弗如也"之"与"字应释为连词"和";"乐则韶舞"之"舞"字应释为通"武",指《韶》乐和《武》乐;"义以为质"之"义"字应释为"正义","质"指本质;"小知"应指掌管小事,"大受"应指受以大任;"吾老矣,不能用也"的主语是齐景公,而非孔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孙钦善 《论语本解》 “吾与女” “义以为质” “小知” “大受”
下载PDF
“乐则韶舞”考辨
3
作者 陈雲 《古籍整理研究学刊》 2020年第5期79-81,共3页
"乐则韶舞"的释义大体分为两派,一派认为"韶舞"为一种乐,即《韶》乐。一派认为"韶舞"为"《韶》《舞》",为两种乐,即《韶》乐和《武》乐。我们通过进一步考释论证,认为"乐则韶舞"当为... "乐则韶舞"的释义大体分为两派,一派认为"韶舞"为一种乐,即《韶》乐。一派认为"韶舞"为"《韶》《舞》",为两种乐,即《韶》乐和《武》乐。我们通过进一步考释论证,认为"乐则韶舞"当为"乐则《韶》《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论语 释义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