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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探望权研究
1
作者
阎雯
《晋城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9年第2期80-83,92,共5页
修订后的《婚姻法》增加了有关探望权的规定,赋予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同时也规定了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必须履行协助另一方探望子女的义务。这是一条很有人文意义的规定,对离婚双方及其子女的亲权起着重要...
修订后的《婚姻法》增加了有关探望权的规定,赋予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同时也规定了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必须履行协助另一方探望子女的义务。这是一条很有人文意义的规定,对离婚双方及其子女的亲权起着重要的保护作用,是我国婚姻立法不断完善、进步的标志。但这项规定尚存在许多不足,需今后在立法上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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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婚姻法
探望权
探望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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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探望权研究
1
作者
阎雯
机构
山西警官职业学院
出处
《晋城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9年第2期80-83,92,共5页
文摘
修订后的《婚姻法》增加了有关探望权的规定,赋予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同时也规定了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必须履行协助另一方探望子女的义务。这是一条很有人文意义的规定,对离婚双方及其子女的亲权起着重要的保护作用,是我国婚姻立法不断完善、进步的标志。但这项规定尚存在许多不足,需今后在立法上进一步完善。
关键词
婚姻法
探望权
探望权价值
Keywords
Marriage
law
right
of
visiting
value
of
visiting
right
分类号
D913.9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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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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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探望权研究
阎雯
《晋城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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