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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立法本意之争及解读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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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建清 《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第1期47-52,共6页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否属于选择性罪名、是否存在未完成形态的问题在学界长期争论。无论是肯定论还是否定论都难以与立法或司法解释相吻合。本罪既非选择性罪名,亦非单一性罪,而是复合行为型罪名,即本罪实行行为由生产行为和销售行...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否属于选择性罪名、是否存在未完成形态的问题在学界长期争论。无论是肯定论还是否定论都难以与立法或司法解释相吻合。本罪既非选择性罪名,亦非单一性罪,而是复合行为型罪名,即本罪实行行为由生产行为和销售行为有机组成,两者是手段与目的关系。单纯的生产或购买伪劣产品行为只能成立未完成形态,只有将伪劣产品予以销售的,才能成立犯罪既遂。货值金额与销售金额并存的,应采取吸收原则和"单向折算"合计涉案总额的方法处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伪劣产品 生产 销售 未完成形态 销售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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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走私犯罪的未完成形态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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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蒋苏淮 程亮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06年第3期23-25,30,共4页
走私犯罪的未完成形态的认定一直是司法实践界争议较大的问题。应以法律文本为起点,以刑法理论为推理依托,分析、阐述走私犯罪的预备、未遂与中止形态,以期揭示法律规定的原有之意,为实践工作形成一个统一的认定标准。
关键词 走私 未完成形态 结果犯 行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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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非法行医罪的未完成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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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凌 沈春明 《医学教育探索》 2008年第6期657-660,共4页
非法行医罪是否存在未完成形态,刑法通说是持否定的观点。由于非法行医罪是情节犯、行为犯,其主观动机包括间接故意,文章先从这方面入手分析,赞同通说的情节犯、行为犯及间接故意犯罪无预备犯及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但肯定其犯罪未遂与... 非法行医罪是否存在未完成形态,刑法通说是持否定的观点。由于非法行医罪是情节犯、行为犯,其主观动机包括间接故意,文章先从这方面入手分析,赞同通说的情节犯、行为犯及间接故意犯罪无预备犯及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但肯定其犯罪未遂与中止形态的成立,从而得出非法行医罪未遂犯与中止犯的成立。接着通过比较分析非法行医罪的未遂、中止与非法行医的区别,来说明非法行医罪的未遂与中止的认定标准及对其研究的意义,最后以一具体案例来说明。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非法行医罪 未完成形态 情节犯 行为犯 间接故意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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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危险犯未完成形态的类型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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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洪兵 《现代法治研究》 2016年第1期93-104,共12页
关于公共危险犯的未完成形态,理论与实务的认识误区在于,认为形成危险状态后就没有犯罪中止成立的余地,以及形成危险状态后因意志以外的原因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成立犯罪未遂进而从轻、减轻处罚;问题的实质在于,如何认定公共危险犯的预... 关于公共危险犯的未完成形态,理论与实务的认识误区在于,认为形成危险状态后就没有犯罪中止成立的余地,以及形成危险状态后因意志以外的原因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成立犯罪未遂进而从轻、减轻处罚;问题的实质在于,如何认定公共危险犯的预备、未遂、中止与既遂,以及如何选择适用分则具体条文以及总则关于犯罪预备、未遂、中止的处罚规定。放火造成了具体、紧迫的危险,如打开液化气阀门、泼洒汽油,应直接适用第114条定罪处刑;行为人主动消除危险的,成立犯罪中止进而免除处罚。污染环境罪与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属于准抽象危险犯,只要排放、倾倒了可能严重污染环境的毒害性物质,就成立污染环境罪的既遂,正准备倾倒即被查获的,成为未遂;生产了用于销售的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即成立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既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共危险犯 准抽象危险犯 未完成形态 放火罪 食品安全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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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之放火罪解释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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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玮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1年第2期28-31,共4页
对刑法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不应以两个不同的犯罪构成来理解,而应将二者作为一个整体的放火罪来认识。刑法第114条与第115条第1款之关系并非未遂与既遂的关系,也非所谓的情节加重犯,而是属于基本犯与结果加重犯之关系。
关键词 放火罪 条文关系 结果加重犯 未完成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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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政策视野中犯罪未完成形态立法模式的理性建构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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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柳忠卫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3期40-54,176,共15页
犯罪未完成形态的立法模式是客观主义犯罪观和主观主义犯罪观在犯罪未完成形态上的立法体现。犯罪未完成形态立法模式不仅决定着犯罪圈的大小,而且征表和反映了国家的刑事政策取向和对不同行为的刑事政策态度。中国现行犯罪未完成形态... 犯罪未完成形态的立法模式是客观主义犯罪观和主观主义犯罪观在犯罪未完成形态上的立法体现。犯罪未完成形态立法模式不仅决定着犯罪圈的大小,而且征表和反映了国家的刑事政策取向和对不同行为的刑事政策态度。中国现行犯罪未完成形态立法模式的主要缺陷是:刑法总则的立法模式与分则的犯罪构成模式相矛盾;刑事立法对犯罪预备行为处罚的泛化和刑事司法对犯罪预备行为处罚的异化致使罪刑法定原则受到挑战;刑事立法对犯罪未遂行为处罚的主观化不当地扩张了可罚的未遂行为的范围。中国对犯罪未完成形态的立法模式应当进行如下改革:犯罪预备行为处罚的例外化;犯罪未遂行为处罚的客观化;犯罪中止行为认定的合理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犯罪未完成形态 立法模式 刑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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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分则犯罪模式不应为既遂模式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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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彭文华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年第1期6-14,共9页
犯罪构成要件齐备说所蕴含的逻辑结果是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犯罪模式为既遂模式。我国刑法分则规定不应为既遂模式的理由:没有法律依据;我国刑法分则对各罪规定了宽泛的法定刑,应当包含未完成形态处罚在内;我国刑法分则有关预备犯与过失... 犯罪构成要件齐备说所蕴含的逻辑结果是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犯罪模式为既遂模式。我国刑法分则规定不应为既遂模式的理由:没有法律依据;我国刑法分则对各罪规定了宽泛的法定刑,应当包含未完成形态处罚在内;我国刑法分则有关预备犯与过失犯的立法例表明其犯罪模式不应为既遂模式;认为我国刑法分则规定非既遂模式不会对犯罪停止形态定罪量刑造成影响。我国刑法分则规定应为既遂模式带来的困惑:不利于认定犯罪未完成形态;会冲击犯罪构成及犯罪既遂的基本原理;导致对未遂犯等的定罪量刑失去法律依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犯罪既遂 犯罪未完成形态 犯罪未遂 预备犯 过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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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犯罪构成与犯罪形态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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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荣春 张红梅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12年第4期60-63,共4页
犯罪的未完成形态与(狭义)共犯形态所具有的是否就是所谓修正的犯罪构成,一直是中国刑法学中存在争议的问题。立于刑事责任与犯罪构成的关系、犯罪形态与犯罪成立的关系以及犯罪的未完成形态与(狭义)共犯形态的社会危害性或法益侵害性,... 犯罪的未完成形态与(狭义)共犯形态所具有的是否就是所谓修正的犯罪构成,一直是中国刑法学中存在争议的问题。立于刑事责任与犯罪构成的关系、犯罪形态与犯罪成立的关系以及犯罪的未完成形态与(狭义)共犯形态的社会危害性或法益侵害性,则犯罪的未完成形态与(狭义)共犯形态所具有的仍是完整的犯罪构成。进而,犯罪构成与犯罪形态的关系便可得到进一步的揭示:犯罪构成是犯罪形态的"筋骨",而犯罪形态则是犯罪构成的"载体"。至于特殊犯罪形态的构成条件问题,似可形成其他具有针对性的刑法学概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修正的构成要件 修正的犯罪构成 犯罪未完成形态 共犯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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