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导航
期刊开放获取
cqvip
退出
期刊文献
+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检索
高级检索
期刊导航
共找到
1
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已选择
0
条
导出题录
引用分析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统计分析
检索结果
已选文献
显示方式:
文摘
详细
列表
相关度排序
被引量排序
时效性排序
我国宪法解释的程序设计
被引量:
19
1
作者
马岭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4期1-9,共9页
我国宪法解释的主体主要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是全国人大。其提出者应包括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60人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和代表团、省级和较大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及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
我国宪法解释的主体主要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是全国人大。其提出者应包括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60人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和代表团、省级和较大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及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等。法制工作委员会应对宪法解释请求做形式要件审查,同时成立宪法委员会做实质要件审查,但是否受理应由常委会决定。宪法解释的效力应在宪法之下,与基本法律平行,高于普通法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宪法解释
解释程序
提出解释
受理
解释效力
原文传递
题名
我国宪法解释的程序设计
被引量:
19
1
作者
马岭
机构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学院
出处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4期1-9,共9页
基金
2015年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我国宪法实施制度的改进与完善>的阶段性成果
文摘
我国宪法解释的主体主要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是全国人大。其提出者应包括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60人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和代表团、省级和较大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及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等。法制工作委员会应对宪法解释请求做形式要件审查,同时成立宪法委员会做实质要件审查,但是否受理应由常委会决定。宪法解释的效力应在宪法之下,与基本法律平行,高于普通法律。
关键词
宪法解释
解释程序
提出解释
受理
解释效力
Keywords
Constitutional
interpretation
Procedure
of
interpretation
to
deliver
a
piece
of
interpretation
Jurisdiction
Legal
Effect
of
the
interpretation
分类号
D921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我国宪法解释的程序设计
马岭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5
19
原文传递
已选择
0
条
导出题录
引用分析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统计分析
检索结果
已选文献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页
确定
用户登录
登录
IP登录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