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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试论法学教育中教师应当教授的基本内容
被引量: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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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蒋志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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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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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2期2-16,共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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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西南科技大学重点教改项目<法科学生法律技能的培养>(15xnzd10)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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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法科教师在课堂上应当讲授什么?通过梳理中国和其他法治国家的法学教育,我们可以发现课堂上任课教师应当围绕法学理论展开,虽然他们可以在教学方法上有所差异。就法治国家而言,以德国为例,其法学教育形成了讲授法、练习课和研讨课三足鼎立的教学方法,以美国为例,美国案例教学法更是将其高度融合为一体;其实现了学生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学习、练习、实践法学理论,进而提升了单纯讲授法教学方法的教学效果。就中国而言,法学教育之教学虽然围绕法学理论展开,但其教学效果非常糟糕,因为其没有实现教学方法与法律知识、法学理论的高度契合,也缺乏案例,更是因为中国式考试制度而导致的考试目标落空。在展示三种迥异的法学教学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一种现象,即法学理论、教学方法、时间、法律技能只有在法学教育、法学教学中以深度学习的方式才能较好地融为一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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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法学理论
《刑事诉讼法学》
讲授法
教学方法
深度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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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the theory of law
the Criminal Procedural Law
the lecture teaching way
theteaching methods
deep lear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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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F0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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