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5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旧题新做:财产犯罪的法益——以民刑关系为出发点的定位
1
作者 刘俊杰 《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5年第6期40-44,共5页
犯罪的本质在于对法益的侵害。准确把握不同犯罪的法益,对于理解构成要件的具体内容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确定财产犯罪的保护法益,能够解决财产犯罪定罪中的诸多疑难问题。对于财产犯罪的法益,理论上存在本权说、占有说、中间说等多种学... 犯罪的本质在于对法益的侵害。准确把握不同犯罪的法益,对于理解构成要件的具体内容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确定财产犯罪的保护法益,能够解决财产犯罪定罪中的诸多疑难问题。对于财产犯罪的法益,理论上存在本权说、占有说、中间说等多种学说的争议,从维持法秩序的统一和妥善处理民刑关系出发,应坚持缓和的违法一元论的立场,"占有说"的刑法定位是较为合理的,由此可以确定财产犯罪的保护法益是公民对财物的占有;而财物的具体内涵应坚持"法律/经济的财产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所有权说 占有说 中间说 法律/经济的财产说
下载PDF
财产犯罪的保护法益:法律—经济财产说之提倡 被引量:55
2
作者 江溯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6期87-98,共12页
关于财产犯罪的保护法益,我国存在两种研究视角,一种是以"所有权(本权)/占有"这一框架为基础的视角;另一种是以刑法上的财产概念为出发点的视角。由于适用范围的局限,前一种视角无法为我国财产犯罪的保护法益提供一个共通的... 关于财产犯罪的保护法益,我国存在两种研究视角,一种是以"所有权(本权)/占有"这一框架为基础的视角;另一种是以刑法上的财产概念为出发点的视角。由于适用范围的局限,前一种视角无法为我国财产犯罪的保护法益提供一个共通的、统一的理论基础,因此并不可取。由于我国刑法上的绝大多数财产犯罪是针对整体财产的犯罪,因此可以借鉴第二种视角,从刑法上的财产概念入手研究财产犯罪的保护法益。对于什么是刑法上的"财产",德国刑法上存在法律的财产说、经济的财产说和法律—经济的财产说。从我国刑法典和司法实践可以看出,我国关于财产犯罪采取的是法律—经济的财产说。对于违禁品是否可以作为财产犯罪的行为客体、所有人擅自取回他人合法占有的本人财产、不法原因给付以及权利行使的情形下是否成立财产犯罪,都应当在分析相关财产犯罪的构成要件的基础上,从法律—经济财产说的角度考察是否存在法秩序所保护的财产,以此判断相关财产犯罪是否成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财产犯罪 保护法益 所有/占有 法律—经济的财产说
原文传递
财产犯罪保护法益的实务选择 被引量:20
3
作者 黎宏 王琦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2期3-22,共20页
关于财产犯罪的保护法益,理论上有两条探讨路径,一是以盗窃罪保护法益为中心的"财物转移视角",包括所有权说、本权说、占有说及中间说;二是以刑法保护的财产应当具备何种性质为中心的"财产损失视角",包括法律财产... 关于财产犯罪的保护法益,理论上有两条探讨路径,一是以盗窃罪保护法益为中心的"财物转移视角",包括所有权说、本权说、占有说及中间说;二是以刑法保护的财产应当具备何种性质为中心的"财产损失视角",包括法律财产说、经济财产说及法律-经济财产说。所有权人取回被他人合法占有的财物行为定性,直接反映了学说之间的对立。这类案件的裁判文书常常直接选取"财物转移视角"下的四种学说进行说理,虽然能实现个案公平,但都无法为每一子类案件提供一个协调的、共通的理论基础。其他的判决理由则可归纳出"造成合法占有人财产损失"的共性,实质上属于法律-经济财产说的立场。法律-经济财产说符合法秩序统一性原则,也更契合我国财产犯罪的立法特征。但是将其作为财产犯罪唯一的保护法益,有待进一步反思。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财产犯罪 保护法益 所有权人 合法占有 法律-经济财产说
原文传递
私力实现债权行为的刑法定性——基于财产罪保护客体的展开 被引量:3
4
作者 李国权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期159-170,共12页
私力实现债权行为的刑法定性关键在财产罪保护客体的界定上,由于适用范围的局限,本权/占有的分析视角无法为我国财产罪保护客体的界定提供一个共通的、统一的理论基础。基于法秩序统一的立场、我国财产犯罪条文的设置特征与司法判例的... 私力实现债权行为的刑法定性关键在财产罪保护客体的界定上,由于适用范围的局限,本权/占有的分析视角无法为我国财产罪保护客体的界定提供一个共通的、统一的理论基础。基于法秩序统一的立场、我国财产犯罪条文的设置特征与司法判例的实践体现,以法律·经济的财产说作为界定财产罪保护客体的基础理论具有合理性。基于这一解释立场,债权人索取合法之债及基于当事人合意而产生的自然之债时没有造成债务人财产上的损害,索取基于是实施法律所禁止行为而产生的自然之债及非法之债时则造成了债务人财产上的损害,应以财产犯罪处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债权行使 财产损害 财产罪保护客体 法秩序统一 法律·经济的财产说
原文传递
经济犯罪“民刑交叉”实体问题处理理念探究
5
作者 刘逸飞 《司法警官职业教育研究》 2022年第2期44-53,共10页
我国《刑法》对财物的规定与“法律—经济”财产说的立场存在很大程度的暗合,在经济犯罪行为认定上,存在以数额为必要的“占有转移—实际损失”同体判断的困境,通行的财产转移视角无法提供操作上的实益。法益选择指导构成要件的功能不... 我国《刑法》对财物的规定与“法律—经济”财产说的立场存在很大程度的暗合,在经济犯罪行为认定上,存在以数额为必要的“占有转移—实际损失”同体判断的困境,通行的财产转移视角无法提供操作上的实益。法益选择指导构成要件的功能不宜过度发挥,应当在存在占有转移的情形下,依照财物转移方式和财物的价值即可确定行为模式,在此基础上,再检验行为的实质违法性。在所谓“民刑交叉”案件中,应秉持民刑相对独立、民事行为合法与民事行为有效相区别的理念,分别依照民刑各自的构成要件去判断一行为在不同法域的法律效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经济犯罪 构成要件 违法性 民刑交叉 法律经济财产说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