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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行为理论纲要 被引量: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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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宪忠 《法治社会》 2022年第6期1-24,共24页
本文意在提纲挈领,分析法律行为理论的内涵及重点问题,包括法律行为的概念、效果意思与情谊行为、动机作为构成要件的学术争议、意思表示与行为能力制度的内在制度联系、法律行为理论的政治伦理意义、意思表示的本质和效力以及法律行为... 本文意在提纲挈领,分析法律行为理论的内涵及重点问题,包括法律行为的概念、效果意思与情谊行为、动机作为构成要件的学术争议、意思表示与行为能力制度的内在制度联系、法律行为理论的政治伦理意义、意思表示的本质和效力以及法律行为的类型等等。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对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之区分的生活逻辑、法理基础以及实践价值进行了讨论,并且回应了若干质疑物权行为理论的学术观点,最后总结了潘德克顿学说的主要内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行为 负担行为 处分行为 物权行为理论 潘德克顿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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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不当得利要件的重构——兼评不当得利请求权与相关请求权竞合 被引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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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魏盛礼 张小萍 《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8年第6期65-71,共7页
由于不当得利构成要件欠缺清晰化,在理论上导致不当得利之债与侵权之债、违约得利之债难以区分,并使得不当得利之债的请求权和物权的返还请求权、侵权之债的请求权产生竞合,也导致我国司法实践中不当得利制度的滥用,或是由于适用结果将... 由于不当得利构成要件欠缺清晰化,在理论上导致不当得利之债与侵权之债、违约得利之债难以区分,并使得不当得利之债的请求权和物权的返还请求权、侵权之债的请求权产生竞合,也导致我国司法实践中不当得利制度的滥用,或是由于适用结果将违反法律最基本的公平正义而不敢适用。因此,应该从不当得利制度的物权变动理论基础视角分别对给付型和非给付型不当得利的物权变动原因进行分析,重新构建其构成要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当得利 物权行为理论 构成要件 给付型不当得利 非给付型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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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物权变动模式的实然与应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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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叶名怡 《中国法律评论》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122-140,共19页
对于现行法确立的物权变动之形式主义,至少有五种解释论。解释论对揭示我国实然物权变动模式的作用相当有限,但有两点相对清楚:其一,现行法多处明确规定有因原则;其二,现行法要求不动产登记申请中包含意思表示。自审判实务而言,有因原... 对于现行法确立的物权变动之形式主义,至少有五种解释论。解释论对揭示我国实然物权变动模式的作用相当有限,但有两点相对清楚:其一,现行法多处明确规定有因原则;其二,现行法要求不动产登记申请中包含意思表示。自审判实务而言,有因原则普遍被各级法院所认可,同时很多判决点明登记合意、交付合意及物权变动合意。从应然角度看,但凡采形式主义,买卖合同的清偿就不可能是纯粹事实行为,它必然含有或伴有主观意思,具体包括公示合意(登记合意或交付合意)、清偿意思(清偿决定)以及物权变动意思;物权变动意思不仅是事实因素,而且是规范要素。物权合意在不动产物权变动以及采登记生效主义的无体财产权转让中,体现在登记申请,在动产交易中体现在交付,在合意主义模式下则与债权合意合体存在。有因原则对出卖人保护更有利,“对称说”不能成立;于交易安全而言,善意取得制度要比无因原则更科学精准。物权行为独立性的意义主要在于,鉴于其作为物权变动要件之一,应单独考察其成立与效力。总体而言,借鉴瑞士法和奥地利法,采有因物权形式主义,承认一种有节制的物权行为理论,更契合我国实证法,是解释论上的最佳选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物权变动 物权形式主义 债权形式主义 物权行为理论 有因原则
原文传递
物权行为理论与民法制度构造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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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袁小彬 钟青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0年第1期46-49,共4页
本文从民法制度的构造与演进入手 ,对物权行为理论进行了实质性的价值分析判断 ,进而认为 ,物权行为理论确实无法适应现实生活的需要 。
关键词 物权行为 民法 所有权 不正得利 价值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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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物权法规定的区分原则与物权行为理论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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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林林 《山东行政学院山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0年第5期78-80,共3页
《物权法》第15条规定的区分原则是整部法律中具有理论和实践重大意义的具体规则之一,对本条的规定应作深入的理解才能深刻把握其所蕴含的法律价值。物权行为是对法律行为依其法律效果进行分类的逻辑上的必然结果,《物权法》中规定的区... 《物权法》第15条规定的区分原则是整部法律中具有理论和实践重大意义的具体规则之一,对本条的规定应作深入的理解才能深刻把握其所蕴含的法律价值。物权行为是对法律行为依其法律效果进行分类的逻辑上的必然结果,《物权法》中规定的区分原则表明我国已承认物权行为的独立性,但并未承认物权行为的无因性,即整个物权行为理论在我国民法体系中还尚未完全确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区分原则 物权行为理论 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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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行为理论之基础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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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綦磊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0年第11期66-69,共4页
物权行为理论作为德意志法系独特样式之标志,备受国内外学者之关注。揆诸史实,物权行为理论所承载的思想可追溯至罗马法,而非萨维尼一人之力。物权行为理论是建立在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的区别以及物从泛财产中分离的基础之上。《德国民... 物权行为理论作为德意志法系独特样式之标志,备受国内外学者之关注。揆诸史实,物权行为理论所承载的思想可追溯至罗马法,而非萨维尼一人之力。物权行为理论是建立在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的区别以及物从泛财产中分离的基础之上。《德国民法典》规定物权行为理论的原初性宗旨并非基于交易安全的考虑,而是在更高层面维护和保证权利人之意思自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物权行为理论 起源 立法基础 立法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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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失权规则的价值分析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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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眭鸿明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5期97-102,共6页
物权的变动只有经过公示程式,才具有对社会的公信效力,交易安全方可得到确实保障。现行的善意保护规则虽然可以暂时性地弥补公信力的不足,但终究不是法治国家之恰当选择。当然,采纳能够有效保证物权变动公信力的物权行为无因性规则,并... 物权的变动只有经过公示程式,才具有对社会的公信效力,交易安全方可得到确实保障。现行的善意保护规则虽然可以暂时性地弥补公信力的不足,但终究不是法治国家之恰当选择。当然,采纳能够有效保证物权变动公信力的物权行为无因性规则,并非没有限度。不过,缺憾的存在并不可怕,我们可以通过造就恶意失权制度,以矫正物权行为无因性规则的缺陷。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恶意失权规则 物权 法律效力 公信力 立法 善意保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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