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1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我国审判权行使的三元分离及其重构 被引量:1
1
作者 王华伟 赵丽丽 《河南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第1期52-56,71,共6页
审判权具有专属性,应当完整、不被分割地由法官独立行使。我国的审判权行使在法院内部呈现一种三元分离结构,人为割裂了审与判的关系,成为影响我国司法公正的重要因素。在审判权行使重构过程中,应不断加强合议庭,规范审委会,弱化联席会... 审判权具有专属性,应当完整、不被分割地由法官独立行使。我国的审判权行使在法院内部呈现一种三元分离结构,人为割裂了审与判的关系,成为影响我国司法公正的重要因素。在审判权行使重构过程中,应不断加强合议庭,规范审委会,弱化联席会,然后逐渐限制以至取消庭长(审判长联席会)和院长(审判委员会)行使审判权,使审判权的行使回归合议庭,在此基础上最终实现法官独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审判权 三元分离 司法独立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