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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中的法律形式主义 被引量:27
1
作者 陈锐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04年第6期3-8,共6页
在法理学中,法律形式主义一直是人们批判的对象。本文认为,这主要是人们误解所致,人们主要是通过其对手的评论来了解法律形式主义的。为了让人们更加全面地了解法律形式主义,本文对法律形式主义的概念、历史和主要代表人物及其思想进行... 在法理学中,法律形式主义一直是人们批判的对象。本文认为,这主要是人们误解所致,人们主要是通过其对手的评论来了解法律形式主义的。为了让人们更加全面地了解法律形式主义,本文对法律形式主义的概念、历史和主要代表人物及其思想进行了详尽的考察。最后,对法律形式主义的批判进行了分析,认为应当正确评价法律形式主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形式主义 法理学 代表人物 批判 应当 思想 概念 解法 正确评价 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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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实证主义的功利主义自由观:从边沁到哈特 被引量:21
2
作者 谌洪果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4期17-28,共12页
法律实证主义的一个重要维度是功利主义自由观,这功利主义与自由主义具有紧密的内在关联,实证主义法学其实就是一种自由主义法。
关键词 功利主义 法律实证主义 自由主义 自然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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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离命题与法律实证主义 被引量:17
3
作者 范立波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2期12-21,共10页
法律与道德的分离命题是法律实证主义的一项重要主张,它包含了弱的和强的两种分离命题。哈特主张的是弱分离命题,它主张在法律的合法性标准的外在方面法律与价值的必然分离。弱分离命题需要社会事实命题的支持,它没有资格作为法律实证... 法律与道德的分离命题是法律实证主义的一项重要主张,它包含了弱的和强的两种分离命题。哈特主张的是弱分离命题,它主张在法律的合法性标准的外在方面法律与价值的必然分离。弱分离命题需要社会事实命题的支持,它没有资格作为法律实证主义的基础命题。而在合法性标准的内在方面,法律与道德存在必然联系。内在必要联系命题可以为法律的规范性提供合理说明,并为消除自然法与法律实证主义的对立和融合两者提供了新的理论前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与道德的分离命题 法律实证主义 法律权威 法律的规范性 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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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中非法人组织权利能力之证成 被引量:18
4
作者 张其鉴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2期97-115,共19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创设了非法人组织这一概念,并明确了其主体地位,但却没有赋予其像自然人、法人一样的权利能力,有违主体平等原则,应属立法缺陷。在历史渊源上,权利能力是一项主体性思维工具,初衷在于从法律层面上解决生物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创设了非法人组织这一概念,并明确了其主体地位,但却没有赋予其像自然人、法人一样的权利能力,有违主体平等原则,应属立法缺陷。在历史渊源上,权利能力是一项主体性思维工具,初衷在于从法律层面上解决生物人与法律人作为权利主体的合一,并客观上实现了自然人与法人在人法框架下的统一。在概念使用上,权利能力是抽象立法技术的结果,是仅仅表征主体资格的空壳和标签,规范层面上有且只有主体属性。对于民事主体在具体权利范围上的差异,应该单列研究,不能与权利能力混为一谈。对于胎儿、死者等的利益保护,应该在抽象权利能力的概念框架下通过二重命题解决,不能对权利能力在主体资格意义上作具体化和切割。团体取得权利能力不以独立财产责任为必要,主要理由在于法人本质理论不以财产能力为基础,实定法上无独立责任之团体已经取得权利能力。法律实证主义决定了团体取得权利能力的基础是国家承认行为,国家对团体类型的塑造表明独立责任是其结果而非条件。非法人组织是法定民事主体,以登记和类型强制为前提,尽管缺乏财产独立性,但完全具有权利能力,立法应予明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非法人组织 权利能力 主体属性 独立财产责任 法律实证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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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漏洞的语境分析 被引量:15
5
作者 吴丙新 《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3年第5期146-150,共5页
法律有否漏洞一直是法学史上一个争论不休的话题。在法学三大流派中,只有分析法学最能满足现代法治之需。站在分析法学的立场,由于语言的不确定性、抽象价值的不可衡量性、法律意识形态的多元性,使实证法律规范不可避免地出现不圆满和... 法律有否漏洞一直是法学史上一个争论不休的话题。在法学三大流派中,只有分析法学最能满足现代法治之需。站在分析法学的立场,由于语言的不确定性、抽象价值的不可衡量性、法律意识形态的多元性,使实证法律规范不可避免地出现不圆满和不协调,此即为法律漏洞。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分析法学 法律解释 法律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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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研究中的概念分析方法 被引量:12
6
作者 邱昭继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6期32-39,共8页
概念分析是现代分析法学的主要研究方法。概念分析通过区分概念和范畴的逻辑结构或必然与本质属性来探求我们的世界的某些方面的真。法学研究中的概念分析方法源于早期分析法学的分析传统和日常语言哲学。自H.L.A.哈特把日常语言哲学中... 概念分析是现代分析法学的主要研究方法。概念分析通过区分概念和范畴的逻辑结构或必然与本质属性来探求我们的世界的某些方面的真。法学研究中的概念分析方法源于早期分析法学的分析传统和日常语言哲学。自H.L.A.哈特把日常语言哲学中的概念分析方法引入法学研究之后,这种方法在现代分析法学中得到广泛的运用。"法律是什么?"和"权利的性质是什么?"这类的问题必须借助概念分析的方法才能回答。概念分析可以用来探究法律命题的真。运用概念分析方法探讨法律的一般性问题是一种求知的体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概念分析 日常语言哲学 法律实证主义 自然法学 法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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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此失彼还是一举两得?——对我国碳减排经济政策实施后减排效果的检视 被引量:11
7
作者 杨博文 尹彦辉 《财经论丛》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2期104-112,共9页
本文运用合成控制法,选取全国33个省(市、自治区)的2003~2015年度面板数据,分别从CO2排放量、能源消费量及经济发展等方面对湖北和广东两个试点省份减排效果进行检视。研究结果表明,2010年实施低碳试点省份政策对广东的减排效果影响明显... 本文运用合成控制法,选取全国33个省(市、自治区)的2003~2015年度面板数据,分别从CO2排放量、能源消费量及经济发展等方面对湖北和广东两个试点省份减排效果进行检视。研究结果表明,2010年实施低碳试点省份政策对广东的减排效果影响明显,但对湖北的减排效果影响并不显著。2012年实施的碳排放权交易制度使湖北的减排量下降,广东在此政策实施后减排效果更佳。同时,湖北在两种政策实施后经济发展水平略有提升,但广东的经济发展水平依旧保持平稳态势,其原因可能与两地的低碳经济战略布局和政策执行效果具有较大关系。结合试点省份的碳减排经济政策制定及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我们提出完善全国统一碳市场后的政策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碳排放权交易 政策效果 低碳省份试点 合成控制法 法律实证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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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民法的法学实证主义道路 被引量:8
8
作者 汤文平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期1-16,191,共17页
我国民法当前所面临的诸多问题都可归结为道路选择的问题。要避免法学因法典编纂后如影随形的法律实证主义潮流堕落为"法之蛀虫",继续保持蓬勃的发展势头,为世界民法担当原创使命,并沿一带一路催生新共同法。这是一条法学实... 我国民法当前所面临的诸多问题都可归结为道路选择的问题。要避免法学因法典编纂后如影随形的法律实证主义潮流堕落为"法之蛀虫",继续保持蓬勃的发展势头,为世界民法担当原创使命,并沿一带一路催生新共同法。这是一条法学实证主义的道路。但在法史上,法学实证主义只是法律实证主义等术语的陪衬,近代以来后法典时代的民法发展为此要走很长弯路,才有意无意间重还先贤的定见。应从法史、法哲学、方法论三大维度,认清法学实证主义的根本追求是打开法律实证主义及法典带来的枷锁,确保现行法能自由地进化,确保个案正义,同时却又不断提升现行法的稳定力。这一道路选择将回应再次超越国界、取法乎上、打造新共同法的时代吁求,使中国民法的发展道路深深嵌入世界民法的发展背景之中。而我们当前所面临的诸多问题,也有望从中得到妥当的解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学实证主义 法律实证主义 民法典编纂 法教义学体系 新共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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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律实证主义 被引量:3
9
作者 陈锐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5年第1期109-113,共5页
法律实证主义是西方的重要法学流派,同时又是一个饱受误解的学派。本文首先探讨了法律实证主义的定义问题,认为,法律实证主义是一个家族相似的流派。接着,讨论了法律实证主义思想的中心地带--"分离理论"和"社会事实理论&... 法律实证主义是西方的重要法学流派,同时又是一个饱受误解的学派。本文首先探讨了法律实证主义的定义问题,认为,法律实证主义是一个家族相似的流派。接着,讨论了法律实证主义思想的中心地带--"分离理论"和"社会事实理论",力图消除人们对它的误解。随后重点研究了对法律实证主义的批判,对这些批判分别加以驳斥和辩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实证主义 温和的法律实证主义 排他的法律实证主义 分离理论 社会事实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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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兹的法哲学趣向--将法律实证主义导向实践哲学 被引量:9
10
作者 陈锐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5期15-25,共11页
约瑟夫.拉兹是法律实证主义后期的重要代表人物。在研究法律时,他除了继续保持实证主义传统、使用法律实证主义惯用的分析方法以外,还试图用新的方法来替代早期的分析法学家们广为使用的方法,并使用新的哲学理论来改造法律实证主义。他... 约瑟夫.拉兹是法律实证主义后期的重要代表人物。在研究法律时,他除了继续保持实证主义传统、使用法律实证主义惯用的分析方法以外,还试图用新的方法来替代早期的分析法学家们广为使用的方法,并使用新的哲学理论来改造法律实证主义。他的法哲学思想表现出的一个重要趣向就是:将法律实证主义导向实践哲学。这一趣向贯穿于拉兹法哲学思想的方方面面,是理解拉兹法哲学思想的关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约瑟夫·拉兹 法律实证主义 实践哲学 法律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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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康德主义法学的两种路向:施塔姆勒与凯尔森 被引量:8
11
作者 吴彦 《南京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2期56-62,共7页
本文比较了新康德主义法学的两位代表人物施塔姆勒和凯尔森的两种不同理论进路,一种是自然法的进路,另一种是法实证主义的进路。但是作为同属新康德主义阵营的法学家,他们分享着新康德主义的某些共识。首先,他们都抛弃了《法权学说》中... 本文比较了新康德主义法学的两位代表人物施塔姆勒和凯尔森的两种不同理论进路,一种是自然法的进路,另一种是法实证主义的进路。但是作为同属新康德主义阵营的法学家,他们分享着新康德主义的某些共识。首先,他们都抛弃了《法权学说》中康德有关法律理论的论述;其次,他们都认为理解康德就是要超越康德,因此他们都试图运用康德哲学的先验方法来为法哲学提供新的基础。那么既然如此,他们又是在何种意义上走上了不同的道路。本文通过分析指出,他们的根本分歧在于他们对待正义的态度。在该问题上,施塔姆勒采用了康德式的立场,而凯尔森则采用了休谟式的立场。正是对于"正义"的此种不同理解和处理,他们两人走上了不同的道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自然法 法实证主义 先验方法 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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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合法性后合宪性审查之理论误区
12
作者 郑贤君 《财经法学》 2024年第3期160-174,共15页
作为“穷尽法律救济途径”的变体,“先合法性后合宪性审查”是司法中心主义宪法实施思维之余韵,虽然蕴含着极为重要的法律命题,但不适用于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宪法监督之备案审查。“法秩序统一”而非主观权利宪法监督模式决定合法性... 作为“穷尽法律救济途径”的变体,“先合法性后合宪性审查”是司法中心主义宪法实施思维之余韵,虽然蕴含着极为重要的法律命题,但不适用于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宪法监督之备案审查。“法秩序统一”而非主观权利宪法监督模式决定合法性与合宪性审查没有先后之别,抽象审查决定这一顺位缺乏宪法基础,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监督体制意味其没有宪法空间,法律适用原则决定“没有上位法”亦为伪问题。法治要求“法”突破法律实证主义桎梏,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国家法治统一;民主集中制要求备案审查“不得回避法律判断”。是故,作为一个假言命题,这一审查原则因前提条件不存在而不能成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法性 合宪性 穷尽法律救济 法律实证主义 不得回避法律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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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实证主义“社会事实命题”概念谱系反思与厘定
13
作者 刘柳 裴俊晖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4年第7期124-133,186,共11页
在以实在法为研究对象的法律实证主义中,作为法律实证主义基本命题的社会事实命题不仅语焉不详,作为“社会事实命题”的社会事实概念也模糊不清。社会事实的概念谱系包括规范性、价值、惯习等,这些概念不仅与社会事实的关系扑朔迷离,也... 在以实在法为研究对象的法律实证主义中,作为法律实证主义基本命题的社会事实命题不仅语焉不详,作为“社会事实命题”的社会事实概念也模糊不清。社会事实的概念谱系包括规范性、价值、惯习等,这些概念不仅与社会事实的关系扑朔迷离,也展现了社会事实概念的多重可能性。正因为社会事实概念的多重可能性,社会事实命题在奥斯丁等法律实证主义者们的论述中呈现出不同的内容。社会事实不同于自然事实,它可以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呈现出简单事实与复杂事实、规范事实与非规范事实等样态。社会事实概念可以具有一定的价值,这突破了传统法理学界对事实与价值二分的哲学范式,并成为社会事实能否上升为规范事实的关键要素之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实证主义 社会事实 自然事实 规范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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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法与法律实证主义中的休谟问题
14
作者 任强 《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18-31,共14页
从事实判断“是”推导不出价值判断“应该”被称为休谟法则。其后,黑尔将价值判断区分为道德判断和规范判断;米尔恩把事实区分为非设定性事实和设定性事实,认为设定性事实内含规范性;塞尔则进一步将事实判断区分为无情性事实判断和制度... 从事实判断“是”推导不出价值判断“应该”被称为休谟法则。其后,黑尔将价值判断区分为道德判断和规范判断;米尔恩把事实区分为非设定性事实和设定性事实,认为设定性事实内含规范性;塞尔则进一步将事实判断区分为无情性事实判断和制度性事实判断,提出从制度性事实判断可以推导出评价性和规范性两类价值判断,从而部分完成了从“是”到“应该”的推导。受休谟法则及其演进的影响,自然法和法律实证主义中存在从“应该”到“应该”的模式,从“是”到“是”的模式,从“是”到“应该”模式,以及否定“是”与“应该”的推导。休谟法则的演进,以及自然法与法律实证主义对“是”与“应该”的探索揭示:完全独立于人的纯粹事实判断是超验的存在;价值判断是主观性判断,它对判断中可能涉及的客观要素只评价或规范而不描述;存在排除赞许、爱好、评价、接受、规范、命令等主观因素的描述性事实判断,从中推导不出价值判断;存在经实践转化的制度性事实,从中可以推导出价值判断;在实践理性中,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并非截然二分,具有可通融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休谟问题 自然法 法律实证主义 道德判断 规范判断 制度性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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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法律实证主义 被引量:4
15
作者 徐友渔 《江苏行政学院学报》 2004年第2期99-104,共6页
法律实证主义是西方一种源远流长、影响深广的法理学学说。当代政治哲学家、法理学家哈耶克、德沃金对法律实证主义、尤其是对凯尔森和哈特的法律实证主义观点进行了严厉地批判。在中国,虽然法律实证主义没有正式存在和流传,但类似的观... 法律实证主义是西方一种源远流长、影响深广的法理学学说。当代政治哲学家、法理学家哈耶克、德沃金对法律实证主义、尤其是对凯尔森和哈特的法律实证主义观点进行了严厉地批判。在中国,虽然法律实证主义没有正式存在和流传,但类似的观点却广有影响。为了把中国建成现代化的法治国,应当借鉴、学习先进法治国的经验,肃清法律实证主义的影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实证主义 哈耶克 凯尔森 德沃金 哈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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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理学的研究路径 被引量:6
16
作者 王夏昊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4年第2期48-53,共6页
各个时代的法理学是针对各个时代所面临的问题的一种思考和回答。近代西方法理学的发展进路 ,即从自然法学到法实证主义再到法社会学 ,是西方法学家对西方社会近代以来所面临的各种问题的思考和回答。中国法理学研究也应该是围绕中国法... 各个时代的法理学是针对各个时代所面临的问题的一种思考和回答。近代西方法理学的发展进路 ,即从自然法学到法实证主义再到法社会学 ,是西方法学家对西方社会近代以来所面临的各种问题的思考和回答。中国法理学研究也应该是围绕中国法制进程中所面临的问题而不断的展开。当今中国法制实践中的主要问题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 ,即法的实施领域中的问题而不是立法领域中的问题。因此 ,当今中国法理学的研究主要应该围绕着怎样保证国家的法律在社会中得到合理地、正当地实施的问题而进行。从法理学研究的谱系上来说 。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国 法理学 近代 自然法学 法实证主义 法社会学 法理学 道德建设 法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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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实证主义的价值论问题--制度法论的解决方案与反思
17
作者 郭栋 陈旭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45-52,共8页
“是”与“应当”的二分自休谟提出以来,经过康德的阐发而逐渐渗透到法哲学研究领域,构成法律实证主义理论脉络中的隐匿线索。制度法论通过“制度事实”的概念架起了事实与规范之间的理论联系,运用法律原则的工具实现了价值与规范的汇合... “是”与“应当”的二分自休谟提出以来,经过康德的阐发而逐渐渗透到法哲学研究领域,构成法律实证主义理论脉络中的隐匿线索。制度法论通过“制度事实”的概念架起了事实与规范之间的理论联系,运用法律原则的工具实现了价值与规范的汇合,借助实践理性的范畴消解了事实与价值的背景差异。制度法论尝试构建一种融合事实、规范和价值的法律理论分析框架,以法律体系的开放性来回应价值论意义上的休谟问题。然而,“原始事实”与“制度事实”的二分无法有效地回应规范命题,“制度事实”的概念是对规范与价值间界限的混淆,规则体系在事实的前提中隐晦地演绎出规范性的内涵。制度法论虽然立意新颖,观点独特,但仍然陷入了事实、规范与价值的纠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休谟问题 法律实证主义 制度法论 制度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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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范性的理论谱系
18
作者 高宇 《中山大学法律评论》 2023年第1期186-210,共25页
规范性是法律的本质属性,法律规范性问题是法哲学的基本问题,对该问题的探究不仅是当代英美法理学的理论焦点,亦向传统法理学提出了新的挑战。这些探究依次涉及法律规范性的概念问题、存在问题、强度问题以及独特性问题。特别是,围绕独... 规范性是法律的本质属性,法律规范性问题是法哲学的基本问题,对该问题的探究不仅是当代英美法理学的理论焦点,亦向传统法理学提出了新的挑战。这些探究依次涉及法律规范性的概念问题、存在问题、强度问题以及独特性问题。特别是,围绕独特性问题形成了实证主义与道德主义之争的基本理论架构,二者分别诉诸基础规范与普遍道德来确立法律规范性,产生了更为复杂的哲学争论与理论谱系。这些争论不仅扩充了规范性哲学研究的整体版图,也开拓了法哲学研究的新视野。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规范性 法律义务 行动理由 法律实证主义 自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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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概念》的功利主义检讨——以法律与道德的分离为中心 被引量:4
19
作者 徐清飞 《法制与社会发展》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5期41-49,共9页
《法律的概念》一书在试图进行一种不带任何论证目的的描述性分析的同时,却无时无刻不被功利主义这一幽灵所萦绕。那么,鉴于功利主义的人性预设的价值判断,作为一种理想类型划分的道德与法律的分离命题就需要重新检讨检讨的过程折射出... 《法律的概念》一书在试图进行一种不带任何论证目的的描述性分析的同时,却无时无刻不被功利主义这一幽灵所萦绕。那么,鉴于功利主义的人性预设的价值判断,作为一种理想类型划分的道德与法律的分离命题就需要重新检讨检讨的过程折射出了法律实证主义的自由主义悖论,进而开放出了法律实证主义在自由主义传统下如何处理功利主义与个人自由间关系的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功利主义 法律实证主义 分离命题 自由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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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体系何以存在?——一种法律实证主义的解读
20
作者 赵力 《北方论丛》 2023年第6期58-68,共11页
法律体系的存在问题,是任何关于法律体系的定义之必要前提,也是一个贯穿于法律实证主义的理论命题。无论是作为一个实体性、本体性的研究对象,还是作为一种研究和分析法律概念的方法,法律实证主义需要通过预设或承认法律体系的存在来回... 法律体系的存在问题,是任何关于法律体系的定义之必要前提,也是一个贯穿于法律实证主义的理论命题。无论是作为一个实体性、本体性的研究对象,还是作为一种研究和分析法律概念的方法,法律实证主义需要通过预设或承认法律体系的存在来回答“法律的规范性如何产生”等问题。从奥斯丁、凯尔森、哈特到拉兹,判断一个法律体系是否存在,将取决于如何界定“法律”或解释法律的本质。经过哈特与德沃金之争,一种经由建构性诠释而来的原则纳入法律体系之中,进一步延伸和加强了前者的观点。因此,作为一种制度化体系,人们只有在某种程度上普遍遵守和服从法律,一个法律体系才能成为规范的统一体。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体系 法律实证主义 实效 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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