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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回归社会为导向的教育矫正刑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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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保民
张庆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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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江苏省监狱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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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10年第3期5-8,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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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罪犯来源于社会,回归社会。监狱矫正罪犯,从基本理念的确立到具体路径的选择,都要充分考虑到这一基本要求。回归的价值导向,决定了监狱矫正罪犯的内容和路径不能仅仅满足监狱自身的需要,而是应立足于罪犯回归的需要。对罪犯的矫正与改造,其本质的涵义就是通过教育,转变罪犯的心理结构,能够使罪犯学会基本的生存技能、文化知识、道德法律规范和社会交往能力。以教育为核心,就是需要在罪犯矫正的全过程贯彻教育人、矫正人的宗旨,能够发挥教育的主导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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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回归社会
教育矫正刑
监狱行刑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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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returning to society
education correction punishment
the jail execution patte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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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F87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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