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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污染案件中国家损失索赔的法律问题 被引量:2
1
作者 韩立新 李丽杰 《海洋环境科学》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04年第4期45-49,共5页
针对我国船舶污染案件中国家损失索赔出现的一些法律问题进行了较详细讨论。认为属于国家损失赔偿的项目有:污染直接造成的国有自然资源的损害和国家保护环境产生的费用,即采取的合理复原措施的费用以及预防措施的费用;国家损失赔偿请... 针对我国船舶污染案件中国家损失索赔出现的一些法律问题进行了较详细讨论。认为属于国家损失赔偿的项目有:污染直接造成的国有自然资源的损害和国家保护环境产生的费用,即采取的合理复原措施的费用以及预防措施的费用;国家损失赔偿请求的权利依据为环境管理权,该环境管理权不仅具有公法性质,也具有民事属性,可以由特定的部门行使;针对目前国家损失由不同部门进行索赔比较混乱的现状,建议我国成立一个综合性的组织或部门代表国家对国家海洋环境损失进行索赔,并明确规定专款专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船舶污染 国家损失 环境损害 索赔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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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党员“设岗定责”活动实践探索——以上海师范大学美术学院为例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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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泽龙 《高校辅导员学刊》 2016年第4期58-61,共4页
在高校大学生党员中开展设岗定责活动,可以进一步明确党员责任,加强党员身份意识,有助于更好的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是保持学生党员队伍生机活力,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重要方法。党员设岗定责活动的基本思路:领导动员,广泛宣传;... 在高校大学生党员中开展设岗定责活动,可以进一步明确党员责任,加强党员身份意识,有助于更好的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是保持学生党员队伍生机活力,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重要方法。党员设岗定责活动的基本思路:领导动员,广泛宣传;结合实际,设定岗位;上下结合,党员认领;党员履职,模范带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大学生党员 设岗定责 党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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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人格利益保护请求权的法理依据与适用规则——《民法典》第994条的关键词评注 被引量:2
3
作者 杨立新 《杭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3年第5期94-109,共16页
《民法典》第994条规定的死者人格利益保护请求权,是指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人格利益受到侵害,死者的近亲属依法享有的保护死者人格利益,救济造成的损害或者妨害的请求权,包括侵权请求权和人格权请求权。其法理依... 《民法典》第994条规定的死者人格利益保护请求权,是指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人格利益受到侵害,死者的近亲属依法享有的保护死者人格利益,救济造成的损害或者妨害的请求权,包括侵权请求权和人格权请求权。其法理依据,是死者具有部分民事权利能力。条文中的“配偶、子女、父母”和“其他近亲属”,以及“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人格”“行为人”“民事责任”6个关键词,分别概括了死者人格利益保护请求权的请求权人、保护客体、请求权成立要件、责任人和责任承担的主要内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死者人格利益保护请求权 请求权人 保护客体 请求权成立 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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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近三十年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法律适用及借鉴意义 被引量:2
4
作者 徐国平 《浙江海洋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 2019年第1期7-12,29,共7页
美国联邦法院在《1990年油污法》通过后的近三十年司法实践中,对于一些重要问题作出判决。该法适用于与可航水域实际相邻的非可航区域或湿地发生的溢油。在两船发生碰撞导致一船漏油的情况下,如果责任方主张由碰撞他船承担责任,则必须... 美国联邦法院在《1990年油污法》通过后的近三十年司法实践中,对于一些重要问题作出判决。该法适用于与可航水域实际相邻的非可航区域或湿地发生的溢油。在两船发生碰撞导致一船漏油的情况下,如果责任方主张由碰撞他船承担责任,则必须证明碰撞完全由于他船过错导致,并且与碰撞他船之间没有合同关系。溢油船舶一方作为责任人仍需负责清污,并且有权基于分摊或代位向他船索赔清污费用。美国法院就依据《油污法》索赔的步骤和材料提交作出裁决。此外,美国法院在重大油污事故案件中,依据普通海商法支持惩罚性损害赔偿。美国油污法司法实践对于我国具有借鉴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1990年油污法》 船舶油污 损害赔偿 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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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ROTRIP TO EXPANSION
5
作者 Yu Lintao 《Beijing Review》 2015年第28期14-17,共4页
The Chinese premier’s trip westward expands upon stalwart areas of China-EU cooperation and opens up entirely new ones.
关键词 cooperation premier entirely Premier stimulate French agreed visit claimed par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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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损害政府索赔制度的性质与定位 被引量:81
6
作者 张宝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2期78-93,共16页
我国正在推行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面临诸多争议: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作为请求权基础存在法理困境;政府同时享有行政执法权和民事索赔权导致逻辑悖论;政府索赔与公益诉讼制度关系不明引发适用分歧。尽管两大法系对于生态环境损害... 我国正在推行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面临诸多争议: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作为请求权基础存在法理困境;政府同时享有行政执法权和民事索赔权导致逻辑悖论;政府索赔与公益诉讼制度关系不明引发适用分歧。尽管两大法系对于生态环境损害采取了公私有别的应对路径,但衡诸我国的现实情境,纯粹的私法责任或公法责任均难以实现事理与法理的平衡。因此,宜采取一种混合责任体制,目的是建立"公法性质、私法操作"的公益保护请求权,来源是国家的环境保护义务,适用对象应为责任人造成的所有生态环境损害,适用程序上应首先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采取"责令修复+代履行"机制进行公法救济,无法修复时则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金钱索赔,赔偿金用于替代修复。同时,为防止政府索赔出现恣意与专断现象,应通过环保督察、检察建议进行监督,并以社会组织和检察机关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作为兜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环境损害 政府民事索赔 环境公益诉讼 行政代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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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被引量:21
7
作者 章武生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3期53-62,共10页
我国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具体改革方案的设计以及相关配套措施的推进,应是引进大陆法系的从参加制度时,保障从参加人的诉讼权利,同时赋予从参加人一次性纠纷解决的选择权;而引进美国的第三方被告制度时,则需要为第三人提供更有力的... 我国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具体改革方案的设计以及相关配套措施的推进,应是引进大陆法系的从参加制度时,保障从参加人的诉讼权利,同时赋予从参加人一次性纠纷解决的选择权;而引进美国的第三方被告制度时,则需要为第三人提供更有力的保护措施。此外,还应增设交互诉讼制度,重新界定第三人的范围,将可以作为本诉共同被告的人从第三人中分离出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从参加人 第三方被告 交互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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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的内部冲突与制衡 被引量:14
8
作者 赵信会 李祖军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3年第6期49-53,共5页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制度在我国的民事诉讼的理论和实践中存在许多问题 ,表现在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诉讼地位与实体责任之间的冲突 ;第三人参诉方式与司法的被动性的冲突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诉理由的模糊等。文章在比较大陆法...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制度在我国的民事诉讼的理论和实践中存在许多问题 ,表现在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诉讼地位与实体责任之间的冲突 ;第三人参诉方式与司法的被动性的冲突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诉理由的模糊等。文章在比较大陆法系辅助参加人制度与普通法系追加第三人制度的基础上 ,认为我国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制度的改革 ,应选择大陆法系辅助参加人的制度模式。在第三人辅助参加的理由方面 ,我们认为应限定为 :基于同一标的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 民事诉讼制度 中国 辅助参加人 程序权利 参诉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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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责任保险的法律构筑 被引量:18
9
作者 史羊栓 《中国卫生事业管理》 2001年第7期417-419,共3页
医疗责任保险要从法律及经济的角度出发并适合我国的国情。文章立足于全新的法律观念 ,力求建立不落后于世界潮流的责任保险制度 ,提出该保险的宗旨在于提高医疗单位的补偿能力从而维护和谐的医患关系 ,并第一次对基于《保险法》下的该... 医疗责任保险要从法律及经济的角度出发并适合我国的国情。文章立足于全新的法律观念 ,力求建立不落后于世界潮流的责任保险制度 ,提出该保险的宗旨在于提高医疗单位的补偿能力从而维护和谐的医患关系 ,并第一次对基于《保险法》下的该制度作了设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医疗责任保险 赔偿 索赔 法律 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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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事件”:美国民事诉讼标的理论探析 被引量:12
10
作者 陈杭平 《法学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6期54-62,共9页
美国民事诉讼标的理论旨在探讨和确定"纠纷事件"的内涵外延及其在实务中的理解适用。"纠纷事件"标准起源于对普通法程式诉讼的背反,意在实现"诉讼内容广泛-既判力范围宽阔"的新制度均衡。该标准被适用于... 美国民事诉讼标的理论旨在探讨和确定"纠纷事件"的内涵外延及其在实务中的理解适用。"纠纷事件"标准起源于对普通法程式诉讼的背反,意在实现"诉讼内容广泛-既判力范围宽阔"的新制度均衡。该标准被适用于诉的合并、回溯性修改诉状、附随管辖、既判力等多个程序领域,构成贯穿诉讼始终的基石性概念。随着社会发展与纠纷形态的改变,宽泛且一元的"纠纷事件"概念逐渐引发理论争议。识别不同程序领域下影响或形塑"纠纷事件"的政策考量因素,并结合具体程序场景致力于确定它的应有含义,是美国法学界新近的理论主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诉讼标的 纠纷事件 既判力 诉的合并 回溯性修改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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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责任保险被保险人“怠于请求”行为之司法界定 被引量:8
11
作者 任以顺 王冶英 王芹 《保险研究》 北大核心 2011年第7期109-116,共8页
2009年新修订的《保险法》第65条增加规定,赋予保险事故受害第三者在一定条件下对保险人的直接赔偿请求权,这是我国责任保险法律制度的进步。然而,《保险法》对被保险人"怠于请求"行为的认定并未作具体明确的规范,这必将使司... 2009年新修订的《保险法》第65条增加规定,赋予保险事故受害第三者在一定条件下对保险人的直接赔偿请求权,这是我国责任保险法律制度的进步。然而,《保险法》对被保险人"怠于请求"行为的认定并未作具体明确的规范,这必将使司法实践对此类案件的处理陷入困境。在目前条件下,为切实保证责任保险制度保护受害第三者利益立法目的之实现,概括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常见表现,通过司法解释首先从时间期限上对"怠于请求"行为作出界定是必要和可行的;其次,建立第三者、保险人、被保险人之间的"直接求赔-催促索赔-直接赔偿"制度亦是可行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责任保险 被保险人 怠于请求 第三者直接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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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相关问题剖析 被引量:6
12
作者 姜搏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年第1期143-145,共3页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自2001年新婚姻法确立以来,一直是学界争论的话题,其中,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主体、责任主体、适用情形、归责原则等成为争论的热点。对此,笔者经过全面的梳理和剖析后,认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主体在一定条件下应扩大至...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自2001年新婚姻法确立以来,一直是学界争论的话题,其中,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主体、责任主体、适用情形、归责原则等成为争论的热点。对此,笔者经过全面的梳理和剖析后,认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主体在一定条件下应扩大至其他家庭成员;责任主体应扩大到第三者;适用情形应不限于《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四种情况;归责原则的适用方面,应当增加过错推定原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离婚损害赔偿 权利主体 第三者 《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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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出卖人返还财产请求权的属性及限制——以合同被撤销为切入点 被引量:4
13
作者 石冠彬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期86-95,共10页
因为我国法在物权变动模式上未采纳物权形式主义的立场,故当买卖合同被撤销后,出卖人请求返还买卖标的物的权利兼具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这一债权请求权和原物返还请求权这一物权请求权的双重权利属性。出卖人请求返还买卖标的物这一权利... 因为我国法在物权变动模式上未采纳物权形式主义的立场,故当买卖合同被撤销后,出卖人请求返还买卖标的物的权利兼具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这一债权请求权和原物返还请求权这一物权请求权的双重权利属性。出卖人请求返还买卖标的物这一权利是否适用诉讼时效,应根据权利人请求权基础及标的物类型予以区别:若权利人主张行使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不论返还标的物是动产还是不动产,均适用诉讼时效;若权利人主张行使原物返还请求权,仅在返还标的物属于普通动产或未登记特殊动产时,才有适用诉讼时效的空间。基于有效维护交易安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考量,出卖人请求返还买卖标的物的权利不能对抗善意占有的第三人,且不论第三人所享有的是物权还是债权。未来制定我国民法典司法解释宜对此加以明确规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原物返还请求权 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物权请求权 诉讼时效 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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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性质重述
14
作者 王佳敏 《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2024年第3期182-190,共9页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9条第2款后半段,如果当事人向第三人提出责任主张,法院可以直接判决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但“责任”是一个抽象的民法概念,不能代替诉讼请求,就其性质而言,无论“义务说”还是“后果说”都无法解释其与判决的对应...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9条第2款后半段,如果当事人向第三人提出责任主张,法院可以直接判决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但“责任”是一个抽象的民法概念,不能代替诉讼请求,就其性质而言,无论“义务说”还是“后果说”都无法解释其与判决的对应关系。民诉法对“责任”的引用,是第三人实务操作不规范的根源,这种不规范体现在当事人不当地处分权利,法院违反辩论原则对第三人作出判决。驱逐“责任”概念后,可以发现,第59条第2款后半段第三人无法类型化,因为这不是一类第三人,而仅仅是一个特殊的诉讼阶段,其特殊性在于第三人诉讼地位的双重性。一个诉讼主体同时是第三人和当事人的理论基础在于第三人之诉的独立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民事责任 被告型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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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不真正连带债务的价值、功能和存在形态 被引量:3
15
作者 高达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3期135-141,共7页
不真正连带债务起源于德国,乃依靠判例发展完善之民法制度,在早期大陆法系实践中曾发挥重大作用。但不真正连带债务理论从诞生之日起即备受质疑,发展道路艰辛曲折,尤以当代民事法律理论和制度的发达使不真正连带债务制度适用范围大受压... 不真正连带债务起源于德国,乃依靠判例发展完善之民法制度,在早期大陆法系实践中曾发挥重大作用。但不真正连带债务理论从诞生之日起即备受质疑,发展道路艰辛曲折,尤以当代民事法律理论和制度的发达使不真正连带债务制度适用范围大受压缩。文章基于对不真正连带债务理论和实践沿革之梳理,评析当下肯定和否定不真正连带债务之观点及理由,剔除传统不真正连带债务理论所包含之不合理成分,论证不真正连带债务在当代之存在价值,重新界定其适用类型及范围,并就当代民事法律理论和制度体系下如何具体构建不真正连带债务制度提出笔者之微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真正连带债务 连带债务 请求权让与 求偿权 终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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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研究 被引量:2
16
作者 汤维建 《贵州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2年第4期76-104,共29页
我国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具有维权功能、预防功能、解纷功能、民主功能、司法功能等诸多功能,有助于“纠纷一次性解决”程序价值之实现。但该制度在类型设置上缺乏原告型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制度类型,同时对被告... 我国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具有维权功能、预防功能、解纷功能、民主功能、司法功能等诸多功能,有助于“纠纷一次性解决”程序价值之实现。但该制度在类型设置上缺乏原告型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制度类型,同时对被告型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诉权保护也规范不周,对于辅助型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在制度运作上过于强调法院的职权干预作用,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未能获得应有体现和保障。为此,本文提出了确立原告型第三人制度、完善被告型第三人制度、规范辅助型第三人制度以及赋予相对方异议权制度等修法建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原告型第三人 被告型第三人 辅助型第三人 诉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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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胎儿损害赔偿请求权制度的完善
17
作者 赵懿纯 《西部学刊》 2024年第19期63-67,共5页
胎儿损害赔偿请求权制度目前面临权利主体地位不独立、权利范围不清晰、责任主体不确定等问题。未来立法应当认定胎儿的特殊主体地位,合理确定胎儿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权利范围,在此基础上,类型化界定胎儿父母、父母外第三人相关责任主体。
关键词 胎儿损害赔偿请求权 权利主体 权利范围 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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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侵害债权之理论及类型——兼论我国的立法选择 被引量:3
18
作者 吴珍珍 李少伟 《哈尔滨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20年第1期69-72,共4页
第三人侵害债权理论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不断在实践中发展起来的一项理论。学界将债权不可侵性理论、债的效力扩张理论以及知悉规则,作为其理论支撑。虽然学界对该理论的观点不一,我国立法也没有确认第三人侵害债权,但是本文将会在承... 第三人侵害债权理论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不断在实践中发展起来的一项理论。学界将债权不可侵性理论、债的效力扩张理论以及知悉规则,作为其理论支撑。虽然学界对该理论的观点不一,我国立法也没有确认第三人侵害债权,但是本文将会在承认第三人侵害债权理论的基础上,对其中几种特殊的侵权类型进行分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第三人侵害债权 债权不可侵性 债的效力扩张 知悉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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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二审参加之审理模式与路径重构 被引量:1
19
作者 马家曦 《交大法学》 CSSCI 2023年第2期119-133,共15页
司法解释允许第三人在二审中申请参加,但调解不成将全案发回重审,以此保障第三人的审级利益并强行合并裁判,却不能兼顾程序效率与安定。其原因在于我国实务试图折衷苏俄与大陆法系模式但忽略了其关键设计:苏俄民事诉讼虽然奉行第三人参... 司法解释允许第三人在二审中申请参加,但调解不成将全案发回重审,以此保障第三人的审级利益并强行合并裁判,却不能兼顾程序效率与安定。其原因在于我国实务试图折衷苏俄与大陆法系模式但忽略了其关键设计:苏俄民事诉讼虽然奉行第三人参加后本诉必须重新审理的原则,但禁止一审判决做出后的参加申请;大陆法系普遍允许诉讼终结前申请参加,但奉行本诉继续审理的原则。现行立法未限制二审参加,我国应当放弃重新审理模式,采纳本诉继续的原则。参加之诉应当由一审法院专属管辖或者由二审法院移送管辖,二审原则上应中止本诉等待参加之诉确定,或者在参加之诉也到达二审时合并审理。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一般受到被参加一方当事人诉讼状态包括二审失权的限制,但如果同时受到既判力、执行力或形成力的扩张作用,二审中仍可以实施与被参加一方当事人不同的诉讼行为。后诉中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可以基于其诉讼实施的缺陷排除参加或预决效力,恢复主张及证明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诉讼参加 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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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贷款银行在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纠纷中的诉讼地位——兼评《商品房买卖合同问题解释》第25条 被引量:2
20
作者 唐烈英 《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9期81-87,共7页
采用按揭贷款为付款方式买卖商品住房,当事人须签订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和按揭贷款合同;当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发生纠纷,银行作为购房贷款发放人参与诉讼的地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将其定位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笔者认为,商... 采用按揭贷款为付款方式买卖商品住房,当事人须签订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和按揭贷款合同;当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发生纠纷,银行作为购房贷款发放人参与诉讼的地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将其定位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笔者认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与按揭贷款合同具有连带关系;因商品住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按揭贷款合同随之终止,银行发放贷款的预期可得利息受到损害、银行从享有优先受偿权的担保物权人沦为普通债权人。但是,以担保物权人参与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纠纷诉讼的银行,毕竟不是合同当事人;为维护自身利益,主张商品住房买卖合同有效,这与本诉中的被告出卖人的主张一致,而不是同时针对原、被告的主张;原告撤诉,银行不可能由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转变为典型的原告又与被告对立,只能是丧失"第三人"的诉讼地位。因此,银行的诉讼地位应当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品住房买卖合同 按揭贷款合同 银行 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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