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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教义学研究的中国主体性 被引量: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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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丁胜明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2期42-55,共14页
刑法教义学既包括教义学方法,也包括教义学知识;教义学方法是无国界的,但教义学知识是对一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所作的解释,因而是有国界的。德日刑法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表明,共犯的定罪与量刑均取决于正犯,因而决定了其共犯理论必须采取实... 刑法教义学既包括教义学方法,也包括教义学知识;教义学方法是无国界的,但教义学知识是对一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所作的解释,因而是有国界的。德日刑法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表明,共犯的定罪与量刑均取决于正犯,因而决定了其共犯理论必须采取实质客观说以区分正犯与共犯;而中国刑法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表明,共同犯罪的定罪与量刑是截然可分的不同层次,因而在正犯与共犯的区分上采取形式客观说就足以解决问题。中国刑法和德日刑法对侵占罪规定的成立要件并不相同,"拒不退还"、"拒不交出"在中国的侵占罪中是一种客观处罚条件,是独立的行为要件,因而不能将其融入"非法占为已有"的含义之中。中国的刑法教义学研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要以中国刑法的规定为研究的逻辑起点并受其严格约束;要真正构建中国的刑法教义学,必须唤起研究者的主体意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教义学 共犯理论 侵占罪 中国主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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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法原因给付与侵占罪 被引量:43
2
作者 王钢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4期928-954,共27页
民法中的不法原因给付制度旨在对不法给付行为进行一般预防。不法原因给付要求给付者有意识、有目的地将财产终局性地给予受领人,其导致给付者不得基于不当得利或所有物返还请求权要求受领人返还所受财产,但并不排除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 民法中的不法原因给付制度旨在对不法给付行为进行一般预防。不法原因给付要求给付者有意识、有目的地将财产终局性地给予受领人,其导致给付者不得基于不当得利或所有物返还请求权要求受领人返还所受财产,但并不排除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若不法原因仅存在于受领人一方或排除返还请求权反而不利于实现法规范之目的,则应当对不法原因给付制度进行目的性限缩。在考察不法原因给付与侵占罪成立之关系时,须区分不法原因给付与不法原因委托。侵吞不法原因委托物的,构成侵占罪。将不法原因给付物据为己有的,原则上不构成侵占罪。但在不法原因给付仅限于对财物的使用、收益权以及须对不法原因给付制度加以目的性限缩的场合,仍有肯定侵占罪成立的余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法原因给付 不法原因委托 侵占罪 他人财物 非法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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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性不是贪污贿赂犯罪的法益 被引量:20
3
作者 马春晓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2期50-59,49,共11页
我国现行刑法将侵犯廉洁性作为贪贿犯罪的本质特征,延续了两罪同罪同罚的立法传统,深化了对腐败犯罪的认知。将廉洁性作为法益统摄贪贿犯罪,造成法益与构成要件关系的紧张,混淆两罪侵财与渎职的性质,引发罪名体系和定罪量刑标准的结构... 我国现行刑法将侵犯廉洁性作为贪贿犯罪的本质特征,延续了两罪同罪同罚的立法传统,深化了对腐败犯罪的认知。将廉洁性作为法益统摄贪贿犯罪,造成法益与构成要件关系的紧张,混淆两罪侵财与渎职的性质,引发罪名体系和定罪量刑标准的结构性矛盾。廉洁性是国家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而非规范所保护的对象化客体。现行的相关立法并不具有根据法益安排贪贿犯罪罪名体系的理论自觉。贪污罪和受贿罪具有不同的不法内涵,前者侵犯的是国家法人的财产,本质上是一种个人法益;后者侵犯的则是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是一种集体法益。由此可以澄清现有立法和司法的误区,明确贪贿犯罪的立法方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廉洁性 行为规范 集体法益 财产法益 贪污罪 贿赂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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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侵占:贪污罪的解释方向 被引量: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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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彦强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5期136-152,共17页
立法与司法解释对贪污罪入罪标准的修正,导致贪污罪与盗窃、诈骗等侵犯财产罪之间产生严重的罪刑失衡。为解决这一问题,学者们提出了不同的解决方案。竞合论方案,包括想象竞合说和特别关系法条竞合从一重处断说,虽然简单易行,但这一方... 立法与司法解释对贪污罪入罪标准的修正,导致贪污罪与盗窃、诈骗等侵犯财产罪之间产生严重的罪刑失衡。为解决这一问题,学者们提出了不同的解决方案。竞合论方案,包括想象竞合说和特别关系法条竞合从一重处断说,虽然简单易行,但这一方案或者因为理由不充分,或者因为混淆了功能、性质迥异的罪量、罪质因素,破坏了行为类型(定型)的统一性,甚至引发同一行为类型内部产生罪刑失衡,而难以采行。因此只能尝试互斥论方案,即坚持贪污罪应为单一侵占行为类型,将盗窃、诈骗等行为方式排除在贪污罪之外,从而从一开始就否定贪污罪与盗窃罪、诈骗罪的竞合关系。无论从罪刑均衡的角度看,还是从体系解释、法条文理、语义解释、目的解释的角度看,互斥论方案都是能够成立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贪污罪 职务侵占罪 竞合论 业务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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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的立法完善 被引量:4
5
作者 刘召刚 《河北法学》 2001年第2期81-84,共4页
职务侵占罪具有行为的职务性、侵占的非本义性和主体的特殊性三大本质特征。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有着貌合神离的关系 ,与贪污罪有着惊人的相似。由于法定最高刑偏低 ,造成了刑罚内部的不协调和司法实践中的束手无策。要解决这些问题 ,应... 职务侵占罪具有行为的职务性、侵占的非本义性和主体的特殊性三大本质特征。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有着貌合神离的关系 ,与贪污罪有着惊人的相似。由于法定最高刑偏低 ,造成了刑罚内部的不协调和司法实践中的束手无策。要解决这些问题 ,应从立法上完善职务侵占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职务侵占罪 侵占罪 贪污罪 法定刑 立法完善 刑法 犯罪客观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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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和受贿罪法定刑并轨制的法治逻辑悖论——基于2017年公布的2097份刑事判决书的法律表达 被引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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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俊秀 《北京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4期18-29,共12页
刑事立法通过刑罚尺度将犯罪配置为轻重不等的级别,既是人类公平理性的刑罚体现,也是实现刑法罪刑均衡原则的题中应有之义。"贪污与受贿并重惩罚"的刑事反腐策略面临理论上的正当性质疑和法治逻辑悖论,在刑事立法中法定刑的... 刑事立法通过刑罚尺度将犯罪配置为轻重不等的级别,既是人类公平理性的刑罚体现,也是实现刑法罪刑均衡原则的题中应有之义。"贪污与受贿并重惩罚"的刑事反腐策略面临理论上的正当性质疑和法治逻辑悖论,在刑事立法中法定刑的配置应逐步实现由政策模式到法理模式的转型,更多地从司法实践经验中汲取规律并与既有理论相互检验,致力于应然与实然之间的调和。通过2017年中国司法实践中2097份贪污罪和受贿罪刑事判决书的回归分析发现,相对于受贿罪而言,法官在刑罚的裁量中倾向于对贪污罪判处更重的刑罚,具体量刑上"有索贿情节的受贿罪>贪污罪>受贿罪"。并轨制立法下并发的"同罚异害"罪刑不均衡难题,法益侵害、不法内涵、犯罪生成模式、责任程度等实质差异,决定了贪污罪和受贿罪在立法上应采分离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贪污罪 受贿罪 法定刑配置 并轨制 回归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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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不法原因给付物的法律规制——以刑民评价冲突的消解为切入点 被引量:7
7
作者 陈少青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3期180-190,共11页
围绕同一不法原因给付的法律事实,刑法与民法之间的评价冲突难以消解,此时需要从刑民交叉回归到刑民分立,划定刑民各自规制的案件事实。案件事实的相对性是违法判断相对性的基础内容,属于缓和的违法一元论与违法相对论的共通部分,所以... 围绕同一不法原因给付的法律事实,刑法与民法之间的评价冲突难以消解,此时需要从刑民交叉回归到刑民分立,划定刑民各自规制的案件事实。案件事实的相对性是违法判断相对性的基础内容,属于缓和的违法一元论与违法相对论的共通部分,所以对侵占不法原因给付物的处理不应因违法判断的立场不同而有所差异。不法原因给付制度要求给付物归受领人所有,在符合民事不法原因给付的场合,阻却侵占罪的成立,民法适用区间之外属于刑法的评价范围,对此需要对区分说予以修正。如果给付行为的不法程度较轻、给付尚未终局或者受领人的不法程度更高,受领人将给付物非法占为己有,构成侵占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法原因给付 刑民分立 所有权 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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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取封缄委托物内财物行为的定罪 被引量:4
8
作者 张君周 《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社会公共安全研究)》 2003年第5期84-87,共4页
有关受托者私下取走封缄物内财物的行为 ,是认定为盗窃罪还是侵占罪一直存有争议。界定刑法中占有的概念 ,明确委托者与受托者对封缄物的共同占有 ,分析受托者行为的秘密性 。
关键词 密取 封缄委托物 定罪 盗窃罪 侵占罪 占有 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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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有辅助人非法占有财物行为的定性——以收银员非法占有货款案件为例
9
作者 管馨宇 《行政与法》 2023年第1期122-129,共8页
司法实践中,对于占有辅助人非法占有财物行为如何定性存在着成立盗窃罪、侵占罪、职务侵占罪三种不同结论。分析收银员非法占有货款为例研究发现,对此类案件定性时,需要以是否占有财物重新划定盗窃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分标准,根据“授权... 司法实践中,对于占有辅助人非法占有财物行为如何定性存在着成立盗窃罪、侵占罪、职务侵占罪三种不同结论。分析收银员非法占有货款为例研究发现,对此类案件定性时,需要以是否占有财物重新划定盗窃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分标准,根据“授权说”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相应处分权限,以是否具有处分权限作为辅助占有情况下占有归属的判断标准。因案例中收银员不具有处分收银所得货款的权限,故当收银员非法占有货款时,应成立盗窃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辅助占有 占有归属 处分权限 盗窃罪 侵占罪 职务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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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法原因给付与侵占罪的成否
10
作者 张明楷 《东方法学》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130-145,共16页
受领人将不法原因给付物据为己有的行为是否成立侵占罪,涉及法益保护、法秩序的统一性等诸多问题。肯定说不符合法益保护原则与法秩序统一性的原理,各种两分说所采取的区分标准不明确或者不合理,其结论也有悖于刑法的谦抑性。民法上的... 受领人将不法原因给付物据为己有的行为是否成立侵占罪,涉及法益保护、法秩序的统一性等诸多问题。肯定说不符合法益保护原则与法秩序统一性的原理,各种两分说所采取的区分标准不明确或者不合理,其结论也有悖于刑法的谦抑性。民法上的合法行为,不可能成为刑法上的违法行为,就此而言,刑法判断不应当具有独立性。民法上的违法行为,并不当然具有刑法上的违法性,在此方面,应当强调刑法判断的独立性。即使某种行为的合法性在民法上存在分歧,基于刑法的谦抑性,也不应将这种行为作为犯罪处理。质言之,只要给付者基于不法原因将财物交付给他人,即使其是否属于不法原因“给付”在民法上可能存在争议,也不应将受领人的行为认定为侵占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法原因给付 返还请求权 侵占罪 法秩序统一性 法益保护原则 谦抑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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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不法原因给付物的认定困境与规范路径
11
作者 张强 陈雅儒 《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3期115-122,共8页
不法原因给付所致的民事保护限缩效果具有不法给付行为和主体的规范侧重,投射于刑事可罚性层面,对不法原因仅在受领人单方及受领人不法程度更重时,不能对侵占行为予以绝对限缩甚至湮没。前置民事规范对越轨行为与不法状态的矫正主要通... 不法原因给付所致的民事保护限缩效果具有不法给付行为和主体的规范侧重,投射于刑事可罚性层面,对不法原因仅在受领人单方及受领人不法程度更重时,不能对侵占行为予以绝对限缩甚至湮没。前置民事规范对越轨行为与不法状态的矫正主要通过干预理性经济人间的财产关系予以实现,而后置刑事规范,其所聚焦的主要关系不再为私人主体间利益冲突与平衡,而系国家作为公权力主体与越轨行为人之间的公私二元对立,转向对挑战法秩序的越轨行为予以更强制化规制与预防的新维度。民刑规范在以宪法为基石的法秩序体系中虽然具有适用顺序位阶、规制目的侧重等层面的不同导向,但其适用均以消灭并矫正与法秩序相冲突的不法行为及状态、维护巩固法秩序的稳定为共同指涉与依归。民事前置法对不法给付人与不法给付行为单方侧重性规制与预防,不能实质性矫正不法受领后逾越法秩序的不法状态,其规范目的的侧重所显现的局限性需通过后置刑事规范予以补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占罪 不法原因给付 规范保护目的 法益 民刑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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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研究 被引量:3
12
作者 杨路生 《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3年第3期325-331,共7页
研究了侵占罪的犯罪构成,强调根据实际情况认定案件性质;对侵占罪的证据、取证及利弊价值等进行了全面的分析,认为侵占罪的刑事立法是不必要的,也将难以取得预期的效果。
关键词 侵占罪 犯罪构成 刑法 中国 司法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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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侵占罪中“拒不退还或交出”的认定 被引量:2
13
作者 董应平 罗京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03年第4期46-47,共2页
侵占罪是修订刑法时增设的一种新的侵犯财产犯罪。“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是构成此罪的必备要件,由于目前我国刑法理论界对这一新罪名的研究相对较少,实际部门在适用法律的过程中也感到较为棘手,鉴此,笔者拟就“拒不退还或交出”的... 侵占罪是修订刑法时增设的一种新的侵犯财产犯罪。“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是构成此罪的必备要件,由于目前我国刑法理论界对这一新罪名的研究相对较少,实际部门在适用法律的过程中也感到较为棘手,鉴此,笔者拟就“拒不退还或交出”的认定问题略作分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占罪 拒不退还或交出 认定 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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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 被引量:2
14
作者 赵永红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2003年第6期32-36,共5页
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构成贪污犯罪时,并不要求挪用公款行为必须构成犯罪,但是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具备非法占有公款的目的。同时,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等国有单位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挪用公款后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也应当按照... 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构成贪污犯罪时,并不要求挪用公款行为必须构成犯罪,但是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具备非法占有公款的目的。同时,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等国有单位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挪用公款后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也应当按照贪污罪论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非法占有为目的 挪用公款罪 转化犯 贪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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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失并领取自己账户下的他人钱款行为定性及分析 被引量:4
15
作者 邓忠 《温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年第3期39-44,共6页
"占有"在区别财产型犯罪中具有重要的意义,特别是在对侵占罪和盗窃罪进行区分时,对占有的不同理解,将对案件的定性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对占有进行界定就十分必要。"占有"包括两个要件,即客观上的占有事实和主观上的... "占有"在区别财产型犯罪中具有重要的意义,特别是在对侵占罪和盗窃罪进行区分时,对占有的不同理解,将对案件的定性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对占有进行界定就十分必要。"占有"包括两个要件,即客观上的占有事实和主观上的占有意思,两者缺一不可;取款自由原则以及存折和密码作为进入信用卡的凭证决定了持卡人的占有优先于银行的占有;在自己账户下的他人钱款,其所有权仍属于他人,账户人并不占有该钱款,即挂失并领取自己账户下的他人钱款构成盗窃罪,而不是侵占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占有 账户人 盗窃罪 诈骗罪 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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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受贿犯罪定罪量刑标准探究——以《刑法修正案(九)》为背景的思考 被引量:4
16
作者 熊亚文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 2016年第3期58-63,共6页
尽管《刑法修正案(九)》确立了"数额+情节"的贪污受贿犯罪定罪量刑标准,但却刻意回避了为受贿罪设置独立定罪量刑标准的重要议题,并留下诸多悬而未决的司法适用难题。贪污受贿犯罪定罪量刑标准之构建,应以贪污、受贿罪的法益... 尽管《刑法修正案(九)》确立了"数额+情节"的贪污受贿犯罪定罪量刑标准,但却刻意回避了为受贿罪设置独立定罪量刑标准的重要议题,并留下诸多悬而未决的司法适用难题。贪污受贿犯罪定罪量刑标准之构建,应以贪污、受贿罪的法益侵害本质为根据,适当兼顾经济发展变化和反腐政策需求,并以域外共通性立法经验为参考而做出。基于此,应当分别构建"数额为主、情节为辅"的贪污罪定罪量刑标准和"以情节为中心"的受贿罪定罪量刑标准,并在维持现有入罪数额标准不变之基础上,以一定经济指数为参照,合理、科学确立适当反映经济发展变化的量刑动态数额标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贪污罪 受贿罪 定罪量刑标准 刑法修正案(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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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领他人错误汇款无罪论的教义学展开——兼及“价值返还”救济之提倡
17
作者 姚万勤 张晶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23年第4期92-102,共11页
对狭义的受领错误汇款行为的处断,“有罪论”在理论中居于通说的地位。受领他人错误汇款既不符合侵占罪的对象要求,也不符合“非法占为己有”的目的,难以构成侵占罪。在柜台上支取款项的行为,既未达到诈骗罪所要求的程度,也未使银行工... 对狭义的受领错误汇款行为的处断,“有罪论”在理论中居于通说的地位。受领他人错误汇款既不符合侵占罪的对象要求,也不符合“非法占为己有”的目的,难以构成侵占罪。在柜台上支取款项的行为,既未达到诈骗罪所要求的程度,也未使银行工作人员“陷入错误认识而处分财物”,不应构成诈骗罪。受领人没有非法转移对现金的占有,银行并未遭受财产损失,因而也不成立盗窃罪。从民法上看,错误汇款人是该笔款项的所有权人,但其不能对他人无权占有的行为任意进行私力救济。根据缓和的“违法一元论”,民法上的合法行为在刑法中也不应被评价为犯罪行为。为了保证错误汇款人迅速得到救济,可以在我国提倡“价值返还”救济路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错误汇款 侵占罪 盗窃罪 诈骗罪 价值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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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刑法中“利用职务之便”的界定 被引量:2
18
作者 于宏 范德繁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2001年第4期9-13,共5页
利用职务之便是我国刑法中某些罪名的客观要件 ,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对其关注颇多 ,但往往局限于在某具体个罪中认定其内容 ,很难形成系统的认识。因此跳出传统研究视角 ,不拘泥于某个罪 ,同时以若干典型个罪为参照 ,有必要对我国刑法中... 利用职务之便是我国刑法中某些罪名的客观要件 ,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对其关注颇多 ,但往往局限于在某具体个罪中认定其内容 ,很难形成系统的认识。因此跳出传统研究视角 ,不拘泥于某个罪 ,同时以若干典型个罪为参照 ,有必要对我国刑法中利用职务之便的概念内涵进行一般意义上的探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利用职务之便 贪污罪 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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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视野下非法转让股份行为的司法认定
19
作者 欧锦雄 《河南警察学院学报》 2023年第5期100-109,共10页
司法机关在办理非法转让股份的刑事案件时,在定性上遇到了法律适用难题。目前,刑法学界和实务界对非法转让股份行为的性质认定存在较大的争议,主要有五种主张:以职务侵占罪定罪,以诈骗罪定罪,以盗窃罪定罪,以侵占罪定罪,以无罪论处。在... 司法机关在办理非法转让股份的刑事案件时,在定性上遇到了法律适用难题。目前,刑法学界和实务界对非法转让股份行为的性质认定存在较大的争议,主要有五种主张:以职务侵占罪定罪,以诈骗罪定罪,以盗窃罪定罪,以侵占罪定罪,以无罪论处。在刑事司法实践中,人们对股权取得方式存在较大分歧,而对股权取得方式的不同理解会影响到非法转让股份行为的司法认定。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和刑法解释理论,对于仅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份进行非法转让的行为,应以侵占罪定罪处罚;而对于已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股份进行非法转让的行为,应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非法转让股份行为 股权取得方式 侵占罪 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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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会计犯罪的界定及其与相关经济犯罪的比较研究
20
作者 陈红 《云南财贸学院学报》 2002年第5期96-99,共4页
针对当前会计虚假信息严重泛滥 ,会计人员直接或间接参与经济犯罪的现象日益增多 ,提出会计犯罪的概念 ,对会计犯罪的内涵及外延进行了界定 ,同时还对会计犯罪和相关经济犯罪进行了比较。
关键词 会计犯罪 界定 经济犯罪 比较研究 偷税罪 贪污罪 犯罪主体 职务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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