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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层抗浮锚杆试验破坏标准选取的建议 被引量: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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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贤能 叶蓉 周逢君 《地质灾害与环境保护》 2001年第3期73-77,共5页
因抗浮锚杆试验没有统一的破坏标准 ,测出的抗拔参数差异大 ,不能正确指导设计。文中根据几个典型试验实例 ,分析了现有相关规范中破坏标准的局限性 。
关键词 土层抗浮锚杆试验 破坏标准 抗拔参数 地下室 压力 位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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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问题为导向的修改与完善——试论《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改 被引量: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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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笑世 韩向飞 陈华栋 《体育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0期17-25,32,共10页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变化,人民对体育事业的发展提出了新要求。《体育法》存在的滞后、缺乏可操作性等问题愈发突出,修改完善《体育法》成为体育界的共识。《体育法》应该如何修改,应该遵循何种...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变化,人民对体育事业的发展提出了新要求。《体育法》存在的滞后、缺乏可操作性等问题愈发突出,修改完善《体育法》成为体育界的共识。《体育法》应该如何修改,应该遵循何种原则,成为学界及体育界乃至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通过对体育法律政策的梳理,提出应该从实践出发,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的原则,在保留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的前提下,根据党中央的精神和现实需要补充新的内容,对已不符合新时代要求的内容作出修改,并提出相关修改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体育法 问题导向 修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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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动力厂最终安全分析报告维护管理的思考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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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邵辉 杨腊腊 +1 位作者 陈秋炀 杨煦 《核安全》 2024年第4期91-95,共5页
核动力厂最终安全分析报告(Final Safety Analysis Report,FSAR)作为核动力运行许可证的申请文件之一,是全面反映核动力厂设计和运行信息的文件,也是营运单位实施核动力厂修改、安全分析及事件评价的重要依据。鉴于FSAR的重要作用,营运... 核动力厂最终安全分析报告(Final Safety Analysis Report,FSAR)作为核动力运行许可证的申请文件之一,是全面反映核动力厂设计和运行信息的文件,也是营运单位实施核动力厂修改、安全分析及事件评价的重要依据。鉴于FSAR的重要作用,营运单位需要对其进行适当的维护和管理,以确保FSAR能够真实反映核动力厂实际配置。目前,我国核安全相关法规导则尚未提供FSAR维护和管理的具体指导方法,营运单位对FSAR维护和管理方法各有不同,FSAR内容与核动力厂实际配置不一致的矛盾也日渐突出。随着我国运行核动力厂数量的增多,监管单位的监管压力也明显增加。本文基于国内运行核动力厂FSAR的维护和管理现状,结合国外核动力厂的良好实践,提出了FSAR维护和管理的改进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最终安全分析报告 维护和管理 改进建议 插页修改 定期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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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批准机关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以《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13条为分析对象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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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柳砚涛 《法学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3期60-71,共12页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13条将批准机关确定为复议被申请人,尽管对法律制度和行政实践状况做了最大限度的关照,凸显了应有的理论正当性和实践理性,但毕竟违背了行政行为成立、生效、名义与责任等基本法理,没有考虑批准的性质和复杂内...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13条将批准机关确定为复议被申请人,尽管对法律制度和行政实践状况做了最大限度的关照,凸显了应有的理论正当性和实践理性,但毕竟违背了行政行为成立、生效、名义与责任等基本法理,没有考虑批准的性质和复杂内涵对复议被申请人确定的应有影响,且与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相抵触,尤其是它实质上剥夺了相对人对报批并对外署名的下级机关的复议申请权,在"复议必经"的情况下,这也等于剥夺了相对人对报批的下级机关最终行为的诉权。应本着为相对人提供充分救济和复议选择权的原则,尽量将报批机关与批准机关设计为共同被申请人,并对实施条例的三个条款做针对性修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实施条例 批准 复议被申请人 修改建议
原文传递
对《运输法草案》“运费”一章的评述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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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月林 《中国海商法年刊》 2002年第1期71-85,共15页
本文以《运输法草案》对运费的规定为主线,通过对各国法律对运费的赚得、运费的支付、谁应支付运费、预付运费与到付运费和有关货物留置权规定的比较和分析,对《运输法草案》中有关运费的规定做出了评述,并提出了修改意见。
关键词 运输法草案 运费 货物留置权 修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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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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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邹志强 肖兵生 《新余高专学报》 2008年第4期22-23,共2页
刑法总则是指导分则的,刑法分则是刑法总则的具体化。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在运用刑法分则条文时,必须符合刑法总则规定的一般原理和原则。目前刑法总则条款九十三条第二款有疏漏,其指导的分则条款却很完善。那么,根据罪行法定原则,... 刑法总则是指导分则的,刑法分则是刑法总则的具体化。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在运用刑法分则条文时,必须符合刑法总则规定的一般原理和原则。目前刑法总则条款九十三条第二款有疏漏,其指导的分则条款却很完善。那么,根据罪行法定原则,建议将该条款中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修改为国有单位,就不会出现前后矛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总则 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分则条款 修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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