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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张的具体化研究 被引量: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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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占善刚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2期110-122,共13页
在采行辩论主义运作方式的民事诉讼领域,基于主张责任之法理,当事人必须积极地向法院主张于己有利的法律要件事实。当事人的主张只有符合具体化的要求,才能认为是适格的,也才能认为当事人已尽主张责任。主张的具体化不仅要求当事人作出... 在采行辩论主义运作方式的民事诉讼领域,基于主张责任之法理,当事人必须积极地向法院主张于己有利的法律要件事实。当事人的主张只有符合具体化的要求,才能认为是适格的,也才能认为当事人已尽主张责任。主张的具体化不仅要求当事人作出具体的陈述,而且禁止当事人作纯为恣意的、射倖式的陈述。主张具体化的正当性依据在于保障法院的审理利益及对方当事人的防御利益。为使法院能有效判断当事人的主张是否具有证据调查的必要性,避免产生预断,主张的具体化应以满足法院的裁判重要性审查为基准。在情报偏在性事件中,应缓和主张具体化的要求,允许当事人为抽象的事实主张,以求当事人之间的实质公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主张责任 主张的具体化 证明主题 摸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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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海上火灾免责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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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郭国汀 《中国海商法年刊》 2001年第1期1-14,共14页
海上火灾免责 ,从其定义、起因 ,到举证顺序 ,举证对象 ,也即火灾起因的举证责任和承运人过失的举证责任等至关重要的问题 ,我国立法上存在较明显的缺陷 ,一是未分清火灾举证责任的举证顺序。二是未区分火灾起因的举证责任与承运人过失... 海上火灾免责 ,从其定义、起因 ,到举证顺序 ,举证对象 ,也即火灾起因的举证责任和承运人过失的举证责任等至关重要的问题 ,我国立法上存在较明显的缺陷 ,一是未分清火灾举证责任的举证顺序。二是未区分火灾起因的举证责任与承运人过失的举证责任。三则有关举证责任的规定 ,含义模糊易引起歧义 ,实际上已经造成某些权威人士的错误解释。四则在保留“承运人本人”狭窄的范围的同时 ,却引进《汉堡规则》中的明示举证责任 ,而且有过之无不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国 《海商法》 海上火灾 火灾原因 承运人过失 举证责任 举证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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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证明:从形式到实质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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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月满 《政法论丛》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期153-160,F0003,共9页
量刑证明是刑事诉讼中运用量刑证据证明量刑事实的活动。"以侦查为中心"的司法模式违背诉讼规律,量刑证明难免虚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模式遵循诉讼规律,要求量刑证明必须走向实质,以保障量刑公正,助推司法改革... 量刑证明是刑事诉讼中运用量刑证据证明量刑事实的活动。"以侦查为中心"的司法模式违背诉讼规律,量刑证明难免虚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模式遵循诉讼规律,要求量刑证明必须走向实质,以保障量刑公正,助推司法改革目标的实现。量刑证明从形式到实质的嬗变之路并非一帆风顺,但步伐应当坚定。需创造量刑证明走向实质的基本条件:预置程序空间载体、夯实证明基础、明晰证明要素环节、形成证明主体正确的价值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间判决 量刑证据 量刑证明 证明要素 证明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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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补足年龄规则的起源、发展与中国化实践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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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荣春 高坤龙 《青少年犯罪问题》 2021年第5期45-55,共11页
我国现行刑事责任年龄制度实质上是一种不可推翻的法律推定,欠缺实质正义,引入恶意补足年龄规则可以通过个体识别的方式认定未成年人的实际刑事责任能力,为刑法在低龄未成年人不法案件中的适用提供法律依据。我国现行刑事责任年龄制度... 我国现行刑事责任年龄制度实质上是一种不可推翻的法律推定,欠缺实质正义,引入恶意补足年龄规则可以通过个体识别的方式认定未成年人的实际刑事责任能力,为刑法在低龄未成年人不法案件中的适用提供法律依据。我国现行刑事责任年龄制度不足以应对当今低龄未成年人恶性案件,而恶意补足年龄规则符合我国现行刑法价值理念和社会人文基础,对该规则可以借鉴吸收。结合我国现有法律制度和社会现实,可在适用范围、证明标准与证明主体等方面逐步落实恶意补足年龄规则,使该规则有效发挥作用,以此完善现行刑事责任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恶意补足年龄 规则刑事责任年龄 证明标准 证明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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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事证明标准及其层次性 被引量: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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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学宽 汪海燕 张小玲 《中国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1年第5期125-136,共12页
在刑事诉讼中,由于诉讼阶段不同,认识的层次和阶段任务有所差异,这就决定了在不同的刑事诉讼阶段应适用不同的证明标准;同时,由于证明责任机理的存在,控方与被告方所负的证明责任或举证责任的性质不同,导致对控、辩双方所适用的... 在刑事诉讼中,由于诉讼阶段不同,认识的层次和阶段任务有所差异,这就决定了在不同的刑事诉讼阶段应适用不同的证明标准;同时,由于证明责任机理的存在,控方与被告方所负的证明责任或举证责任的性质不同,导致对控、辩双方所适用的证明标准有所差异。另外,从诉讼效率及保护人权出发,对于不同的证明对象也应适用不同的证明标准。本文在考察国外立法例以及对相关原理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我国证明标准的多元化和层次性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相应的立法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国 刑事诉讼法 证明标准 证明主体 证明对象 层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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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证明主体浅析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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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宋杨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9年第1期24-26,共3页
证明问题是刑事诉讼的核心问题,刑事证明主体问题是刑事诉讼证明的首要环节,因此刑事证明主体问题的明晰对于我国刑事证据法学和刑事诉讼法学的发展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传统的刑事证明主体理论由于一直受到片面认识论的指导,使得证... 证明问题是刑事诉讼的核心问题,刑事证明主体问题是刑事诉讼证明的首要环节,因此刑事证明主体问题的明晰对于我国刑事证据法学和刑事诉讼法学的发展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传统的刑事证明主体理论由于一直受到片面认识论的指导,使得证明问题与查明问题互相混淆,进而导致刑事证明主体的认定范围也过于宽泛,文章从证明责任和证明对象角度对刑事证明主体的范围进行重新的审视,以最终确认我国刑事证明主体的实际外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证明主体 证明责任 证明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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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性分野视角下刑事非讼程序证据体系研究--以刑事强制医疗程序为例分析
7
作者 吕晓刚 《证据科学》 2020年第5期546-559,共14页
基于程序属性差异,以刑事诉讼程序为中心构建的刑事证据体系难以有效兼容刑事非讼程序,导致其证据体系面临理论研究导向不明,立法规范内容缺失,实践操作流程混乱等困境。刑事非讼程序证据体系具有证据形式种类丰富,证明对象指向多元,证... 基于程序属性差异,以刑事诉讼程序为中心构建的刑事证据体系难以有效兼容刑事非讼程序,导致其证据体系面临理论研究导向不明,立法规范内容缺失,实践操作流程混乱等困境。刑事非讼程序证据体系具有证据形式种类丰富,证明对象指向多元,证明过程缺乏对抗,证明标准层次多样等特征。在刑事诉讼证据体系与刑事非讼证据体系二元分立的基本理念指导下,独立刑事非讼程序证据体系的构建一方面应当完善立法规范,增加刑事特别程序证据概括性规范与具体程序操作性规范。另一方面应当优化实践适用,拓展证据来源,创新证明形式,顺畅程序衔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程序属性 刑事责任 证明对象 证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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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思维和存在关系的新视角探求诉讼证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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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秀芬 《政法论丛》 2006年第6期15-18,共4页
诉讼证明本质上是一种思维活动,诉讼证明的对象可分为两种最基本的形式:法律事实的证明和法律关系之证明,而法律事实的证明又有赖于客观事实的证明和心理事实的证明。证明对象不同,其相应的证明方法也不同。客观事实的证明遵循的是自然... 诉讼证明本质上是一种思维活动,诉讼证明的对象可分为两种最基本的形式:法律事实的证明和法律关系之证明,而法律事实的证明又有赖于客观事实的证明和心理事实的证明。证明对象不同,其相应的证明方法也不同。客观事实的证明遵循的是自然科学规律,而心理事实的证明遵循的是思维规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诉讼证明 证明对象 证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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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我国刑事抗辩事由证明责任分配的因素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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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忠惠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0年第3期48-50,共3页
违法阻却和责任阻却抗辩事由的证明责任由控方还是被告方承担,可以从刑事推定的适用、犯罪构成理论、诉讼模式的差异以及价值权衡等诸多角度进行分析。通过对这些因素的考量,得出我国刑事抗辩事由的客观证明责任由控方承担的结论。
关键词 刑事证明责任 抗辩事由 证明责任倒置 客观证明责任 主观证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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