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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确认无效诉讼没有起诉期限之考辨——兼评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162条的合法性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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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政洋 《行政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5期164-176,共13页
确认无效之诉有无起诉期限,我国行政诉讼实践观点分殊,既有"绝对无期限"和"相对无期限"的否定观点,也不乏"一般期限"和"适当期间"的肯定主张。实践分歧源自我国无效行政行为理论在制度设计上... 确认无效之诉有无起诉期限,我国行政诉讼实践观点分殊,既有"绝对无期限"和"相对无期限"的否定观点,也不乏"一般期限"和"适当期间"的肯定主张。实践分歧源自我国无效行政行为理论在制度设计上的偏差,但这并不意味着确认无效之诉不受起诉期限限制缺少制度根基。从行为效力演变过程看,无效行政行为可于法定起诉期限之外起诉,是确认无效之诉独立于撤销之诉的程序性标志。突破严格法定主义的壁垒,在诉讼阶段解释进路下不难发现,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94条实际内含着一条"隐性规则",即确认无效请求并不以在法定起诉期限内提起为前提。故该解释第162条限制确认无效请求范围的合法性应予反思。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无效行政行为 确认无效之诉 起诉期限 严格法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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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特别减轻到违宪审查——以许霆案为样本的分析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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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叶良芳 《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5期32-38,共7页
许霆案的初审判决,基本上是一个严格规则主义的判决。其之所以演变成为一个公共事件,完全是律师的专业运作、学者的推波助澜、民意的偏执率性对司法裁决共同夹击所致。本案的重审判决,在事实和定性不变的情况下,适用刑法第63条规定的特... 许霆案的初审判决,基本上是一个严格规则主义的判决。其之所以演变成为一个公共事件,完全是律师的专业运作、学者的推波助澜、民意的偏执率性对司法裁决共同夹击所致。本案的重审判决,在事实和定性不变的情况下,适用刑法第63条规定的特别减轻制度,将初审的量刑结果进行了大幅度的削减。这一做法虽然满足了民众的隐性期望,却损害了刑事法治的应有权威,更显现不受羁束的刑事自由裁量权的可怕威力。事实上,许霆案的症结,不在司法层面,而在立法层面。因此,求诸于刑法中的特别减刑制度,并不能为解决类似案件提供一个可行的方案。只有建立常规性的违宪审查制度,对刑事立法规范进行合宪性审查,才能彻底解决因"立法不公"而导致的"司法不公"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许霆案 严格规则主义 自由裁量权 特别减轻 违宪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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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以严为本”法律思想探析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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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郑颖慧 《宜春学院学报》 2006年第3期42-45,共4页
朱熹“以严为本”法律思想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坚决主张以儒家三纲五常为立法的指导思想和根本目的;严格加强法官公正司法为标准的职业道德要求;坚决反对重罪轻刑,主张罚当其罪,明确提出刑罚“以严为本而以宽济之”的慎刑原则。朱熹“... 朱熹“以严为本”法律思想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坚决主张以儒家三纲五常为立法的指导思想和根本目的;严格加强法官公正司法为标准的职业道德要求;坚决反对重罪轻刑,主张罚当其罪,明确提出刑罚“以严为本而以宽济之”的慎刑原则。朱熹“以严为本”法律思想对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了重要的历史借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朱熹 以严为本 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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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刑部和督抚之争论清代刑部驳案制度——以《刑案汇览·盐法》商巡案件为中心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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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魏晓立 《盐业史研究》 CSSCI 2015年第4期22-27,共6页
刑部驳案制度是清代司法审判制度的一个特色。通过部驳,从一定程度上纠正了法律适用上的偏差。本文以《刑案汇览·盐法》中的商巡案件为中心,通过分析刑部对督抚意见的驳议,不仅可以增加对商巡地位的认识,也可以看出刑部在案件审理... 刑部驳案制度是清代司法审判制度的一个特色。通过部驳,从一定程度上纠正了法律适用上的偏差。本文以《刑案汇览·盐法》中的商巡案件为中心,通过分析刑部对督抚意见的驳议,不仅可以增加对商巡地位的认识,也可以看出刑部在案件审理中虽注重情理法结合,但并不是只注重情理,而基本是严格缘法定案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案汇览》 刑部 商巡 驳案制度 缘法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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