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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净效益最大的水资源优化配置模型与方法 被引量: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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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邵东国 贺新春 +1 位作者 黄显峰 沈新平 《水利学报》 EI CSCD 北大核心 2005年第9期1050-1056,共7页
本文分析了现有水资源配置理论的优缺点,提出了水资源净效益的新概念及内涵。从生态环境保护、水权转让、利益补偿、水价形成和集中控制等方面探讨了基于水资源净效益思想的水资源配置机制,确立了包括生存条件、承载能力、用水公平性和... 本文分析了现有水资源配置理论的优缺点,提出了水资源净效益的新概念及内涵。从生态环境保护、水权转让、利益补偿、水价形成和集中控制等方面探讨了基于水资源净效益思想的水资源配置机制,确立了包括生存条件、承载能力、用水公平性和可持续性约束的水资源开发利用约束准则。构建了基于水资源净效益最大的水资源优化配置模型,该模型包括水资源配置方案生成模型和水资源配置合理性评价模型。经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地区水资源优化配置实证分析,取得了实用性成果与结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水资源净效益 优化配置模型 配置机制 约束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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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网络容量和扩张的纯效益模型及算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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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郝春艳 杨超 《武汉理工大学学报》 EI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06年第5期130-132,共3页
研究了一类概率约束下的网络容量和扩张的纯效益模型及算法。网络容量扩张问题在现实生活中是非常常见的,而网络的瓶颈容量对于网络最后容量起着关键的限制,文中考虑的瓶颈容量是网络的容量总和。根据实际问题的需要,研究了要求网络扩... 研究了一类概率约束下的网络容量和扩张的纯效益模型及算法。网络容量扩张问题在现实生活中是非常常见的,而网络的瓶颈容量对于网络最后容量起着关键的限制,文中考虑的瓶颈容量是网络的容量总和。根据实际问题的需要,研究了要求网络扩张的纯效益最大,带机率约束的网络瓶颈容量和扩张的纯效益模型,并给出了相应的遗传算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瓶颈容量 容量扩张 纯效益 机率约束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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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旅游景区效率分析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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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波 荣毅 《中国林业经济》 2011年第3期35-38,共4页
旅游景区是以旅游及其相关活动为主要功能的空间或地域的组合体,同时也是地区旅游业发展的重要标志。旅游景区运营状况能够反映该地区旅游业发展水平,对景区效率进行评价分析有利于其制定更为合理的发展策略。运用DEA方法对我国29个省... 旅游景区是以旅游及其相关活动为主要功能的空间或地域的组合体,同时也是地区旅游业发展的重要标志。旅游景区运营状况能够反映该地区旅游业发展水平,对景区效率进行评价分析有利于其制定更为合理的发展策略。运用DEA方法对我国29个省区旅游景区运营效率进行实证分析,结果显示:各地区间的效率差距明显,且多数地区都处于规模效益递减的阶段,旅游景区的管理水平与技术水平落后、资源配置在旅游景区的发展过程中起重要作用,该结果可以为地区旅游景区发展提供参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DEA 地区旅游景区 总体效率 纯技术效率 规模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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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DEA分析中国省域地区旅游景区效率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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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波 刘丽华 《国土与自然资源研究》 2012年第5期59-60,共2页
文章运用数据包络分析方法(DEA),测算29个省域地区旅游景区总体效率、纯技术效率和规模效率。为我国旅游景区资源的优化配置、管理水平、技术水平提供参考依据。结果显示:从全国来看,旅游景区的规模效率较高;从个体来看,不同省域旅游景... 文章运用数据包络分析方法(DEA),测算29个省域地区旅游景区总体效率、纯技术效率和规模效率。为我国旅游景区资源的优化配置、管理水平、技术水平提供参考依据。结果显示:从全国来看,旅游景区的规模效率较高;从个体来看,不同省域旅游景区的纯技术效率差异较大,江西、贵州、广东、山东等省域地区的纯技术效率较高;青海、内蒙古、宁夏等省区的纯技术效率较低。且多数地区都处于规模效益递减的阶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DEA 省域地区旅游景区 总体效率 纯技术效率 规模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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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数据包络分析的灌区绩效评价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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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邱林 单淑贞 王志良 《节水灌溉》 北大核心 2006年第6期39-41,44,共4页
运用DEA的C2R模型和C2GS2模型同时对灌区绩效进行评价,不仅分析了各灌区规模效益,而且探讨了纯技术效益情况,找出了DEA无效的灌区存在的问题以及问题的原因,为灌区的管理提供有一定理论基础且行之有效的方法。
关键词 灌区绩效 数据包络分析 规模效益 纯技术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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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精神利益合同的违约救济途径——基于《民法典》第996条解释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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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康铭 《乐山师范学院学报》 2023年第1期78-85,共8页
对于期待利益中包含精神利益的合同而言,一方违约使对方精神利益遭受损失时,受害方能否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尚存争议。基于合同的特征以及当事人之间的利益衡量,该类合同中受害人能否主张违约精神损害赔偿不能一概而论。只有当债权人的正... 对于期待利益中包含精神利益的合同而言,一方违约使对方精神利益遭受损失时,受害方能否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尚存争议。基于合同的特征以及当事人之间的利益衡量,该类合同中受害人能否主张违约精神损害赔偿不能一概而论。只有当债权人的正当期待利益为纯粹精神利益时,该精神利益始受法律保护。《民法典》第996条中的“人格权”应当包含一般人格利益,债权人所期待的纯粹的精神利益应当纳入其中。故在纯粹精神利益合同中一方违约造成对方精神损害的,受害方可依照《民法典》第996条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精神利益合同 纯粹精神利益 《民法典》第996条 违约责任 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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