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1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民诉法修正案再审的功能与完善 被引量:2
1
作者 罗兆英 《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年第3期101-104,共4页
民事诉讼法修正案对再审事由做了很大的修改,但还是存在不足。对于再审事由,应在坚持它的非正常救济程序功能和补充性原则的基础上,取消再审的实质性事由和兜底条款,补充限定再审的次数、当事人权利用尽和增设前置程序的规定,完善再审程... 民事诉讼法修正案对再审事由做了很大的修改,但还是存在不足。对于再审事由,应在坚持它的非正常救济程序功能和补充性原则的基础上,取消再审的实质性事由和兜底条款,补充限定再审的次数、当事人权利用尽和增设前置程序的规定,完善再审程序,实现我国的法律程序正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修正案 再审事由 非正常救济程序 补充性原则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