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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刑事二审程序“虚置化”的迷思与匡正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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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宇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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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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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时代法学》
2016年第4期92-101,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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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重点课题"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研究"[课题编号:CLS(2014)B07]的成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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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作为刑事审判程序的重要环节,刑事二审程序既要有效监督刑事一审程序的运行,也应当实现对刑事被追诉人的权利救济。然而我国刑事二审程序的"虚置化"早已为学术界所诟病,从制度层面来看,案件请示报告制度、侦查案卷裁判主义以及发回重审扩大适用是刑事二审程序"虚置化"的内在成因;从实践层面来看,多组数据的复合考察业已表明,我国刑事二审程序并不足以充分、有效发挥监督、救济职能。刑事二审程序的实质化应当遵循整体视角下的审判中心主义改革和独立视角下的程序性制裁机制完善相结合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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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请示报告
案卷裁判
发回重审
审判中心主义
程序性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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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system of requesting instructions and submitting reports
files-referee doctrine
remanding mechanism
judgment centralism
procedural punishment mechan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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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F718.2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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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体育社会团体的处罚权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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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汪全胜
陈光
张洪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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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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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北京体育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5期17-20,24,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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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1389SS09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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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体育社会团体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它所行使的处罚权来自于国家权力的授权,是"准行政权"。体育社会团体行使其处罚权的依据是其团体章程,但体育社会团体章程须明确其处罚权的原则、范围、形式等。体育社会团体行使处罚权要遵循章程规定的正当程序。同时,作为被处罚人可以享有一定的处罚救济权利。《体育法》应进一步完善体育社会团体的处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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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体育社会团体
处罚权力
处罚程序
救济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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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the sport social group
the power of punishment
the procedure of punishment
relief mechan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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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16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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