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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权利与生态保护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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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干 万志前 《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5年第3期49-54,共6页
主张动物法律主体地位的出发点是消解人类的自我中心,达到保护动物、保护环境,以维系人类的可持续发展。这一主张在理论上因缺乏强有力的支撑而陷入困境,在实践上也遇到重大障碍。保护动物现实可行的途径是确立动物保护立法的理念——... 主张动物法律主体地位的出发点是消解人类的自我中心,达到保护动物、保护环境,以维系人类的可持续发展。这一主张在理论上因缺乏强有力的支撑而陷入困境,在实践上也遇到重大障碍。保护动物现实可行的途径是确立动物保护立法的理念——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设立更多的义务性规范来规制人类的活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动物主体 人与自然的和谐 预防为主 义务性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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