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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证期间的几个问题——兼评《担保法解释》关于保证期间之若干规定 被引量:17
1
作者 李明发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03年第1期79-84,共6页
保证期间制度的设立意在排除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的适用 ,不存在前者向后者的转化 ,也不存在二者的衔接问题 ;保证期间既非除斥期间 ,又非诉讼时效 ,但可准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保证期间是保证合同当事人双方利益平衡之结果 ,应尊重双... 保证期间制度的设立意在排除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的适用 ,不存在前者向后者的转化 ,也不存在二者的衔接问题 ;保证期间既非除斥期间 ,又非诉讼时效 ,但可准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保证期间是保证合同当事人双方利益平衡之结果 ,应尊重双方的约定。法定保证期间不是约定保证期间的最低限度 ,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也不是约定保证期间的最高限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保证期间 担保法 保证合同 诉讼时效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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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担保物权之存续期限 被引量:14
2
作者 程啸 《财经法学》 2015年第1期64-78,共15页
担保物权的存续期限分为约定的存续期限与法定的存续期限。法律上不应禁止当事人约定担保物权的存续期限。一方面,允许当事人约定担保物权存续期限符合意思自治原则,有利于当事人根据实际需要协调各方的利益。另一方面,允许当事人约定... 担保物权的存续期限分为约定的存续期限与法定的存续期限。法律上不应禁止当事人约定担保物权的存续期限。一方面,允许当事人约定担保物权存续期限符合意思自治原则,有利于当事人根据实际需要协调各方的利益。另一方面,允许当事人约定担保物权的存续期限,可以有效地促使债权人及时行使担保物权,以便迅速了解债权债务关系,避免出现各种不必要的纠纷。此外,这种约定并不违背物权法定原则,也有利于充分发挥物的效用,督促权利人尽快行使权利。况且,《物权法》也没有明文禁止当事人约定担保物权的存续期限,因此,我国法上应当允许当事人约定担保物权的存续期限。就担保物权的法定存续期限,《物权法》未作一般性规定,只是在第202条规定了抵押权的法定存续期限。依据该规定,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内抵押权人不行使抵押权的,该期限届满后,抵押权归于消灭而非仅仅是丧失胜诉权或强制执行力。至于质权与留置权的法定存续期限,由于《物权法》未作特别规定,而《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亦未废除,故此应继续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担保物权的法定期限的效力,将来的法律或相关的司法解释应当有更为清晰明确且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担保物权 存续期限 诉讼时效 抵押权 物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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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康熙时代的赋税减免 被引量:6
3
作者 何平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03年第6期125-131,共7页
 清朝康熙时代的不同历史阶段,面对特定的政治经济形势所推行的钱粮蠲免政策,其着眼点和具体形式表现出差异。康熙初期,从政策条例和实践来看,为应付战争的需要,保证财力的扩大,清政权实行的是被动、严苛的蠲免政策。中期,康熙政权把...  清朝康熙时代的不同历史阶段,面对特定的政治经济形势所推行的钱粮蠲免政策,其着眼点和具体形式表现出差异。康熙初期,从政策条例和实践来看,为应付战争的需要,保证财力的扩大,清政权实行的是被动、严苛的蠲免政策。中期,康熙政权把宽赋和蠲免作为"育民之道"的关键环节,推行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主动积极的钱粮蠲免措施。后期,在普蠲基础上,清政府仍继续推行因时因地的蠲免政策。不同时期赋税蠲免政策的积极效果为不同的因素所制约,不能简单地将其作为康乾盛世的内容之一加以理想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康熙时代 赋税减免制度 农业生产 政府政策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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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货物运输港口经营人责任探析 被引量:2
4
作者 余妙宏 《浙江万里学院学报》 2003年第1期40-44,共5页
文章围绕《港口货物作业规则》施行后 ,海上货物运输港口经营人责任制度的变化 ,海上货物运输港口经营人归责原则、责任期间、责任限制以及产生的相应问题进行了思考与探讨。
关键词 海上货物运输港口 经营人 责任制度 归责原则 责任期间 责任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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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期间的困扰——兼论法律与司法解释的关系 被引量:9
5
作者 姜朋 《北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期46-55,共10页
保证期间既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也可以在无约定时由法律规定,因此其既不是诉讼时效期间,也并非除斥期间,而仅应视为是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或履行保证合同项下代偿义务的期限。对当下保证期间(限)制度的考察显示,司法解释仍具有超越上位法... 保证期间既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也可以在无约定时由法律规定,因此其既不是诉讼时效期间,也并非除斥期间,而仅应视为是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或履行保证合同项下代偿义务的期限。对当下保证期间(限)制度的考察显示,司法解释仍具有超越上位法的冲动和纪录,从而使得既有的司法实践经验即便在法律出现大幅度修改的情况下,仍可通过司法解释得以保存和延续。而将上级法院观点预先成文化的做法,恰与严格限制法官个人在个案中诠释法律的惯行构成鲜明对比。从2011年12月开始,最高人民法院不定期发布指导性案例。但若想以其取代相沿已久的司法解释制度,恐怕还有待时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司法解释 保证期间 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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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 被引量:5
6
作者 冯永军 徐诚明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15年第2期132-139,共8页
无论在我国现行立法上还是目前理论界,关于保证期间的性质一直处于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之间徘徊不定的状况。其实,保证期间既不属于除斥期间,也不属于诉讼时效,它是独立于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之外的失权期间。在理清保证期间和保证债务诉... 无论在我国现行立法上还是目前理论界,关于保证期间的性质一直处于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之间徘徊不定的状况。其实,保证期间既不属于除斥期间,也不属于诉讼时效,它是独立于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之外的失权期间。在理清保证期间和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关系及主债务诉讼时效和保证债务诉讼时效关系的基础上,指出现行立法中存在的缺陷,并提出了修改现行立法的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保证期间 诉讼时效 除斥期间 立法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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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有期间三论 被引量:5
7
作者 夏沁 《北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期150-160,共11页
或有期间研究的一个必然逻辑起点就是论证或有期间真伪问题。从制度的本源上展开分析,或有期间与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具有本质上的差异,乃为独立存在的期间制度。然存在或有期间却并非当然具有存在之必要,还需要论证或有期间具有存在的... 或有期间研究的一个必然逻辑起点就是论证或有期间真伪问题。从制度的本源上展开分析,或有期间与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具有本质上的差异,乃为独立存在的期间制度。然存在或有期间却并非当然具有存在之必要,还需要论证或有期间具有存在的合理性、必要性。或有期间应当是具有独特存在价值之制度,即能够通过限制处于比较优势地位的一方当事人获得或行使特定的权利,结束权利所处的不确定状态,从而妥当地均衡双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或有期间制度的构建则应当遵循或有期间内在价值的指导,着眼于"严格性"的基本定位,同时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兼顾公平,以安排或有期间基本制度的具体内容。或有期间制度的基本规定应当与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并列规定于我国未来民法典期间制度一章节之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或有期间 民法典 诉讼时效 除斥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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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意瑕疵视角下除斥期间规则的构建与适用——以《民法总则》第152条为中心 被引量:5
8
作者 尚连杰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4期105-115,共11页
表意瑕疵的类型差异决定了当事人之间可归责性与保护必要性的差异。统一的主观除斥期间并不可取,而应结合具体的表意瑕疵类型对主观除斥期间作不同设计。《民法总则》第152条采取的立法模式在路线上虽大体正确,但仍显粗糙,应予以细化。... 表意瑕疵的类型差异决定了当事人之间可归责性与保护必要性的差异。统一的主观除斥期间并不可取,而应结合具体的表意瑕疵类型对主观除斥期间作不同设计。《民法总则》第152条采取的立法模式在路线上虽大体正确,但仍显粗糙,应予以细化。应针对'过失误导'创设独立的主观除斥期间,同时为重大误解情形创设独立的客观除斥期间。对于主观除斥期间,当事人存在较大的自治空间;5年的客观除斥期间表现出'半强制性',在无碍于法的安定性的前提下,可予以缩短。在欺诈、胁迫和显失公平的情形中,1年的除斥期间可以发生中止,但不能中断。对于5年的客观除斥期间,不适用中止或中断的规定,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予以延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表意瑕疵 除斥期间 诉讼时效 类推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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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脆弱地区树木休眠期间水分代谢均衡探讨 被引量:4
9
作者 斯琴 那平山 王波 《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CAS 2005年第2期24-27,共4页
在生态脆弱地区,树木休眠期间水分代谢与均衡,是维持树木生存与繁衍的关键,不可忽略不计。初步研究结果表明,在休眠期间各树木体内含水量差异较大。从49.86%~39.36%,含水量减少幅度在5%~9%,最佳含水量为35%~48%,当含水量减少至25%左... 在生态脆弱地区,树木休眠期间水分代谢与均衡,是维持树木生存与繁衍的关键,不可忽略不计。初步研究结果表明,在休眠期间各树木体内含水量差异较大。从49.86%~39.36%,含水量减少幅度在5%~9%,最佳含水量为35%~48%,当含水量减少至25%左右,难以繁衍,低于20%树木死亡。休眠期间维持树木体内水分均衡,是冻结滞水。将为西北干旱半干旱地区,可持续发展林业工程,荒淡化防治等,提供科学理论依据和技术方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树木休眠期 水分代谢均衡 繁衍极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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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日本汉诗文中的隐逸憧憬——以《怀风藻》及敕撰三集为例 被引量:4
10
作者 陆晚霞 《日语学习与研究》 2015年第4期88-94,共7页
本文试从奈良时期的《怀风藻》及平安初期的敕撰三集所收的汉诗文作品中读取诗人们心中怀抱的隐逸憧憬。通过对具体诗句的分析,发现这种憧憬具体表现为一种喜山乐水的情怀,一种对闲雅无事境界的追求意识。同时注意到这些作品对大隐、朝... 本文试从奈良时期的《怀风藻》及平安初期的敕撰三集所收的汉诗文作品中读取诗人们心中怀抱的隐逸憧憬。通过对具体诗句的分析,发现这种憧憬具体表现为一种喜山乐水的情怀,一种对闲雅无事境界的追求意识。同时注意到这些作品对大隐、朝隐、吏隐、招隐等概念或有关隐逸的典故往往反其意而用。这种创作特点一方面表现出诗人对隐逸的浓厚兴趣和广博了解,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早期汉诗文受时代性的制约,为王朝统治歌功颂德的性格特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隐逸 喜山乐水 闲雅无为 时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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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关系新探 被引量:3
11
作者 柳芃 《商业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4期156-162,共7页
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决定着保证人的责任存在与否以及债权人权利能否实现,涉及到债权人和保证人的自身经济利益。我国的保证期间实际上肩负着两个任务,它既是债权人向保证人行使权利的时间限制,也是债权人向债务人行使权利的时间限制。... 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决定着保证人的责任存在与否以及债权人权利能否实现,涉及到债权人和保证人的自身经济利益。我国的保证期间实际上肩负着两个任务,它既是债权人向保证人行使权利的时间限制,也是债权人向债务人行使权利的时间限制。债务届期后,债权人要在保证期间内,先向债务人主张,不按时向债务人主张权利,保证人免责。在对债务人执行完毕后而未完全受偿时,债权人还要在保证期间内再对保证人主张,不按时向保证人主张,保证人同样免责。在期间内向保证人主张之后,才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保证期间 诉讼时效 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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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报送的征信不良信息争议评析 被引量:3
12
作者 张黎 郝川 《征信》 北大核心 2021年第6期46-49,共4页
随着征信制度建设在我国快速发展,征信主体信息逐渐被重视,我国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金融机构报送形成的征信不良信息引起的诉讼案件渐增,信息主体对不良信息的理解及法院裁判也各有不同。金融机构不能将所有贷款逾期信息均视为征... 随着征信制度建设在我国快速发展,征信主体信息逐渐被重视,我国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金融机构报送形成的征信不良信息引起的诉讼案件渐增,信息主体对不良信息的理解及法院裁判也各有不同。金融机构不能将所有贷款逾期信息均视为征信不良信息报送至征信系统,理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不同情境作具体分析;征信管理部门也须尽审查之责,以保证征信系统信息质量,使征信系统为金融市场良好运转保驾护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征信 征信不良信息 金融机构 保证期间 诉讼时效 告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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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晚期/生命有限患者的姑息性镇静治疗(一) 被引量:3
13
作者 李金祥 陈慧平 +3 位作者 蒋建军 郑利超 罗月 王晶 《实用疼痛学杂志》 2014年第2期132-135,共4页
姑息性镇静治疗是姑息关怀整体的一部分.镇静治疗是一种常规的临床治疗方法,包含深度持续和浅度间隙镇静,即在生命末期有意降低意识水平,目的是缓解不能忍受的痛苦.预期患者将会濒死,降低生命末期的意识以缓解痛苦是恰当的.姑息性镇静... 姑息性镇静治疗是姑息关怀整体的一部分.镇静治疗是一种常规的临床治疗方法,包含深度持续和浅度间隙镇静,即在生命末期有意降低意识水平,目的是缓解不能忍受的痛苦.预期患者将会濒死,降低生命末期的意识以缓解痛苦是恰当的.姑息性镇静治疗就是应对顽固性症状和由此而引起的无法忍受的痛苦;深度持续镇静应具有适应证和预期死亡将在1~2周的条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肿瘤 晚期 生命有限 姑息性治疗 清醒镇静 深度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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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瑕疵出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民事责任 被引量:1
14
作者 华颖霖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2007年第6期58-61,共4页
在股东有限责任的制度安排下,为保障公司债权人利益,股东必须履行法定的出资义务。但在现实经济生活中,股东瑕疵出资侵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现象相当普遍。围绕股东瑕疵出资的法律规制这一命题,本文探讨了瑕疵出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民事... 在股东有限责任的制度安排下,为保障公司债权人利益,股东必须履行法定的出资义务。但在现实经济生活中,股东瑕疵出资侵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现象相当普遍。围绕股东瑕疵出资的法律规制这一命题,本文探讨了瑕疵出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民事责任,认为在股东瑕疵出资的情形下,应排除该瑕疵出资股东的有限责任保护,由该瑕疵出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瑕疵出资 法定义务 排除有限责任的保护 责任期间 责任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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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非诉执行申请期限性质的困惑与出路 被引量:1
15
作者 杜昕怡 《南大法学》 CSSCI 2023年第5期74-84,共11页
根据现行司法解释,行政机关逾期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将不予受理,这实际上是变相将申请执行期限定性为除斥期间,容易导致合法有效的行政决定得不到执行。在检察院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中,法院判决行政机关继续履行相关领域的监管职责,使得没... 根据现行司法解释,行政机关逾期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将不予受理,这实际上是变相将申请执行期限定性为除斥期间,容易导致合法有效的行政决定得不到执行。在检察院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中,法院判决行政机关继续履行相关领域的监管职责,使得没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与拥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并无二致,违背了法律禁止没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执行的立法宗旨。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对逾期申请执行的行政决定执行力有无的判断上也存在矛盾。因此,宜在《行政强制法》中区别申请期限与执行时效,将非诉执行申请期限解释为行政机关的法定履职期限,并专门建立区别于申请执行期限的行政执行时效制度。对于行政机关超过申请期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法院应受理;只有超过行政执行时效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法院才能裁定不予受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非诉执行 申请期限 执行时效 除斥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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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时效若干问题探析——以一件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为例
16
作者 王小莉 《仲裁研究》 2008年第3期90-96,共7页
时效制度是民事法律的一项基本制度,我国法律关于时效制度的规定过于简单和抽象。本文通过对一件商品房买卖合同案件涉及的仲裁时效问题的分析,对仲裁时效制度的完善,包括时效的起算、时效中断的举证、时效的期间等,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 仲裁时效 时效起算 时效期间 时效中断 高度盖然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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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保证期间的性质和特征 被引量:1
17
作者 冯永军 《南阳师范学院学报》 CAS 2004年第10期36-39,共4页
无论在我国现行立法上还是目前理论界,关于保证期间的性质一直处于在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 之间徘徊不定的状况,笔者认为它既不是诉讼时效,也不是除斥期间,而是独立于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之外的 失权期间。
关键词 保证期间 诉讼时效 除斥期间 失权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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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保证期间与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关系 被引量:2
18
作者 许芬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1年第6期61-63,共3页
保证期间是保证人能够"容忍"债权人不积极行使权利的最长时间,其性质是区别于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的一种特殊的责任免除期间。保证期间与保证债务诉讼时效是一种相互衔接的关系,就一般保证而言,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向主债务人... 保证期间是保证人能够"容忍"债权人不积极行使权利的最长时间,其性质是区别于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的一种特殊的责任免除期间。保证期间与保证债务诉讼时效是一种相互衔接的关系,就一般保证而言,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向主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中断,债权人在重新计算的保证期间内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开始计算。就连带保证而言,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即起算。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保证期间 保证债务 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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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法视野下的建设工程合同索赔期限条款的适用——兼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第6条第2款 被引量:2
19
作者 高印立 石伟 《北京仲裁》 2019年第3期70-87,共18页
本文运用实证研究和比较研究的方法,研究了索赔期限的法律性质、索赔期限条款的有效性和适用限制,并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第6条第2款规定的"合理抗辩"进行了类型化分析。考虑到索赔期限与除斥期间、诉讼时效、权... 本文运用实证研究和比较研究的方法,研究了索赔期限的法律性质、索赔期限条款的有效性和适用限制,并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第6条第2款规定的"合理抗辩"进行了类型化分析。考虑到索赔期限与除斥期间、诉讼时效、权利失效期间的差异,宜将索赔期限视为当事人约定的期间。大陆法系和普通法系裁判机构逐步认可索赔期限条款的效力;确认索赔期限条款的效力,可以实现及时固定证据、警示发包人、促进合同顺利履行等多种功能。裁判机构应在个案中综合比较发包人和承包人的过错程度,决定是否适用索赔期限条款,同时要审慎地分析承包人提出的抗辩理由,以平衡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利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索赔期限 法律性质 条款效力 适用限制 合理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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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保证期间
20
作者 刘俊 《江汉石油职工大学学报》 2004年第3期28-30,共3页
 保证期间是保证人根据约定或法律的规定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保证期间不同于诉讼时效,也不同于除斥期间。关于其性质的争议正是由于我国的担保法的规定所引起的。
关键词 保证期间 除斥期间 诉讼时效 商品经济 民事法律制度 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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