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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邮轮霸船之法律考量——以《旅游法》为分析进路
被引量: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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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吕方园
郭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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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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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旅游学刊》
CSSCI
2014年第10期108-115,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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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保障我国海上通道安全研究"(11J2D049)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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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邮轮霸船已成为邮轮旅游发展之实质障碍,在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下简称《旅游法》)生效之后,将邮轮霸船行为置于《旅游法》框架下进行考量确为解决问题之良策。首先明确邮轮公司与旅客各自的法律定位,邮轮旅客身份发生了从旅客到消费者再到不轨旅客的嬗变,将邮轮公司定性为《旅游法》下的履行辅助人则更为恰当,并厘清彼此之间的法律关系,进而分析邮轮霸船中"不轨旅客"因违反法定义务而对邮轮公司法定权利的践踏与公共秩序安全的危害。为此,邮轮霸船问题的有效解决亟须确立"疏堵并举"的法治化治理理念,严格执法,并以倒逼的方式来培养旅客的规则意识,同时,需要通过域外旅游纠纷裁决制度的本土化构建来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争端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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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邮轮旅游
霸船
旅游法
履行辅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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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cruise tourism
occupying the cruising ferry
tourism law
assistant perfor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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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294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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