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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行政审批与矿业权转让合同之效力探析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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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丁颖君
冷传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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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贵州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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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17年第3期79-86,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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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贵州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2016011)
贵州大学文科重点学科及特色学科重大科研项目(GDZT201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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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由于矿产资源具有不可再生的特性,合理运用矿产资源不仅关乎社会公共利益,也事关国家战略利益,因此,矿业权作为其载体,在转让时确有以行政审批加以管控的必要性。需要明确的是,依法成立的矿业权转让合同既不因批准而必然有效,也不因未被批准而当然失效。矿业权转让合同在批准前,效力未生效,但其中的报批义务不依赖合同获批而生效,负有报批义务的当事人不履行报批义务时,应采取违约责任的归责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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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行政审批
矿业权转让
合同效力
未生效合同
报批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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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administrative approval
transfer mining right
effects of contract
ineffective coniract
obligation to submit approv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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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6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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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商事交易中的报批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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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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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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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24年第2期122-137,共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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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我国商事立法完善”(17VHJ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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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某些特定的商事交易行为,需要经过行政审批。行政审批是这类合同的特别生效要件,未经批准的合同已成立但未生效。报请批准系合同当事人向行政机关提出的申请,报批义务并非行政法上义务。为启动行政审批程序,当事人会就报批事项作出约定,其效力不受作为主合同特别生效要件的行政审批的影响。报批义务是依据报批约定产生的合同义务,而非先合同义务。履行报批义务人应当贯彻最大努力原则,完满地履行报批合意约定的全部义务,不得在行政机关作出决定前自行放弃。报批义务人不履行报批义务时,权利人可以请求其继续履行或者选择自行报批;也可以选择解除报批约定或者解除主合同。不履行报批义务造成的损失属于机会利益的丧失,在未针对不履行报批义务约定违约责任时,可以参照适用合同中约定的违反同类型义务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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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报批义务
行政审批
合同义务
最大努力原则
机会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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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obligation to submit for approval
administrative approval
contractual obligation
best effort principle
opportunity inter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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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F525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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