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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归责原则的实证分析 被引量: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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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新力 余军 《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2005年第2期119-126,共8页
从侵权法的角度考察,我国国家赔偿制度中的违法归责原则属"主观违法",这一认识可以克服违法归责原则的局限性:将违法视为行政机关对各类为其设置注意义务的法规范的违反,从而扩大了违法归责原则的适用范围,但该原则仍然存有... 从侵权法的角度考察,我国国家赔偿制度中的违法归责原则属"主观违法",这一认识可以克服违法归责原则的局限性:将违法视为行政机关对各类为其设置注意义务的法规范的违反,从而扩大了违法归责原则的适用范围,但该原则仍然存有无法克服的局限。在分析法学的"主客观法律秩序理论"的分析框架下,过错归责原则意味着对主、客观法律秩序的双重违反,而无过错归责原则仅仅是对客观法律秩序的违反。完善我国国家赔偿归责原则的根本出路,在于以过错归责原则取代目前的违法归责原则,并将无过错原则确立为辅助性的原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违法 客观法律秩序 主观法律秩序 过失责任原则 无过失责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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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之制度空间再探——兼与行政公益诉讼范围比较 被引量: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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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林莉红 《行政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2期77-92,共16页
检察民事公益诉讼并非唯一的公益维护渠道,检察机关是否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应受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之顺位关系等因素的制约。当个案同时属于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时,与检察民事公益诉讼相比,由行政机关在收到检察建议后履行监管... 检察民事公益诉讼并非唯一的公益维护渠道,检察机关是否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应受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之顺位关系等因素的制约。当个案同时属于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时,与检察民事公益诉讼相比,由行政机关在收到检察建议后履行监管职责可以更高效、便捷地维护公益。当行政机关履行监管职责到位而生态环境却未被修复时,因客观法秩序已得到维护,故行政公益诉讼缺乏启动条件。此时的生态环境未被修复乃受客观条件所限,启动检察民事公益诉讼的实际意义甚微。行政权原则上应处于维护公共利益的第一线,仅当立法尚未对某个领域配置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或该机关未被授予有效监管权力时,才例外存在检察民事公益诉讼的制度空间。上述领域随立法之调整而变动,在现阶段主要包括认定国有资产转让行为无效、宣告婚姻无效、撤销监护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资格这三类案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检察机关 民事公益诉讼 公共利益受损 客观法秩序 制度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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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行政诉讼功能模式的演进、局限及其转型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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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邓刚宏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4期147-154,共8页
在依法行政长期作为我国法治政府建设的主线思路基础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新增“人民满意”为奋斗目标,这对我国行政诉讼功能模式提出新的挑战和机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对应了行政诉讼中客... 在依法行政长期作为我国法治政府建设的主线思路基础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新增“人民满意”为奋斗目标,这对我国行政诉讼功能模式提出新的挑战和机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对应了行政诉讼中客观法秩序维护和主观公权利保护两种基本功能模式,我国行政诉讼功能模式应当基于历史演进规律,正视当前自身存在的局限,面向依法行政的要求和“人民满意”的目标不断自我修正、自我调适,从而适应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的转型发展要求。对此,我国行政诉讼功能模式应当定位为混合模式,通过基础理论的研究转型、价值功能的政治选择和主要制度的修改完善来实现主观公权利救济与客观法秩序的价值融通、动态平衡与功能协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习近平法治思想 法治政府建设 行政诉讼功能模式 主观公权利 客观法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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