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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塞尔对主客观时间关系的确立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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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肖德生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3期20-25,共6页
胡塞尔意识现象学是一门构造学说,其所有构造分析都受一个基本意图引导,即解释自在存在、客观性是如何对意识成立的。在其《内时间意识现象学》中,胡塞尔不仅对内时间意识结构中原印象、滞留与前摄及其相互关系展开精微的描述与分析,而... 胡塞尔意识现象学是一门构造学说,其所有构造分析都受一个基本意图引导,即解释自在存在、客观性是如何对意识成立的。在其《内时间意识现象学》中,胡塞尔不仅对内时间意识结构中原印象、滞留与前摄及其相互关系展开精微的描述与分析,而且在排斥自然时间、世界时间的基础上,通过对内时间意识构造中对象意义持守的阐释、相对时间位置与绝对时间位置的厘清,以及再回忆对客观时间的确证,指明客观时间是如何在主观时间中被构造出来的,从而以现象学的方式首次完成了对主客观时间关系的确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胡塞尔 现象学 时间 对象意向 时间位置 再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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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契约故意免责条款之故意对象研究——基于比较法的视角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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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岳卫 周馨 《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3期127-133,140,共8页
我国《保险法》及各保险条款均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免于保险金给付责任。但两者均未明确故意的对象究竟是指损害的结果还是引起损害的原因行为。依照疑义利益解释原则,应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一方的解释,即... 我国《保险法》及各保险条款均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免于保险金给付责任。但两者均未明确故意的对象究竟是指损害的结果还是引起损害的原因行为。依照疑义利益解释原则,应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一方的解释,即采损害结果故意说,这也是当今各国判例的倾向。然而,当行为人的行为具有明显的违法性时,作为例外,应当适用故意免责条款,否则将助长不法行为的发生,违背保险制度应有宗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保险契约 故意免责 故意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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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成本最小化信息的社会性意图识别:来自脑电和行为的证据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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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林静 黄量杰成 +2 位作者 何耘丰 段继鹏 尹军 《心理学报》 CSSCI CSCD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期12-24,I0002,共14页
与已有研究着重考察如何识别客体导向性意图(动作以物理对象为目标,而不涉及其他人)不同,本研究对人们如何识别社会性意图(动作以指向社会主体为目标以影响对方的交互行为)进行了探讨。基于两交互主体在整体层面应遵循效用最大化的分析... 与已有研究着重考察如何识别客体导向性意图(动作以物理对象为目标,而不涉及其他人)不同,本研究对人们如何识别社会性意图(动作以指向社会主体为目标以影响对方的交互行为)进行了探讨。基于两交互主体在整体层面应遵循效用最大化的分析,提出当A协助B达成目标状态所需要的成本小于B单独实现该目标状态所需要的成本时(简称为成本最小化信息),其可被识别为具有社会性意图。通过在B面前设置栅栏的方法操纵成本最小化信息,以指示不同意图类型的脑电μ抑制程度、对不同变化的敏感性(辨别力)为指标,对该假设进行了检验。结果显示,相比客体导向性意图的控制条件(即A将目标物苹果放置在石头前),当A将目标物苹果放置在被栅栏挡住的B前,其动作可减少B单独获取该苹果的动作成本,即符合成本最小化条件时,μ的抑制程度更高(实验1),且对结构改变(某两个动画中充当相同角色的智能体互换)的辨别力更强,但对角色交换(某个动画中两个智能体的角色交换)的辨别力更弱(实验3a);而当栅栏不存在时,虽然A的运动路径与实验1相同,但A将苹果放置在B前的成本大于B自身获取苹果的成本,即不符合成本最小化条件,条件间μ抑制的差异消失(实验2),且对不同动作模式中变化的辨别相当(实验3b)。鉴于已有研究表明社会性意图所诱发的μ抑制强于客体导向性意图,且人们对存在社会性意图的两个智能体间的结构改变更容易辨别,而对角色交换不敏感,故上述结果揭示,两个个体的行为是否满足成本最小化影响人们对动作意图的识别,支持成本最小化信息是社会性意图识别线索的观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意图识别 客体导向性意图 社会性意图 成本最小化 μ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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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禹锡咏物诗创作背景、类型、寓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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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罗莹 《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1年第1期32-34,共3页
这篇文章以中唐诗人刘禹锡的咏物诗为中心。论述其咏物诗的创作背景、类型、寓意。通过其咏物诗不同时期的创作情况,得出这样的结论:其咏物诗继承了《诗经》和《楚辞》的精神,对诗歌表现领域的扩展做出了贡献。
关键词 咏物诗 创作背景 类型 寓意 文学评论 唐代 刘禹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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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容许构成要件错误的责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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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袁国何 《北京大学研究生学志》 2012年第Z1期83-110,共28页
容许构成要件错误是关于违法阻却事由前提事实的认识错误,由于正当化事由的前提事实既具有事实属性,又具有违法阶层属性,加之不同的错误分类方法差异、对于消极构成要件理论的不同观念、故意的体系性地位的不同认识以及故意认识对象理... 容许构成要件错误是关于违法阻却事由前提事实的认识错误,由于正当化事由的前提事实既具有事实属性,又具有违法阶层属性,加之不同的错误分类方法差异、对于消极构成要件理论的不同观念、故意的体系性地位的不同认识以及故意认识对象理论的争议,造成了容许构成要件错误的理论纷争。容许构成要件错误必须在三阶层犯罪论体系之中展开讨论,规范责任论视野下的行止故意与非难故意的分离是正确处理容许构成要件错误的责任论基础,前者以客观构成要件要素为认识对象,后者以其他不法要素为认识对象,惟有对后者具备认识方可肯认行为人的非难意义上的规范论故意。容许构成要件错误属于不法存在错误,阻却故意之成立,但得成立过失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容许构成要件错误 消极构成要件理论 故意认识对象 故意分层 错误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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