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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物权公示原则
1
作者
刘俊荣
陈东风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2003年第4期21-24,共4页
物权的公示原则是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之一。物权的公示原则是指当事人以公开的方式使公众知晓物权变动的事实,它一方面使物权变动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另一方面使善意第三人不至于因权利瑕疵而蒙受损失。以物权变动而言,物权的公示原则...
物权的公示原则是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之一。物权的公示原则是指当事人以公开的方式使公众知晓物权变动的事实,它一方面使物权变动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另一方面使善意第三人不至于因权利瑕疵而蒙受损失。以物权变动而言,物权的公示原则及其公信力极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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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物权公示原则
物权的公信力
物权公示的性质
原文传递
题名
论物权公示原则
1
作者
刘俊荣
陈东风
机构
郑州大学法学院
河南省周口市人民检察院
出处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2003年第4期21-24,共4页
文摘
物权的公示原则是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之一。物权的公示原则是指当事人以公开的方式使公众知晓物权变动的事实,它一方面使物权变动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另一方面使善意第三人不至于因权利瑕疵而蒙受损失。以物权变动而言,物权的公示原则及其公信力极为重要。
关键词
物权公示原则
物权的公信力
物权公示的性质
Keywords
demonstrative
principle
of
real
right
public
credit
of
real
right
nature
of
demonstrative
principle
of
real
right
分类号
D923.2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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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物权公示原则
刘俊荣
陈东风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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