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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浅议国家侵权行为之精神损害赔偿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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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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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共汕头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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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西南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4年第6期125-129,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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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在现代法治社会中,对于因国家侵权而引起的精神损害,越来越多的国家给予法律上的保护,采取了包括财产赔偿在内的许多方式予以救济。对国家侵杈行为不处以必要的精神损害赔偿,不能全面有效地保护权利主体的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对于国家侵权行为也不能有效地防止。我国已将依法治国作为国家的基本方略,对于因国家侵权造成公民个人的精神损害,必须采取有效的赔偿措施,确立相应的财产救济法律制度,精神损害赔偿金应当成为诸多救济措施中不可或缺的一种有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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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国家侵权行为
精神损害赔偿
人身权利
中国
财产救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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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national tort
tort
spiritual damages
national repar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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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11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D923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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