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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互联网立法的重点问题 被引量: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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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利明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5期110-117,共8页
互联网立法的重点问题就其立法模式而言,我国应当采取专门立法的模式,不宜制定一部大而全的"互联网管理法",当前网络安全、网络侵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电子商务等领域问题相对突出,且法律规范存在缺失,有必要在这些方... 互联网立法的重点问题就其立法模式而言,我国应当采取专门立法的模式,不宜制定一部大而全的"互联网管理法",当前网络安全、网络侵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电子商务等领域问题相对突出,且法律规范存在缺失,有必要在这些方面制定专门的法律。互联网立法中应处理好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个人信息保护与信息资源高效利用,市场、技术与制度"三对关系"。互联网立法的重心在于规范网络服务提供者,并且应注重发挥行业自治能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互联网立法 网络服务提供者 网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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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犯罪立法与法学研究契合的方向 被引量: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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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于志刚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15年第6期23-30,87,共9页
近一二十年来,网络、网络犯罪对于法律规范形成了全新的冲击,需要通过及时的理论研究,对法律体系进行更新。前提是首先把握网络犯罪演变的基本过程和当前态势,以网络犯罪的三种基本类型为立法指向的逻辑起点;其次要明确以规模化为基础... 近一二十年来,网络、网络犯罪对于法律规范形成了全新的冲击,需要通过及时的理论研究,对法律体系进行更新。前提是首先把握网络犯罪演变的基本过程和当前态势,以网络犯罪的三种基本类型为立法指向的逻辑起点;其次要明确以规模化为基础的链条化的网络犯罪行为模式成为新常态,在规范发掘和创制技术上充分重视共犯行为的正犯化、预备行为的实行化;再次应看到网络违法犯罪高度技术化的必然结果是行为主体聚合化,将网络平台责任作为规范应对的重中之重;最后要落脚于承载公共安全、嵌入国家安全的网络安全问题,进行协调的法律保护。网络法律体系转型的关键路径是网络犯罪规范与法学研究高度契合,寻觅网络刑法乃至整个网络法学的新境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犯罪 刑事立法 平台责任 网络安全 公共安全 国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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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防治外来物种入侵的法律对策 被引量: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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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锡生 《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1期109-113,共5页
外来物种入侵被认为是世界范围内对生物多样性的一个巨大威胁,是一个全球性的环境问题,已经对我国造成了重大损害,严重威胁着我国的生态安全。我们应当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启动包括加强立法、促进合作、加大投入以及实施环境教... 外来物种入侵被认为是世界范围内对生物多样性的一个巨大威胁,是一个全球性的环境问题,已经对我国造成了重大损害,严重威胁着我国的生态安全。我们应当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启动包括加强立法、促进合作、加大投入以及实施环境教育等多种举措在内的综合治理机制,不断提高防治外来物种入侵的能力和意识,逐步完善我国防治外来物种入侵的法律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国 国防 实施环境 威胁 合作 先进经验 综合治理机制 重大损害 法律对策 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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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行政问责法治化的实现路径 被引量: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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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曹鎏 《中国行政管理》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8期42-45,共4页
行政问责在我国大陆地区的确立及发展具有鲜明的本土特色。实现行政问责的法治化,构成我国行政问责得以良性发展的必然选择和根本出路。而法治的实现需要法律的制定、实施与保障机制的有机统一。本文旨在通过对包括问责的基本原则、归... 行政问责在我国大陆地区的确立及发展具有鲜明的本土特色。实现行政问责的法治化,构成我国行政问责得以良性发展的必然选择和根本出路。而法治的实现需要法律的制定、实施与保障机制的有机统一。本文旨在通过对包括问责的基本原则、归责原则、构成要件以及问责主体、问责对象、问责范围、问责程序、问责方式及其适用等立法过程中必须解决的关键性问题的研究,以便为探索适宜我国问责法治化之发展路径提供重要突破口和切入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问责 法治化 立法 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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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农民工权益的法律保护 被引量:12
5
作者 刘炳君 《政法论丛》 2007年第2期20-26,共7页
农民工问题的核心在于农民工的生存权和发展权问题。具体到法学语境考察,承认并正视农民工承受的不平等待遇,挖掘出农民工权益缺失的深层原因,以富有人文价值的法律来保障当代中国农民工的平等权利,乃是中国社会全面进步和稳定和谐之关... 农民工问题的核心在于农民工的生存权和发展权问题。具体到法学语境考察,承认并正视农民工承受的不平等待遇,挖掘出农民工权益缺失的深层原因,以富有人文价值的法律来保障当代中国农民工的平等权利,乃是中国社会全面进步和稳定和谐之关键所在,亦系亿万农民工福祉所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民工 产业工人 劳动立法 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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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大数据信息安全立法的内涵、现状与依据 被引量: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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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田维琳 《河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7期86-91,共6页
公共大数据作为涉及公共利益的数据信息,在采集、加工、使用、存储的每个环节都会产生信息安全漏洞,需要立法防范。目前国外公共大数据立法主要分为侧重于保护个人数据和隐私、促进本国政府数据信息公开和共享、以国家主体数据流跨境保... 公共大数据作为涉及公共利益的数据信息,在采集、加工、使用、存储的每个环节都会产生信息安全漏洞,需要立法防范。目前国外公共大数据立法主要分为侧重于保护个人数据和隐私、促进本国政府数据信息公开和共享、以国家主体数据流跨境保护为主三种类型。国内公共大数据立法主要分为:以促进经济发展为主的国家总体战略规划、以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为推进政务服务改革提供法治保障的省级政府规章和涵盖公共大数据立法功能的网络安全法四种。国内外公共大数据立法主要侧重数据保护和数据开放的矛盾、公共数据的开放和个人隐私数据的保护、信息保护相关法律的发展,缺乏"公共安全""公共福利"意识。公共大数据安全立法应依据公共福利、信息安全、公共产权和科学民主四大原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共大数据 立法 信息安全 公共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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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票据立法比较研究 被引量:4
7
作者 杜曙光 《广东商学院学报》 2000年第3期69-74,共6页
对空白票据制度的研究 ,一方面是尽可能发挥空白票据灵活方便的特点来促进交易的发展 ;另一方面是将空白票据的负面作用限制在最小范围。通过立法比较发现 ,空白票据立法的国家 ,其空白票据制度有两个基本要素 :1)空白票据正当补齐后的... 对空白票据制度的研究 ,一方面是尽可能发挥空白票据灵活方便的特点来促进交易的发展 ;另一方面是将空白票据的负面作用限制在最小范围。通过立法比较发现 ,空白票据立法的国家 ,其空白票据制度有两个基本要素 :1)空白票据正当补齐后的效力与自始为完全票据的效力一样 ;2 )空白票据如被不正当填充补齐 ,对善意第三人信赖利益进行保护。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以后 ,适应实践需要 ,应将空白票据制度增订进《票据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空白票据 立法 票据法 效率 安全 对比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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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信息重大性标准探讨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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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有星 徐鹏炯 《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3期168-182,共15页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迅速发展,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打击内幕交易以来,不同法律规范对内幕信息定义中的首要因素——重大性的规定越来越混乱,尤其体现在具体如何选择理性投资者标准和价格敏感性标准、对证券价格"可能影响"和&qu...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迅速发展,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打击内幕交易以来,不同法律规范对内幕信息定义中的首要因素——重大性的规定越来越混乱,尤其体现在具体如何选择理性投资者标准和价格敏感性标准、对证券价格"可能影响"和"实际影响"及其列举的方式与项目方面。通过比较法视野下抽象式、列举式和综合式三种立法方式的分析,结合我国现有法律框架和具体国情,建议兼采价格敏感性标准和理性投资者标准;明确主观敏感性标准;完善内幕信息列举事项,包括科学分类和改进已有的内幕信息事项,从立法上加以明确与改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内幕交易 内幕信息 重大性 价格敏感性标准 理性投资者标准 综合式立法 证券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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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兼职权益受损引发的企业社会责任之探讨 被引量:9
9
作者 吴武平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07年第3期122-124,共3页
当前大学生兼职已成为社会一股潮流,他们在获取经济收入的同时,自身合法权益往往得不到保护。企业以利润最大化为追求目标,在追求这个目标的同时,一些不法企业将矛头指向了低成本、短时期、无权益保护意识的在校兼职大学生群体。在相应... 当前大学生兼职已成为社会一股潮流,他们在获取经济收入的同时,自身合法权益往往得不到保护。企业以利润最大化为追求目标,在追求这个目标的同时,一些不法企业将矛头指向了低成本、短时期、无权益保护意识的在校兼职大学生群体。在相应法律法规尚未完善的时候,企业社会责任的提出与探讨尤为必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大学生 兼职 企业社会责任 立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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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立法的政府责任及实现途径 被引量:9
10
作者 彭虹斌 《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3期45-53,205,共10页
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家庭模式开始多样化,养老机制逐步社会化,学前教育也开始公共化,传统儒家文化背景下的家庭教育功能逐步丧失,小型化的家庭难以独立承担家庭教育的重任。家庭教育具有准公共性,政府承担了准“公共父亲”的角色,接管... 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家庭模式开始多样化,养老机制逐步社会化,学前教育也开始公共化,传统儒家文化背景下的家庭教育功能逐步丧失,小型化的家庭难以独立承担家庭教育的重任。家庭教育具有准公共性,政府承担了准“公共父亲”的角色,接管了部分本应由家庭承担的教育任务。在责任方面,政府以适度干预为准则,对家庭教育负有帮扶与监管的责任,责任范围包括“指导、支持、保障、督导、服务”等。在程序上,应鼓励地方政府制定家庭教育实施条例,然后由人大常委会制定“家庭教育法”,各级政府依法配置家庭教育中心建制,开展家庭教育的有关工作,并制定家庭教育的相关细则和补充条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家庭教育 立法 责任 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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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的立法回应:挑战与对策 被引量:9
11
作者 李晟 《地方立法研究》 2019年第5期61-72,共12页
对于人工智能的法律挑战进行研究,应当避免过于超前的想象,不将人工智能视为一种抽象的高度智能个体,而是将人工智能进行一种广义的弱人工智能理解,强调进入各类日常生活场景分散运用的算法,从而视之为与互联网生产关系紧密结合的一种... 对于人工智能的法律挑战进行研究,应当避免过于超前的想象,不将人工智能视为一种抽象的高度智能个体,而是将人工智能进行一种广义的弱人工智能理解,强调进入各类日常生活场景分散运用的算法,从而视之为与互联网生产关系紧密结合的一种架构。基于这样的理解,人工智能的法律挑战可以理想类型化地提炼为安全、权利、治理三个层次。安全层次的挑战表现为人工智能技术的不确定性或滥用,权利层次的挑战表现为人工智能介入生产生活场景造成的利益关系重构,治理层次的挑战表现为人工智能的运用改变了社会治理的权力关系,形成新的治理结构。基于类型化的区分,针对三个层次挑战做出的立法回应应当采取针对性的不同对策。对于安全挑战与权利挑战,侧重于立足既有法律制度进行小幅度的调整,又有保障对技术发展的激励;对于治理挑战则应该更为审慎应对,重视以立法手段回应,强化法律约束,避免市场平台的算法治理凌驾于法律治理之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工智能 立法 安全 权利 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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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需要一部什么样的证券法 被引量:6
12
作者 赵万一 赵舒窈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期67-78,共12页
成熟的证券法必须是能够有效改善公司治理,助力实体经济发展,促进社会资金的优化配置,兼顾投资性和投机性,并能够充分实现改革成果和社会利益共享,能够在国家强制和个人自治间获得均衡发展的法律制度体系。证券立法必须把安全原则放到首... 成熟的证券法必须是能够有效改善公司治理,助力实体经济发展,促进社会资金的优化配置,兼顾投资性和投机性,并能够充分实现改革成果和社会利益共享,能够在国家强制和个人自治间获得均衡发展的法律制度体系。证券立法必须把安全原则放到首位,同时兼顾利益平衡原则、效益原则和投资者利益保护原则。证券法的修改应当着力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退市、上市公司收购和证券市场监管四个方面进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证券立法 金融安全 利益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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罕见病防治法律制度的现况与立法趋向 被引量:5
13
作者 王梦之 邹志 宋华琳 《中国新药与临床杂志》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23年第2期71-77,共7页
目前我国罕见病患者群体仍然面临诊断难、用药难、保障难三大难题。而现行有关罕见病防治的政策措施主要存在于行政规范性文件中,比较分散,法治化程度较低,缺乏政策协同性。从平等保护罕见病患者权利的角度出发,我国应以问题为导向,制... 目前我国罕见病患者群体仍然面临诊断难、用药难、保障难三大难题。而现行有关罕见病防治的政策措施主要存在于行政规范性文件中,比较分散,法治化程度较低,缺乏政策协同性。从平等保护罕见病患者权利的角度出发,我国应以问题为导向,制定统一的罕见病防治法律,从而为罕见病患者健康权利的落实提供制度性保障。我国高度重视罕见病防治工作,罕见病防治所需经费、资源总体可控,且有域外经验可供参考,因此推进罕见病防治立法切实可行。在罕见病防治立法中,应当明确罕见病的界定标准,确立罕见病防治的管理体制,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范围,建立罕见病诊疗协作网络并实施精细化管理,完善罕见病药品供应的激励机制,构建多层次罕见病医疗保障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罕见病 立法 健康权 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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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人工智能立法提案的核心思想及未来影响分析 被引量:5
14
作者 邱惠君 梁冬晗 李凯 《信息安全与通信保密》 2021年第9期92-99,共8页
欧盟人工智能立法提案提出了对人工智能系统实行分级监管的思想和合规评估要求,旨在于欧盟范围内规范人工智能的可信应用,进一步鼓励人工智能领域的投资和创新。立法提案重点对高风险人工智能系统的全生命周期监管作出了详细规定,并提出... 欧盟人工智能立法提案提出了对人工智能系统实行分级监管的思想和合规评估要求,旨在于欧盟范围内规范人工智能的可信应用,进一步鼓励人工智能领域的投资和创新。立法提案重点对高风险人工智能系统的全生命周期监管作出了详细规定,并提出了3类情形的违法处罚原则。欧盟在人工智能领域的率先立法,必然加速全球可信人工智能监管政策落地步伐,大大提高全球人工智能企业进入欧盟市场的门槛,也即将拉开人工智能安全评估评测业务市场的序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欧盟 人工智能 立法 市场准入 安全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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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数据跨境流动的治理反思与模式重塑 被引量:1
15
作者 莫然 陈焰 《政法学刊》 2024年第3期42-51,共10页
粤港澳大湾区数据跨境流动需求日益增长,但三地数据治理规则衔接滞后,导致数据跨境流动面临诸多障碍。为解决这一问题,大湾区逐渐形成了“协商型”数据治理模式,旨在建立统一的数据治理规则和标准。随着粤港澳大湾区数据产业的蓬勃发展... 粤港澳大湾区数据跨境流动需求日益增长,但三地数据治理规则衔接滞后,导致数据跨境流动面临诸多障碍。为解决这一问题,大湾区逐渐形成了“协商型”数据治理模式,旨在建立统一的数据治理规则和标准。随着粤港澳大湾区数据产业的蓬勃发展,该模式已经难以适应快速变化的数据环境,有必要从以下四个维度进一步探索粤港澳大湾区数据跨境流动协同治理的新模式:顶层设计、治理架构、底线安全和纠纷解决。顶层设计层面应由中央进行整体立法,构建大湾区数据法治结构;治理架构层面应完善数据跨境流动制度架构,明确数据权属和定价标准;底线安全层面应建立数据出境风险评估制度、数据分级分类监管制度以及探索跨境安全流动的黑白名单规则;纠纷解决层面应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数据纠纷解决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粤港澳大湾区 数据跨境流动 数据立法 数据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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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刑法保护的理念嬗变与立法完善 被引量:4
16
作者 詹红星 王李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年第5期60-67,共8页
野生动物保护是建设生态文明的内在要求。我国野生动物刑法保护规范经历了从无到有、从粗糙到精细化的发展过程。对野生动物的刑法保护理念也随之经历了嬗变,从以经济价值为核心逐渐转变为以生态保护与生物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并举的二... 野生动物保护是建设生态文明的内在要求。我国野生动物刑法保护规范经历了从无到有、从粗糙到精细化的发展过程。对野生动物的刑法保护理念也随之经历了嬗变,从以经济价值为核心逐渐转变为以生态保护与生物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并举的二元“生态+安全”价值导向。但现行刑法对野生动物的保护仍在行为方式、行为目的、完善与前置规范衔接等方面上存在不足。为更好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实现生态保护与防范公共卫生安全风险的二元目标,建议在现行刑法的基础上增设针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伤害、持有型罪名;取消现行刑法第341条第3款中的“以食用为目的”要件;完善与前置“禁食”野生动物规范的衔接,将“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纳入刑法规制范围。以此与其他法律共同建立体系完整、系统协调的野生动物保护体系,进一步维护生态安全,预防生物安全风险,防范公共卫生安全风险,贯彻“生态+安全”的野生动物保护理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野生动物保护 野生动物资源 立法 生物安全 公共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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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家情报立法发展与体系化建设构想研究——基于中美两国国家情报立法视角 被引量:4
17
作者 吴素彬 徐亚光 《情报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2期1-7,共7页
[目的/意义]探寻具有中国特色且合理有效的国家情报法律体系的发展途径,为我国国家情报立法体系化建设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意见,以进一步加快我国国家情报工作法制化进程。[方法/过程]利用文献分析、归纳分析法,梳理解析我国国家情报立法... [目的/意义]探寻具有中国特色且合理有效的国家情报法律体系的发展途径,为我国国家情报立法体系化建设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意见,以进一步加快我国国家情报工作法制化进程。[方法/过程]利用文献分析、归纳分析法,梳理解析我国国家情报立法历史沿革及现状趋势,同时对美国国家情报立法体系化建设经验进行分析总结。[结果/结论]从宏观战略和微观操作两个层面找出我国国家情报体系化建设中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建议:情报保密文化破除、情报法制理念加深、体系化顶层设计深化、法律多样性发展、法律细化与弹性平衡、法律修正循环及法律保密与公开处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情报立法 国家安全 法律体系 情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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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立法基本范畴的分层逻辑与统合方式
18
作者 任颖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9期118-133,共16页
数字立法是新兴领域立法的重要方面,基本范畴是数字立法的逻辑起点。数字立法基本范畴从目的论、对象论、方法论三个方面,为数字立法实践提供理论支持。在目的范畴方面,数字立法基本范畴的逻辑同构以“人本回归”为核心,以数字身份、数... 数字立法是新兴领域立法的重要方面,基本范畴是数字立法的逻辑起点。数字立法基本范畴从目的论、对象论、方法论三个方面,为数字立法实践提供理论支持。在目的范畴方面,数字立法基本范畴的逻辑同构以“人本回归”为核心,以数字身份、数字契约、数字人格三元结构为基础,从不同单行立法之间的逻辑关联出发,为数据风险、信息风险、算法风险治理制度的衔接奠定理论基础。在对象范畴方面,数字立法基本范畴的分层逻辑,以数据、信息、算法三重社会关系调整为核心,形成数字立法基本范畴的分异结构。这一分异结构反映不同立法范畴之间的逻辑差异,奠定数据、信息、算法区分立法的理论基础。数字立法方法范畴的逻辑发展,从立法体系与范畴体系的内在对应关系出发,形成数字时代的赋能授权、私权规制、权利构造逻辑,推进数字公权力、平台私权力、社会私权利配置的结构性平衡。数字立法的健全和完善,以数字立法基本范畴的分异结构与逻辑同构为脉络,以数字单行法向数字基本法的进阶为支撑,分阶段、分步骤推动数字法律制度的多层次协调,形成数字行为法、责任法、程序法的协调发展格局,推动数据安全风险评估、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算法安全评估程序等规范的衔接,促进数字私益、数字公益、数字众益等价值衡量机制建设,实现数据安全审查、信息合规审计、算法合规审查等法律制度协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字立法 基本范畴 数字正义 数据安全 信息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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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区矫正立法进路之分析 被引量:4
19
作者 葛立刚 《昆明学院学报》 2011年第4期69-74,共6页
《刑法修正案(八)》已将社区矫正写入刑法,但我国仍无专门的社区矫正法,况且目前的社区矫正存在适用范围过窄的问题。对此,应当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和在机构外实施的保安处分的内容纳入到社区矫正的立法当中;在立法体例上宜采取综... 《刑法修正案(八)》已将社区矫正写入刑法,但我国仍无专门的社区矫正法,况且目前的社区矫正存在适用范围过窄的问题。对此,应当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和在机构外实施的保安处分的内容纳入到社区矫正的立法当中;在立法体例上宜采取综合性立法体例,并按照"两步走"的思路进行立法,即先制定单行社区矫正法律以应急需,待条件成熟再将其整合为一部体系规范、内容齐全、结构严整的社区矫正法典。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修正案(八) 社区矫正 立法 行政处罚 保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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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外国情报监视法案》的历史演进及其当代争议与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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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景德龙 《情报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0期41-47,共7页
[研究目的]总结和归纳美国《外国情报监视法案》的历史演进过程,综合分析FISA法案的当代争议与美国情报机构权力扩张与制衡之间的关系,有利于进一步了解美国情报法律框架的演变及其对个人隐私权和国家利益平衡的影响。[研究方法]运用案... [研究目的]总结和归纳美国《外国情报监视法案》的历史演进过程,综合分析FISA法案的当代争议与美国情报机构权力扩张与制衡之间的关系,有利于进一步了解美国情报法律框架的演变及其对个人隐私权和国家利益平衡的影响。[研究方法]运用案例研究法和系统分析法,从政治极化、国家安全、竞争情报、科技情报战略等方面审视和剖析《外国情报监视法案》的动态演变。[研究结论]美国FISA的历史演进揭示了美国情报监控法律体系所面临的当代争议,未来将在情报政治化武器化、“国家竞争”、应对新技术挑战和情报商业化、加强情报监督机制和隐私权保护等方面持续关注。各国应通过加强法律和政策框架调整、提升技术自主能力、加强国际情报合作、推动设立情报监督机制和完善情报透明度建设等方面应对不断变化的安全挑战和科技变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美国情报界 《外国情报监视法案》 情报监督 情报立法 国家安全 竞争情报 情报政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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